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中付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申请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细则的规定,我公司现将规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分两期注资,第一期以货币出资叁仟万元,第二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叁仟万元。
|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出资方式 | 实缴股份额 | 投资比例 |
| 中网福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1,740万元 | 79% |
| 非货币财产 | 3,000万元 | ||
| 内蒙古消费与质量信息数据中心 | 货币 | 500万元 | 8.3% |
| 张卫东 | 货币 | 360万 | 6% |
| 王福森 | 货币 | 400万 | 6.7% |
公司主要出资人为中网福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出资比例的79%。中网福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9会计年度、2010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该公司已连续2年盈利。
三、拟申请的支付业务
我公司拟申请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办理以下支付业务:
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㈡网络支付,具体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
四、公司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管委会201室
五、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中付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处理系统已通过中金金融认证中心(CFCA)检测,该中心于2011年5月分别出具了互联网支付业务检测报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检测报告,2份检测报告封面见附件。
中付通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3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