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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2025-10-02 13:56:38 责编:小OO
文档

在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副董事长、总经理、副 孔祥喜

                                         (2011年12月21日)

 今天下午召开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是因为进入12月份以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极不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急转直下。在集团公司7~11月份连续安全生产5个多月之后,进入12月份,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了3起死亡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从1~11月份的0.06,在这短短几天就突破了0.1。

    通过这三起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也再一次证明安全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在瞬间发生逆转。特别是新庄孜矿两起事故,弄巧了都可能是群死群伤的多人事故。

    一、集团公司上下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刚才,赵总分析了3起事故的原因,章总、方总也分别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对这3起事故,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不能孤立地看成3起互不相干的零星事故。要从集团公司整体的安全管理上去反思,要从事故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来分析。

    首先,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我们可以回顾回顾历史,在安全上,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摆脱一种管理的怪圈——就是安全形势平稳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波动,好一阵子坏一阵子,一直存在反复,只是有时候周期长一点,有时候周期短一点。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安全管理上没有形成自觉的习惯,没有形成保持安全持续稳定的长效机制。要求紧一点就好一点,松一点就出现反弹。出了事故思想上警觉一点,平稳一个时期,思想上就放松,管理上就放松。过去我们的瓦斯事故不也是这样的吗?

    特别是年底年初干部职工思想上容易出现波动,是事故高发期。2004年以来,集团公司发生死亡事故105起,牺牲133人,其中发生在12月份和一季度的38起53人,事故起数占36%,死亡人数占40%。安全管理,主要要靠自觉管理、自主管理。如果靠人盯着干、压着干,我们就永远走不出时好时坏、起伏不定的管理怪圈。

    其次,从事故发生的单位看。发生事故的两个单位:一个是老区新庄孜矿,系统复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一直比较被动,累计发生了3起死亡事故,另外还发生了一起高值瓦斯超限事故、一起重大非死亡事故。一个是新区张集矿,相对讲张集矿的安全生产基础是比较好的,到事故发生前,是今年集团公司唯一一个实现了“四个零”(无死亡、无重伤、无瓦斯超限、无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矿井,但到了年底因为一起个人违章操作,造成了死亡事故。其他单位1~11月份的安全情况:谢一矿2起死亡事故,1起瓦斯超限事故,轻伤34起;李嘴孜矿1起死亡事故,4起重伤事故,轻伤32起;潘一矿(包括潘一东)1起重大非死亡事故,4起重伤事故,轻伤39起;潘二矿1起瓦斯超限事故,1起重伤事故,1起重大非死亡事故,轻伤83起;潘三矿2起瓦斯超限事故,2起重伤事故,轻伤31起;潘北矿2起瓦斯超限事故,1起重伤事故,轻伤16起;丁集矿重伤3起,轻伤17起;顾桥矿重伤1起,轻伤9起;顾北矿重伤5起,轻伤43起;谢桥矿瓦斯超限事故1起,重伤3起,轻伤50起;朱集项目部瓦斯超限事故2起,重伤1起,轻伤10起;矿业公司瓦斯超限事故1起,轻伤24起;安装公司重伤1起,轻伤5起;勘探处瓦斯超限事故3起,轻伤17起;选煤公司重伤2起,轻伤8起。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老区矿井,还是新区矿井;无论是井下单位,还是地面单位;无论是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还是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安全管理都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单位的轻重伤事故,碰巧了就是死亡事故。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还是在走钢丝,一天到晚还是在提心吊胆,随时都有出问题的可能,远远没有达到本质安全型的要求。

    再次,从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这3起事故,包括之前发生的4起死亡事故,都不是什么重大复杂问题,没有什么不可抗拒的因素,不是技术难题,也不需要多大投入,还是思想上有所放松,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这3起事故,暴露出有现场管理问题,有技术管理问题,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问题,有安全监管、干部作风问题。说明我们多方面的管理都有不到位的地方。我们天天强调管理严细实,很多还是挂在口头上,浮在表面上,根本没有落实下去。很多问题是出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身上,压力没有一级一级传递下去,都在那当老好人,怕得罪人。

    分析这3起事故,结合平常掌握的情况,我认为目前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消除的“五大隐患”:

    (一)一些管理人员尽责不够,用心不够,落实不力,管理粗放,发现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看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新庄孜矿66106N工作面的顶板事故就是典型的事例,这个面从5月份开始干,干干停停,现场条件比较差,淋水大、断层多、逮顶煤,安全威胁大,工人天天泡在水里手脚都起泡子。事故前老塘大面积悬顶,支护强度不够,单体支柱初撑力管理不到位。这种情况集团公司机关和矿上相关管理人员都清楚,问题大家都知道,但就是没有人去解决。事故出来,分析原因都是一套一套。

    我们过去很多事故,包括去年的潘三矿西风井出水、潘一矿大采高工作面着火、零阶段压架子等事故,李嘴孜矿3人顶板事故,也都是这样,事前都是有预兆的,问题大家也都有了解,由于隐患整改不及时,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最后酿成事故。如果都是这样管理,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天天讲责任心,我们各级管理干部的责任心体现在哪里?

