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是指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运动和游泳等运动项目中。
一、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事故的预防
(一)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学生体育活动时文明、安全活动。
(二)在学生做剧烈运动之前,指导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三)定期检查学校教学设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要定期检修;室内球场注意通风、采光。
(四)做好学生体质调研工作,合理安排学生运动量。对于身体不舒服的同学,不勉强其参与各种体育活动。
(五)学校实行家族病史或其他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等疾病调查制度,体育老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身体健康情况了解。
(六)任课老师要把队伍亲自带到活动场所,下课也要把队伍送回教室。
(七)教学时间,任课老师不得离开教学现场。
三、处置程序
(一)一旦有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做到三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汇报卫生室和教导处,特别严重的情况直接汇报校长室。学校及时汇报教育局;第一时间由卫生老师和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陪同送医院;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以便作出最佳的救治决定。
(二)班主任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笔录,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并书面写出具体日期、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交校长室和安保处存档(信纸或电脑打印)。
(三)班主任和当事老师做好受伤害同学的安抚慰问工作,及时家访,取得家长理解,尽可能将矛盾降至最低点。
四、信息发布
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