1.1编制依据
1、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4工程结构施工图;
2、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4工程总承包合同。
1.2 技术标准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GB50300-2013
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11
4、《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 JGJ/152-2008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4工程;
工程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北京市副中心工程建设办公室;
管理单位:北京北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上由五栋建筑组成,各楼在地下连为一体编号分别为A、B、C、D、E,各楼在地下连为一体,地下均为2层,A楼地上6层,B楼地上7层,B1地上2层,C楼地上8层,D楼地上4层,E楼地上2(1)层。各楼平面布置图如下:
各楼平面布置图
本工程A~E楼均为结构单元,各楼均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B、E楼之间和D、E楼之间在二层设置钢桁架连廊。
±0.00绝对标高为:23.70 m。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混凝土结构耐久性10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
质量目标:结构长城杯、竣工长城杯、鲁班奖。
安全目标:零事故、零火情,安全生产标准化,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2.2 设计概况
1、结构设计说明
混凝土强度等级
(1)基础垫层: C15;
(2)桩基:抗压、抗拔桩:C40
(3)地下室: a、基础底板、承台、抗水板:C40; b、地下室外墙、地下一层顶板(与覆土直接接触)、室内水池:C40; c、非主楼区域的梁、板:C30; d、非主楼区域的柱、墙:C50;
(4)主楼: 室外梁、柱:C40;
说明:
1) 与地下室外墙相连的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同地下室外墙。
2) 与剪力墙相连的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同剪力墙。
3) 混凝土均为预拌制混凝土。
A楼:
| 层数 | 柱 | 墙 | 梁板 | 楼梯 |
| 地下二层~二层 | C50 | C50 | C30 | C30 |
| 三层~四层 | C45 | C45 | C30 | C30 |
| 五层~屋顶 | C40 | C40 | C30 | C30 |
| 层数 | 柱 | 墙 | 梁板 | 楼梯 |
| 地下二层~二层 | C50 | C50 | C30 | C30 |
| 三层~四层 | C45 | C45 | C30 | C30 |
| 五层~屋顶 | C40 | C40 | C30 | C30 |
C楼:
| 层数 | 柱 | 墙 | 梁板 | 楼梯 |
| 地下二层~二层 | C50 | C50 | C30 | C30 |
| 三层~四层 | C45 | C45 | C30 | C30 |
| 五层~屋顶 | C40 | C40 | C30 | C30 |
| 层数 | 柱 | 墙 | 梁板 | 楼梯 |
| 地下二层~二层 | C50 | C50 | C30 | C30 |
| 三层 | C45 | C45 | C30 | C30 |
| 四层 | C40 | C40 | C30 | C30 |
E楼:
| 层数 | 柱 | 墙 | 梁板 | 楼梯 |
| 地下二层~屋顶 | C50 | C50 | C30 | C30 |
1) 混凝土均为预拌制混凝土。
2) 室外梁、柱:C40;
3) 与剪力墙相连的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同剪力墙。
4)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详图纸标注。
(5)其他部位
| 部 位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
| 构造柱、圈梁、水平系梁 | C25 | |
| 室外坡道、车道 | C30 | |
| 消防水池、集水坑 | C40 | |
| 设备基础 | 位于基础底板或回填土上的设备基础 | C25 |
| 位于楼面、屋面板上的设备基础 | LC25(轻骨料混凝土,密度等级≤1400) | |
| 部 位 | 抗渗等级 |
| 基础底板、基础承台、地下二层外墙 | P8 |
| 地下一层外墙、地下一层顶板(与土接触) | P6 |
| 水池、集水坑、人防顶板 | P6 |
| 其他与室外土壤接触、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构件 | P6 |
| 部 位 | 环境类别 | |
| 基础 | 基础底板底面、地下室外墙迎水面 | 二b |
| 桩基承台、基础连系梁 | 二b | |
| 地下各层 | 室外覆土下的地下室顶板、梁 | 二b |
| 与室外土壤接触的其他混凝土构件 | 二b | |
| 卫生间、浴室、厨房、洗衣房等室内潮湿环境的混凝土构件 | 二a | |
| 室内正常环境的混凝土构件 | 一 | |
| 地上各层 | 露天环境的混凝土构件 | 二b |
| 卫生间、浴室等潮湿环境的混凝土构件 | 二a | |
| 室内正常环境的混凝土构件 | 一 | |
环境
| 类别 | 基础板、 防水板、承台梁 | 地下室外墙 | 地下室顶板(梁) | 墙 | 柱 | 梁 | 板 | ||||
| 底部 | 板上铁 | 梁上铁及侧面 | 迎土面 | 室内面 | 迎土面 | 室内面 | |||||
| 一 | 25 | 30 | 30 | 25 | |||||||
| 二a | 30 | 35 | 35 | 30 | |||||||
| 二b | 40 | 25 | 30 | 40 | 25 | 30(35) | 25(30) | 30 | 35 | 35 | 30 |
b) 除满足表中要求外,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
c) 基桩保护层厚度为60mm。
d) 当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机械连接套筒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
e) 承台与主体之间的拉梁(土中)保护层厚度为49mm;承台梁及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不应小于桩头嵌入承台内的长度。水池、集水坑内侧均为40mm;室内卫生间楼板和梁的上铁保护层按环境类别二a类选取。
f) 表中地下室顶板(梁)系指与土接触的结构,不与土接触的地下室顶板按一类环境选取保护层。
(9)结构混凝土材料的耐久性基本要求
| 环境类别 | 最大水胶比 | 最大氯离子含量 (%) | 最大碱含量(kg/m3) |
| 一 | 0.55 | 0.06 | 3.0 |
| 二a | 0.45 | 0.05 | 2.5 |
| 二b | 0.45 | 0.05 |
(1)地下二层梁、板、柱截面尺寸(mm)
| 1 | 地下二层顶梁截面尺寸 | 200×500、200×600、300×500、300×600、300×700、300×750、400×500、400×700、400×800、400×900、400×1000、500×1000、600×500、600×1000、 |