    我们一些同志看似很忙,但是没有忙到点子上,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上,不是为了真正解决问题。工作在会议上安排安排、强调强调就了事了。认为一个文件下去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至于工作落实没落实、问题到底解决没解决,没人管没人问。我们现在开了很多会,但往往是开了就完了,很多问题左耳进右耳出,没有人真正去抓落实。还有一种情况,特别是我们机关部门的一些同志,也看到问题了,也提出问题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嘴上讲一讲,具体怎么解决不清楚,没有一直盯着把问题解决掉。反正自己把问题提出来了,至于解决不解决,怎么解决,就不关自己的事了。这些都反映了我们的管理还很粗放,管理作风不扎实,管理思想不健康。不是出了事故埋怨谁,而是有些事故明显暴露我们管理上的失职。一些重大惊险事故无一例外都是管理上的问题造成的,而且是多方面的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哪一个环节把住了、哪一个方面认真了,都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出了事之后,大家都不要当事后诸葛亮,都不要当旁观者,都要反思我们自己工作有哪些该做的没有做到位,应该从事故中吸取哪些教训,怎么改进自己的工作,避免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这才是我们应该采取的正确态度。包括今天会上几位领导点到的问题,各单位都要认真反思。          

    (二)工作不注意针对性,管理不注重实效性,搞一些形式主义,教条主义,表面文章,问题大量存在引起不了重视,事故反复发生吸取不了教训。

    现在集团公司上下都在开展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和品牌创建,提出质量标准化向采区延伸,盯着关键薄弱环节,各基层单位也在搞班评估、五大员动态打分。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到底怎么样呢?没有发生事故时候评的都很好,出了事故了才发现问题一大堆。新庄孜矿66106N工作面,现场环境条件那么差,问题那么多。刚才章立清副总经理也讲了,按照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的要求,这个面连一级都达不到。这个地点平常的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安全检查是怎么查的?新庄孜62110底板巷贯通竟然三四天没有一个矿、队管理人员到现场。 我们天天讲管理人员下井要盯重点、盯薄弱环节,实际工作中可做到了?都是在搞形式主义,口头上讲一讲。

    顶板事故我们这些年每年都要发生好几起,去年以来15起死亡事故中顶板事故5起,占三分之一。其中去年6月16日李嘴孜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今年7月3日潘二矿还发生了冒顶堵人事故。这些顶板事故,哪一起是技术上解决不了的难题?有些问题犯的都是低级错误。我以前也讲过,我们现在有些管理人员,文化素质高了,但现场管理经验不足,有些管理反而是退步的。

    我多次强调,反三违重点要放在班队长违章指挥和职工现场操作上。但是一些单位反三违也成了一种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为了完成指标,对着本子,对着条条,不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专逮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这次张集矿的事故,就是在轨道下山打运U型棚的时候,跟班班长违章蹬车处理吊挡、违章指挥下口人员打点走钩造成的。去年以来,集团公司发生15起死亡事故,其中有5起是班队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并导致1名副队长、3名班长牺牲。这些血淋淋的事例,还不足以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吗?班队长是兵头将尾,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组织指挥者,他们不仅不制止违章,而且还自己带头违章,我们的安全生产靠什么保证?如果都是班队长带头去违章,那我们的事故还会不断,不出事是侥幸。

    斜井运输历年来都是事故多发的环节,今年7起死亡事故,3起是运输事故。 上次安监局也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单位抓到的84条较严重三违中,最多的就是斜井运输中的违章。既有事故案例,又知道这方面是薄弱环节,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了?我们开展的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怎么去解决斜井运输违章多、事故多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管理,能够结合实际,深入思考问题,切实解决问题的少,搞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多。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有职工把现在的一些培训学习概括为:干的不学,学的不考,考的不用。安全检查不去现场,就是查资料,从资料上挑人家的毛病。下井应付差事,到井下转两圈到点就上来,什么问题不解决。两规范,从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抄点东西,印成本子让职工背,几年不变,等等。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起不到实际效果,基层区队和职工非常反感。但是为什么有人偏偏喜欢搞形式主义呢?是因为搞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东西,不用动脑筋,不要到现场,偷懒省事,总结起来还一套一套的。

    (三)安全管理中弄虚作假现象仍然存在,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对安全生产潜在的危害极大,对企业管理伤害极大。

