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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中考中招
2025-10-02 13:48:04 责编:小OO
文档
深圳市市今年中考中招和日程安排公布

● 中考科目及权重不变 4月11-13日报名 6月19-20日考试

● 23所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

● 深圳中学实验学校试点自主招生

 

2011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将在继续实施2010年中考中招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今年中考科目、权重、成绩呈现、中招录取批次、照顾加分、直升生推荐等基本保持不变,23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深圳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印发<关于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145号),《深圳市2011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方案》)作为该文附件随文下发。深圳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自主招生方案也分别在两校网站上同时公布。

 

中考科目及权重等基本不变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2)按《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准报考。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强调,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报名参加中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本校学生报考。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

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00分)的15%,即15分。

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5月5-20日进行,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21-22日进行(继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考试于6月19-20日进行。语文100分钟,数学、英语、科学各90分钟,历史与社会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时间

日期上午

(北京时间)

下午

(北京时间)

6月19日

(星期日)

语文

9:00—10:40

英语

15:00—16:30

6月20日

(星期一)

数学

9:00—10:30

科学

14:00—15:30

历史与社会

16:30—17:30

 

成绩呈现:学科统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属、省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高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由于指标生名额是分配到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如果此类考生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普通志愿,考生仍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但是报考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指标生将受到相应。

指标生的招生计划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中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制定,并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名额具体分配办法按《指标生分配方案》执行。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在5月25-30日。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0年相同。根据《指标生分配方案》,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

市教育局强调,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

为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校录取,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省一级普高。公办普高择校。

第二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市高级技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市一级普高。

第三批:

第一阶段:部省属(含跨市)“五专”及中职类学校。

第二阶段:一般普高、中职类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学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下一批学校的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中考六科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除体育、艺术特长生外,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须在C+以上(含C+),其中市外国语学校、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所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须在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

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必须从参加2011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录取(含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补录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结业)生; 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中专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录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在深的务工人员、复转军人,户籍不限。在深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非深圳户籍的还须凭居住证或暂住证)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长生定于5月25-30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6月1-5日进行现场报名,6月25-26日进行专项统一考核。具体考核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体育、艺术特长生按正取生录取,高中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直接转录普通生。特长生录取名单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检察部门有关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中招工作的“阳光工程”,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中招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各学校的全部录取名单(含直升生、指标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按照顾加分考生、特长生、择校生)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招考办要将全市录取名单,通过“深圳招考网”向社会公示。

 

 

深圳市2011年中考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4月11-13日

中考网上报名
5月5-20日

中考体育考试
5月21-22日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5月25-30日

网上填报志愿(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
6月1-5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场报名
6月19-20日

全市统一中考
6月25-26日

体育艺术特长生统一考核
6月21日—7月8日

统一评卷,复核及公布成绩
7月11日—8月22日

中招录取
 

 

 

 

23所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要求,我市决定从2011年起,把一定比例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

基本原则

促进均衡,正确导向;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高中学校试点范围

市教育局确定23所招生规模较大的公办普通高中参与试点,其中市局直属9所普通高中全部参加,各区均安排1至3所优质普通高中参加。具体学校如下:

深圳中学            市实验学校高中部    市外国语学校

市高级中学          市第三高级中学      深大附中

市第二实验学校      市第二高级中学     市第二外国语学校

红岭中学            福田中学            翠园中学

罗湖外语学校        沙头角中学          南头中学

育才中学            华侨城中学          宝安中学

宝安高级中学        新安中学            龙城高级中学

光明新区高级中学    坪山高级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比例

参与试点的高中学校在面向AC类考生或ACD类考生招生的正取计划中,原则上安排10%-15%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A类指具有深圳户籍户口的考生,C类指享受市优惠人员的子女,D类指AC类以外的考生)。

有D类正取计划的高中学校,安排20%的D类正取计划分配到各区(含各新区,下同),由区内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名额的分配范围和报考条件

指标生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分配范围为本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AC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考生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D类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4.现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报考指标生,要求从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1〕145号)下发之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2011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2012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初二、初三两个学年的学籍;2013年报考的,须取得该校三个学年的学籍。上述学生在该文件下发之后转学的,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2014年起,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今后,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1.计算初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根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报名参加中考的AC类考生数,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计算指标生名额时依据相应区域内AC类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AC类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计算各初中学校应分得某一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的具体方法是:

某初中学校AC类中考考生数

                             ×某高中学校AC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AC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类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小于0.5的初中学校,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将区内此类学校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些学校AC类考生总数,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出应分得的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2.正取计划招生范围为ACD类的高中学校,其指标生名额分配按AC类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进行,计算时将AC类考生数相应改为ACD类考生数即可。

3.计算初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以区为单位(市直属学校按地域划入所在区),根据本区内初中学校D类考生总数计算指标生名额,由这些学校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具体计算方法是:

 

某区初中学校D类中考考生数

                            ×某高中学校D类指标生名额

 全市D类中考考生总数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个的按1个计。如按此方法计算出各区指标生名额之和大于高中学校原计划的指标生名额,则以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面向区内招生的高中学校,其D类指标生名额由本区初中学校共享。

指标生录取办法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

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

筛选时,如遇中考标准总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则依据单科等级进行选择。具体办法是将A+、A、B+、B、C+、C等六个单科成绩等级分别赋值为32、16、8、4、2、1,计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级总值,选择总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级总值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五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标准总分仍相同,则选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标准总分高的考生。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1.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

2.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3.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4.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市教育局在《指标生分配方案》中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确保指标生分配工作公开透明、操作规范。

计划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做好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工作,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技术手段,严格执行有关,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指标生分配试点工作的监督,切实防止指标生分配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初中学校指标生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的管理,并做好指标生的学籍审核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初中学校要按指标生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校长要对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取消考生的指标生资格,并追究考生所在学校校长的责任。对填报指标生志愿的本校考生,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各区教育局须对本区初中学校各年级学生学籍进行核实,并将本区初中学校在籍学生数据审核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汇总;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对市局直属初中学校学生学籍进行核实后,连同各区初中学校在籍学生数据一起,留存备查。2011至2013年的指标生学籍资格,均以此次备案数据为准。2011年起,每年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学籍均按此程序,于初一年级上学期结束前完成报送备案工作。

 

   深圳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日前,市教育局已批准深圳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内解决。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全部结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但须参加中考。

深圳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自主招生方案分别在两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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