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层高和容积率关系计算规则通知
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
最近,在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中,出现了通过增加建筑层高达到扩大建筑空间和变相突破规划许可容积率的问题,一些开发建设单位利用此办法规避土地出让金,少缴城市配套费用,但是在建筑防火和房屋安全等方面留下一定的隐患,引起了一系列矛盾问题。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及进一步明确且有效控制建筑层高、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间的三者关系,参照北京、天津等城市具体作法,现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中建筑层高和容积率关系计算规则》,请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贯彻执行。
城乡规划管理中建筑层高和容积率关系计算规则
城乡规划管理中建筑层高和容积率关系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关于住宅建筑、办公建筑(写字楼)、商业建筑等类型建筑的容积率核定。
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面积的商。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城乡规划管理中核定容积率时使用的计算建筑面积数据。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与建筑面积之和相等,况按下列计算规则执行:
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3.6米且小于4.8米时,不论厦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且小于5.4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4米且小于7.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5倍计算,当标准层高大于等于7.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跃层式住宅、低层式住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以及住宅坡屋顶不计入超高范围。
二、当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且小于5.4米时,不论层高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 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 4米且小于等于6. 6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三、当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5. 4米且小于6. 3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 5倍计算;当标准层层高大于等于6. 3米且小于等于7. 8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的2倍计算;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门厅、大堂、中厅、内廊、采光厅等不计入超高范围。
四:建筑物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时(含1. 5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 5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如建筑室外地纽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城市最近的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 2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计算规则核准。
五、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制作建筑设计方案时,应明确标定建筑层高、层数和建筑总高度数据。
注:建筑面积计算值仅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计算核定容积率时使用,其他情况仍按相关规范中建筑面积、房产测绘面积等的规定执行。
长春市规划局
2007-11-20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