    我多次在会上讲,出了事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正视问题,不敢暴露问题,决不容许在安全管理上弄虚作假、隐瞒。但是,新庄孜矿“12·9”事故发生以后,竟然还有人在技术措施上造假、在班前会记录中编造。谁借给你的胆子?谁叫你这样干的?职工的生命都没有了,还在那造假,反映的是你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

    可以讲,出现这种现象绝对不是偶然一次,这种风气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在我们企业内部管理一直有一些不良风气、不端正的行为,像幽灵一样时隐时现,影响着我们的正常管理。比如隐瞒工伤事故问题,有些过去隐瞒的工伤事故,现在天天上访要求申报工伤。瓦斯超限造假问题,现在不敢明着造假,采取将瓦斯传感器、便携仪悬挂在风筒出风或漏风处,还有采取调校的办法来处理。包括最近基层单位反映的质量标准化检查中的不正之风、反三违中的不正之风等等。这些弄虚作假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对安全生产潜在的危害极大,对企业健康的管理伤害极大,必须采取高压态势,发现苗头,露头就打,严肃处理,没有什么含糊的!

    (四)有的班子没有形成合力,部分管理干部综合管理能力不适应,该提醒的没有提醒,该加强的没有加强,该调整的没有及时调整。

    这方面的问题,王源在本月15号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现场会上分析得很透彻,一些问题点的很有针对性,希望基层单位班子、机关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对照,切实加以改正。

    在班子建设方面,有三种情况需要引起重视:

    第一种,个体很好,但是整体不强,都明哲保身,各行其是,我不管你的事,你也不要管我的事,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第二种,表面很好,内心并不一致,表面上维持一团和气,发现缺点和问题不仅不讲,甚至还帮助掩盖,这是一种无原则的好。

    第三种,有些人单方面有长处,但综合管理能力达不到。主要是整体的统筹协调能力、领导驾驭能力、执行落实能力跟不上。顾此失彼,抓小丢大。

    安全是一个单位综合管理能力的体现,特别是单位班子成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管理方法。近几年我们企业发展很快,管理干部调整也比较频繁,有部分新提任的同志确实存在经验不足,综合能力有待提高。这方面的问题,不仅矿处级领导中存在,包括科区级管理人员、班队级管理人员中也存在。

    当然,一个人的能力不是天生的,经验也是在工作中慢慢积累的。我们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哪些同志存在不足,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真正不行的,该调整的要及时建议调整,不能等出了问题再动。这不只是组织部门的责任,大家都有这个责任。但是,目前我们企业内部没有形成这种氛围,大家都一团和气,都不愿讲真话,都不想得罪人,甚至有的人在那里等着看笑话。 有的则纯粹是照顾情面,照顾关系。这样的人放在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一旦出了事故,牺牲职工生命,损害企业利益,个人也要受处理。

    (五)一些技术人员作风漂浮,一些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技术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现在有些基层单位的技术员,既没有压力,也没有责任,安全上出了事故找不到他,任务完不成也找不到他,跟班也没有严格的要求。有的一个科区弄两三个技术员,技术员成了办事员、记录员,甚至在那编造一些文字资料。责任心强的,想上进的技术员,还能主动学一点,多往现场跑一点。有些技术员下井转一圈,上来编个措施,很多措施就是换个名称,完全是应付差事。

    技术是安全生产的源头,措施是现场管理的规范标准。只有规程措施编得有针对性,贯彻执行到位了,现场管理跟进监督到位了,才能把安全工作真正管到位。现在,我们对措施的编制重视不够,对技术人员也没有考核问责机制。这样长期下去,既不利于矿井的安全生产,也不利于下一步的干伍接替。我们现在提任的矿处级干部基本都是大学毕业的,科级干部也大部分是大中专毕业生。这也是集团公司和各矿管理上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并不是出了事故才有的,过去一直存在,但是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通过事故暴露出来,今天在会上给大家点出来,就是要提醒大家,看到我们管理上的差距,认清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便于下一步改正和提高。

    前期我也讲过,不要因为一个时期我们安全形势平稳了,就感觉形势一片大好。同样,也不能因为出了几起事故,就否定我们过去所做的工作,动摇我们抓安全工作大的思路。应该讲,今年以来集团公司上下在抓三基、反三违、严问责方面,在推进瓦斯治理精细化管理方面,在开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和防火会战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认为,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总体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只要我们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效果会逐步显现出来。 

    二、关于下一步安全工作的要求

    明年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大的思路和方向不变。

    第一,重中之重还是要抓住瓦斯、水、火等方面的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在这方面集团公司上下务必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淮南煤矿最大的威胁还是瓦斯问题,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这方面出事,就是性的事故。