| 2 | 地下二层柱截面尺寸 | 600×600、600×900、1400×800、1500×800、800×2500、800×800、800×1200、800×900、900×900、1200×1200 |
| 3 | 地下二层楼板厚度 | 200、250 |
| 4 | 地下二层剪力墙厚度 | 200、300、400、500、600 |
| 1 | 地下一层顶梁截面尺寸 | 200×800、200×500、200×600、200×700、300×2300、300×400、300×500、300×600、300×700、300×800、400×1000、400×1200、400×1400、400×2000、400×2100、400×2300、400×2600、400×2800、400×500、400×600、400×700、400×800、400×900、500×600、500×1000、600×500、600×800、600×900 |
| 2 | 地下一层柱截面尺寸 | 600×600、600×900、800×800、800×1200、800×900、800×1500、800×2500、800×1400、900×900、1200×1200 |
| 3 | 地下一层楼板厚度 | 200、300 |
| 4 | 地下一层剪力墙厚度 | 200、300、400、500、600 |
| 1 | 梁截面尺寸 | 400×500/700、400×700、300×600、300×500/600、300×500、300×700、400×500/700、400×800、400×600、400×900、400×1000 |
| 2 | 柱截面尺寸 | 600×900、800×800 |
| 3 | 楼板厚度 | 120、150 |
| 4 | 墙厚度 | 200、300、400 |
| 5 | 楼层高度 | 首层:6.0m、6.06m、14.6m、37.1m 二层~五层:4.5m 六层:4.5m 七层:9.3m坡屋面 长度×宽度:130.2m×16.8m,总高度:38.6m |
| 1 | 梁截面尺寸 | 400×700、400×500、400×600、400×1000、400×800、400×1100、300×500、400×1200、400×1300、400×1400、400×1500、400×900、300×600、200×500、300×700、300×800、300×1000、500×1000、600×800 |
| 2 | 柱截面尺寸 | 800×800、800×1200、800×1500 |
| 3 | 楼板厚度 | 120、150 |
| 4 | 墙厚度 | 200、300、400 |
| 5 | 楼层高度 | 首层:6.0m、6.06m、6.2m、10.56m 二层:4.5m、9.0m 三层:4.5m 四层:4.5m、9.0m 五层:4.5m 六层:4.5m、8.4m 七层:3.9m、13.1m 八层:9.2m 长度×宽度:138.6m×31.8m,总高度:42.4m |
| 6 | 预应力空心板 | 厚度:600;首层层高6.0m、6.2m 厚度:700;首层层高10.56m,二~六层层高4.5m, |
| 1 | 梁截面尺寸 | 400×500/700、400×700、300×600、300×500/600、300×500、400×800、400×900、400×1200 |
| 2 | 柱截面尺寸 | 600×900 |
| 3 | 楼板厚度 | 120 |
| 4 | 墙厚度 | 200、300 |
| 5 | 楼层高度 | 首层:6.0m、6.06m 二层~七层:4.5m 八层:4.5m、7.3m 九层:2.9m 长度×宽度:117.6m×16.8m,总高度:41.3m |
| 1 | 梁截面尺寸 | 200×600、300×1000、400×700、400×900、400×1000、400×1100、500×1000、500×1100、600×1000、600×1100、600×1200、600×1500、700×1200 |
| 2 | 柱截面尺寸 | 800×800、1000×800、800×1500、800×1200 |
| 3 | 楼板厚度 | 120、150、200、220、 |
| 4 | 墙厚度 | 200、300、400 |
| 5 | 楼层高度 | 首层:6.9m、6.96、7.7m、12.9 二层:6.0m 三层:6.0m 四层:6.1m L形,总高度30.9m |
| 6 | 预应力空心板 | 板厚:300,四层层高6.1m 板厚:500,首层层高6.96m,二层层高6.0m,三层层高6.0m,四层四层6.1m 板厚:600,首层层高7.8m,二层层高6.0m, |
| 7 | 预应力梁 | 600×1200、600×1100、700×1200、600×800、400×1000、500×900 |
| 1 | 梁截面尺寸 | 200×700、300×700、300×1200、400×700、400×900、400×1000、400×1200、400×1400、500×1000、500×1400、500×1500、500×1500~700、600×1000、600×1500 |
| 2 | 柱截面尺寸 | 800×800、900×900、1200×800 |
| 3 | 楼板厚度 | 120、180 |
| 4 | 墙厚度 | 200、300 |
| 5 | 楼层高度 | 首层:6.9m、16.3m、8.26m、16.m 二层:9.4m 三层:4.1m 长度×高度:88.2m×58.8m,总高度:20.3m |
1、由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2、监理单位对检测机构及人员的相应资质、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监理单位应见证结构实体检验。包括见证取样,参与取样数量、部位的确定,监督检测试验过程,审核检验结果等。
4、检测机构完成结构实体检验后出具完成的结构试题检验报告。
5、检验记录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归档。
4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工作的内容
4.1混凝土强度
1、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制作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块,试件强度可作为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依据;当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不合格或现场试件养护条件不规范时,应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均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C的要求执行。
3、混凝土强度检验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定的龄期,且不小于14d。冬季施工可根据实际养护温度确定日平均温度。
4.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检验的构件类型和数量
悬挑构件之外的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数量的2%且不小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小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
2、梁、板类构件纵横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定为合格。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断为合格。
