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优秀学生、美德少年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尊敬师长,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美德少年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4.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实践活动,能承担部分家务劳动。
5. 大力支持学校、班级工作,工作热情高,认真、出色地努力完成班级、学校交给的工作。
二.评选人数
1.校级优秀学生:每班1人
2.校级美德少年:每班1人
3.班级优秀学生:每班5人
4.班级美德少年:每班5人
三、评选办法
1.在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校级优秀学生、美德少年。
2.班级优秀学生、美德少年由各班自行选拔,不必上报。
3.推荐出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校级优秀学生、美德少年申请表。个人简历和个人成长事迹务必认真填写。
4.填写后,将电子版统一发给团委赵晓帆老师。
5.政教处审核后确定优秀学生、美德少年名单,并颁发奖状。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学校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应使全体学生受到鼓舞,增强他们争取进步的信心和力量。
以上是学校统一设置的奖项,各班可按照本班发展需要,本着鼓励大多数学生的原则自行设置其他奖项,学校不再做统一部署。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