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制定《萍乡市同济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考核,是指公司质安部对总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行为综合考评打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评优评先、加工资等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注册聘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公司质安部负责对总监理工程师行为考核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公司逐步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公司以任职文件形式对新承接工程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第五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承担一个片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公司考虑离住处就近,交通方便的原则安排。
第六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原因不再担任该职位。公司可与其解除聘任合同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本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考核由项目总监理负责。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 公司质安部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考核采用计分制,对总监理工程师扣分分值统计、建档、告知本人,实行透明操作。对投诉调查处理,对违规的总监理工程师,向公司领导层反映,由公司处理。
第九条 质安部按职责对照标准对总监理工程师执行扣分,总监理工程师有标准所列行为,必须予以扣分;对同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同一违规行为不重复扣分,以免造成多做事多犯错的弊病。但应给予总监理工程师指出。扣分行为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质安部人员执行。
第十条 扣分执行程序
(一)质安部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二)质安部在月检查中发现问题,在签发整改通知单的同时,发出《总监理工程师扣分通知单》,送总监理工程师签收(《总监理工程师扣分通知单》格式见附件);
(三)质安部将扣分情况于检查后及时上报;
(四)总监理工程师对扣分情况有异议的,在3日内向公司申诉。由公司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扣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十一条 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总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一次扣分的分值分为:A: 6分、B:3分、C:1分三种。扣分标准如下:
(一)项目总监有下列行为的,扣分将按2个A类12分扣分标准执行。
1、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含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2、利用职权故意难供应商或者承包商,接受或向利益相关人索要礼金或礼物的;
(二)项目总监有下列行为的,一次性扣总监理工程师A类6分:
1、因监理部责任造成利害关系人严重经济损失的;
2、因监理部责任造成所监理工程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企业、其他监理企业,设备制造、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兼职,或是施工企业、其他监理企业,设备制造、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的;而对自身工作造成影响的。
4、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符合要求,总监同意工程开工的;
5、未按规定签署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或者降低验收标准、出具虚假验收意见的;
6、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7、将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三)项目监理机构有下列行为的,一次性扣总监理工程师B类3分:
1、所监理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经查监理部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2、施工现场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监理部未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过的图纸进行施工,经查监理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工程出现重大变更,未按规定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就施工的,监理部既未制止又未向公司报告的;
5、施工单位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部未及时向公司报告;
6、专项施工方案总监未签字的;
7、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总监未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的;
9、未按规定和标准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的;
10、所监理的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签发开工报告,并已实施的;
11、所监理工程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监理部在此之前对质量、安全隐患未下整改通知单的;
12、将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的;
13、未安排关键工序、部位旁站监理的;
14、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的,或者对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予以审查批准的;
15、监理部未按有关要求对施工工艺或工序进行检查和纪录的;
16、允许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使用的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用于工程的;
18、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总监未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19、未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监理部未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
20、工程中出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而未采取措施的;
(四)项目监理部有下列行为的,一次性扣总监理工程师C类1分:
1、所监理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或专项方案与审查通过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严重不符,或应经专家论证的方案未按论证方案实施,监理部既未制止又未向公司报告的;
2、施工项目经理擅自变更,监理部既未制止又未向公司报告的;
3、工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现象,监理部既未制止又未向公司报告的;
4、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的;
5、未对承包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的;
6、工程内容发生一般变更但变更手续不齐全同意施工的;
7、未及时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备案证等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的;
8、未对项目经理到位情况进行有效考核的;
9、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著指导性意见的;
10、旁站监理不到位或不在岗的;
11、监理部人员未按规定佩带监理标志,未挂牌上岗的;
12、总监一月内旷工超过两次的;
13、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的;
14、工程验收资料与工程进展不同步的;
15、未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
16、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未加制止又未向公司报告的;
17、未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技术负责人专业职称证明的;
18、允许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用于工程中的;
19、建筑材料的检测批次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试块、试样的留置、见证检测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
20、监理日志记录不真实,对原始记录弄虚作假的;
21、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验收、备案等手续不齐全,监理部未制止又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22、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的;
23、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不包含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方案,未明确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的;
24、未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
25、工程质量、安全控制资料不齐全的。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结果由质安部上报公司并记入台账存档。
第十三条 对总监理工程师扣分结果按如下标准对待:
1、总监理工程师扣分大于等于15分的,公司考虑调离该职位;
2、总监理工程师扣分小于15分大于等于9分的,公司予以警告;
3、总监理工程师扣分大于9分以上的,取消其一切评优评先,加工资资格;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情况的,相应加分:
1、担任工程总监半年内未被扣分的,以后年度里每月加2分;
2、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担任总监的工程获得国家、部级奖励的,年度里每月加3分;
3、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担任总监的工程获得省级奖励的,年度里加2分;
4、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担任总监的工程获得市级奖励的,年度里加1分;
5、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或其担任总监的工程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年度里加1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任职文件格式
附件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扣分通知单
附件1:
任职文件格式
公 司 文 件
关于成立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现决定任命 同志为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我公司对该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授权审核、签发人员名单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执业证号 | 授权范围 | 本人签名 |
特此通知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扣分通知单
编号 同济监理 (28 ) 号
总监:
依据《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考核办法》 (同济监发【208 】 号) 文件精神, 工程项目监理部在 工程监理中,有 违规行为,现决定给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扣除 分(□A类□B类□C类)。如对扣分情况有异议的,请你在3日内向公司申诉。
扣分行为执行人: 、 。
监理签收人: 。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质安部,一份执行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