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F.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超过此极限偏差限值的构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否则不能验收。
3、结构位置和尺寸偏差项目
结构位置和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完成。主要检验项目应包括:柱截面尺寸、柱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主要指标进行检验,其偏差要求与检验方法与检验批检验相同。
(1)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小于3个构件;
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小于3;层高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小于3间;
(2)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次抽样,并按两次抽样数量总和的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5 结构实体检验组织机构
1、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测。
2、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委托北京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测。
6 实体结构检验验收操作程序和要求
6.1组织程序
存在问题→整改→建立组织机构→监理抽测→整理资料→报验
6.2检查要求
(1) 检查人应切实履行职责,检查点要在现场统一标定,严禁现场随意取点或临时变更,以保证监测点的科学性,真实性。
(2)具体检查结果随时记录,填写表格,在实体上(检查部位加盖实体检测现场标示图章)现场实体检测标识图章方案
(3)严格按照检查表中要求实测的数据,认真检查和实测。
7 检测内容及合格标准
1、对设计混凝土结构安全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2、结构实体的检测内容包括混凝土结构强度、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楼面标高、主要构件断面尺寸。
(1)楼板厚度: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3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30%;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及公共部位。实测要求:按附表所要求位置进行检测,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
(2)主要砼构件断面尺寸:实测该构件的中间部位并将检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实测数据如实填写。
(3)钢筋保护层厚度: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检验的部位,应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对梁类、板类构件,每层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实测数据如实填写。
(4)楼面标高;实测楼板的中心部位,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
实测要求:住宅建筑每户检查3处,其他建筑每100m2检查1处,同一楼层的不同板面标高应兼顾。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
(5)主要砼构件按要求进行回弹测强,并将测区位置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1个构件。实测数据如实填写。
3、结构实体质量检验项目合格的判定标准
(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个检测构件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值,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值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2)混凝土现浇板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块板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允许偏差范围为+8mm~-5mm。
(3)钢筋保护层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E的规定。
(4)监理、施工单位应配备相应设备,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检查记录表和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检测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检测设备应定期鉴定。
8 结构实体抽测部位、方法及数量
本工程结构实体抽测混凝土强度采用回弹法、钢筋保护层及现浇板板厚采用非破损法。
1、混凝土构件强度抽测部位及数量
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1个构件。
混凝土构件强度抽测部位及数量详见混凝土回弹抽测记录表。
2、钢筋保护层抽测部位及数量
实测要求:检验的部位,应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对梁类、板类构件,每层抽取不少于3个构件;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钢筋保护层抽测部位及数量详见钢筋保护层检测记录表。
3、楼板厚度抽测部位及数量
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3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30%,被检测的户号中的所有板块都要检测(包括厨卫间、阳台、飘窗板、空调板等) ;除住宅工程除总户数的30%以外,公共部位的30%也必须测,不同板厚的楼板都要按比例测。
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及公共部位。
楼板保护层抽测部位及数量详见楼板保护层检测记录表。
4、主要砼构件断面尺寸
实测要求:实测该构件的中间部位并将检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5、楼面标高
实测楼板的中心部位,并将实测部位及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要求:住宅建筑每户检查3处,其他建筑每100m2检查1处,同一楼层的不同板面标高应兼顾。
要求: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9 实体抽测记录表格
结构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结构实体检验记录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