    第二,要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安全三基工作。这方面的工作,在元月份安全三基工作推进会上要进行系统安排。各单位也要按照坚持、务实、深化的原则,对本单位今年以来三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明年的安全三基工作进行谋划。

    第三,集团公司上下还是要牢固树立“工伤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理念,各单位还是要确立“四个零”的工作目标。尽管出了几起事故,但是我们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能动摇,方向不能动摇,目标不能动摇,关键是要有具体措施来支撑。

    结合前面点到的问题,下面有几项具体工作在这里安排一下:

    1.各单位近期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紧急会议,通报三起事故情况,传达集团公司会议精神,提出年底年初安全工作要求,重点强调班队长现场管理问题。安监局、宣传部负责,立即将近几年因为班队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案例汇编,印发给井下班队长人手一份。

    2.安监局牵头,对集团公司及各矿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范围、报告、整改、问责等方面的内容。要明确出现哪些隐患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整改。需要重新制定制度的重新制定,也可以在一号文中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也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梳理,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关键是要有刚性的规定要求,不能流于形式。

    3.建立集团公司和矿两级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是对已经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安全风险预警是对将要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这也是集团公司提出的前瞻问题。两级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井下各施工头面、作业场所将要遇到的问题进行预警,包括瓦斯升级、应力集中区、断层构造、过老巷等。集团公司机关部门负责对各矿重大问题进行预警,以函告的形式提醒相关单位。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原则上要实行每周一报告,没有事情零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矿安监处,一份交给施工单位。

    4.组织部牵头建立矿处级干部安全管理能力考察评价制度,一方面听取基层单位意见,一方面听取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机关安全生产分管领导、部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明显不适合的干部,要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5.关于技术人员管理和技术措施问题,刚才方总已经提出了要求,关键是各矿总工程师要负起责任。单位、行政也要重视这方面的管理。集团公司组织部要考虑下一步如何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6.生产部牵头,对集团公司顶板管理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提出几条刚性的措施出来,明确出现哪些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没有停止作业的对相关责任人怎么处理。现在,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已经形成习惯。但是空顶、悬顶停止作业、立即整改,还没有形成习惯。

    7.将集团公司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延长到明年一季度,重点整治井下运输过程中违章多、事故多的问题。

    8.安监局负责,在一号文中对安全管理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提出严肃的纪律规定。像事故调查中造假等行为,是管理干部的一律撤职,原则上不再使用;是技术人员的取消职称和管技岗,原则上不再使用。在西方国家,如果一个人在商业活动、银行信贷方面有不诚信行为,一辈子都是污点。造假就是不诚信,就是人品问题。

    9.安监局负责对集团公司较严重三违84条进行梳理,各单位对本单位制定的三违标准进行梳理,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重点针对那些会造成事故的行为,该调整的要进行调整。

    10.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繁琐的东西进行清理。要听取基层区队和职工的意见,不能在那闭门造车。

    集团公司近期将召开专题安全办公会研究明年一号文,总体上将加大事故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和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非死亡事故。

    第一,凡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生产性责任重大事故,给予行政正职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发生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无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给予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安监、安监主任工程师,党政正职撤职处分。

    第三,发生井下着火事故,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或采掘工作面封闭的;发生立井乘人时坠罐、斜井人车乘人时放滑事故的;发生冒顶或透水事故堵(埋)3人及以上且人员被困超过8小时的。给予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撤职处分;给予安监、安监主任工程师,党政正职降职处分。

    第四,发生其他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给予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降职处分;给予安监、安监主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给予党政正职记过处分。

    第五,发生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的事故或因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浓度达3%及以上且时间超过5分钟的事故,给予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给予安监、安监主任工程师记过处分;给予党政正职警告处分。

    第六,重伤事故按照105天计算,每发生1人次生产性责任重伤事故,负有责任的分管副职每人罚0.5万元,分管副总每人罚0.4万元。年度内重伤事故每超出控制指标1人次,单位党政正职各罚1万元。

    今天先给大家吹吹风,具体以集团公司下发的文件为准。

    同志们,还有最后的10天时间今年就要过去了。讲实在话,大家一年忙到头,很不容易,干得很累,很辛苦。生产任务重,安全压力大,有的同志忙起来了一两个月都不能回家。安全出了事故要处理。但是,怎么办呢?我们干煤矿的就要认命。职工生命安全要靠我们保护,企业的效益要靠我们创造,确实容不得我们有半点疏忽和懈怠。特别是淮南矿区,压力更大,付出的也更多。我们面对的客观条件就是这样,你承受不了这个压力,不想付出这么多,那就不能在这个企业干。

    讲千讲万,最后还是要拜托大家,关键时期大家要集中精力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无论如何要把年底年初的安全工作把住,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新的事故。在这里,我代表集团公司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希望通过集团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把安全形势稳定住,把我们的企业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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