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杜绝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节能降耗;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施工现场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水及食堂污水排放等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二、指标:
1. 施工现场扬尘
①施工现场砂石料场地面硬化率100%;
②水泥等易飞扬材料入库率100%;
③运输易飞扬材料、垃圾车辆覆盖率100%;
④临时便道洒水及时,覆盖面100%;
⑤拌合站封闭率100%;
⑥施工现场扬尘高度值控制在1.2米以下。
2. 施工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昼间 70dB,夜间55dB;
3. 污水排放
生产、生活污水100%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目测不黑、不臭、不浑。
4. 固体废弃物
①分类管理率100%;
②合理处置;
③可回收废弃物及时回收。
5. 有毒有害废弃物
有毒有害废弃物合法转移率100%。
6. 节能降耗
①节约钢材与定额相比不少于2.5%,节约木材与定额相比不少于3.5%,节约水泥与定额相比不少于3.5%,节约油料与定额相比不少于3%,其他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料;
②达到无长明灯、长流水,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不高于0.24吨标煤。
7.突发事件
①火灾事故为零;
②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