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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_EN_1860
2025-10-02 13:49:12 责编:小OO
文档
                   德国标准                  2003年6月

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点火器标准

第一部分:固体燃料烧烤炉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德国工业标准/欧洲标准 1860 - 1

德国工业标准

欧洲标准1860 - 1

ICS 75.160.10; 97.040.20

取代德国工业标准 DIN 66077, 1990年10月版本

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点火器标准 - 第一部分:固体燃料烧烤炉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欧洲标准 EN 1860 : 2003 具有德国工业标准的地位

文中用逗号代表十进制的小数点。

国家标准前言

本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引火物”技术委员会CEN/TC 281制订(秘书处:西班牙)。

参与制订本标准的制订工作的德国的相关负责组织为德国“适用性、性能、服务标准委员会”与“技术委员会”。

标准的修订

德国工业标准DIN 66077, 1990 10月版本已经由欧洲标准EN 1860-1取代。

以前的标准版本

德国工业标准DIN 66077: 1975-02, 1977-04, 1981-09, 1990-10.

本欧洲标准EN共含有16页.

© 如果未能事先获得德国工业标准协会的书面许可,本标准的任何部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德国工业标准协会位于德国柏林市10772 号。德国工业标准协会独家拥有销售德国标准的权利。

标准编号:德国工业标准/欧洲标准DIN EN 1860-1 : 2003-06

英文版本价格组 10,销售代号: 1110

10.03

欧洲标准                                                    EN 1860-1

                                                            2003年3月

ICS 75.160.10

英文版本

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点火器标准

第一部分:固体燃料烧烤炉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欧洲标准》于2002年11月28日由“欧洲标准化组织”批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国必须执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CEN/CENELEC)公布的《内部章程》,该《内部章程》规定了本欧洲标准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之内的每个成员国内部必须享有与本国标准同等的法律,以及各成员国不得对欧洲标准进行任何修改的条款。

关于这些国家标准的最新参考书目和相关资料,可以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心秘书处或该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国索取。

本《欧洲标准》共有三个官方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国均可自行负责将本《欧洲标准》的上述任何版本翻译为本国语言的版本,通知中心秘书处报备之后,该版本与上述官方版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国包括下列国家: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尔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法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国。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心秘书处:布鲁塞尔B-1050 斯塔萨特大街36号。

 ------------------------------------------------------------------------------------------------

 © 2003 CEN  本标准在世界各地的全部使用权归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各会员国所有,包括通过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的应用。

参考编号:EN 1860 -1: 2003: E

第2页

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目      录

        页码

前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介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2     引用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     术语与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燃气用具的分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1   总体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2   部件的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4.2.1 烧烤格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4.2.2 食品烤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4.2.3 燃烧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4.2.4 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4.2.5 支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4.2.6 把柄或握持装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4.2.7 马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5     试验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1   综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2   热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3   可燃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4   稳定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4.1 普通烧烤炉与手提箱式烧烤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5.4.2 永久性烧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5.5   搬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5.6   烧烤篦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5.7   穿孔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6     标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7     使用说明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参考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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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前    言

本文件(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引火物”技术委员会CEN/TC 281负责制订,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AENOR(西班牙标准与验证协会)主持领导。

本《欧洲标准》应在各成员国以同等内容的文本进行公布,或由相关机构予以批准,并在各成员国应享有国家标准的地位。各国应最迟从2003年9月开始执行本标准,与本标准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应最迟在2003年9月撤销。

本《欧洲标准》是关于“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引火物”的标准,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燃烧固体燃料的烧烤炉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烧烤炉使用的固体燃料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三部分:点燃烧烤所使用的固体燃料的引火物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第四部分:使用固体燃料的单一用途烧烤炉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规则,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应当负责实施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尔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英国)。

介绍

本标准是关于“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引火物”的欧洲标准的第一部分,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尽量减少在使用烧烤炉进行食品烧烤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

本部分的标准应当与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一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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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1.范围

本部分的欧洲标准适用于使用固体燃料的烧烤炉具,但单一用途烧烤炉除外。对于其他类型的烧烤炉,如果在设计上可以从燃烧其他燃料的转换为使用固体燃料,也适用于本标准。

2.引用标准

本《欧洲标准》包含引用了已经公布的其他标准文件中的条款和内容,本文引用这些标准标时分为标注日期或不标注日期两种方式。本标准在正文中的适当位置引用这些标准条款,同时标明公布这些标准的相关出版物。如果在引用某一标准文件时标有日期,表示此日期之后该标准的增补和修订内容将不适用于本标准,只有在本标准为此进行了相应的增补和修订之后,增补和修订内容才可以适用于本标准。如果在引用这些标准文件时不标日期,则表示本标准将采用所引用之标准的最新版本(包括修订的内容)。

prEN 1860-2,烧烤炉用具、固体燃料、与引  - 第二部分:烧烤炉使用的木炭与烧烤炉使用的煤饼 - 标准要求与试验方法

3.术语及定义

本欧洲标准中将使用下述术语与定义:

3.1  烧烤炉

一种主要用来在露天场所烧烤食物的炉具,它通过辐射的以及可能的对流形式的热量对食物进行烧烤,这种露天烧烤炉至少含有一个燃烧室和一个烧烤格栅和/或一个旋转式烧烤叉。

3.1.2  永久性烧烤炉

这是一种户外烧烤炉,永久性地安装在一个固定的地点。它可以由预制好的各个组件组合在一起而构成,可以带有一个预制顶盖。永久性烧烤炉可以有能够拆卸的部件。

3.2  燃烧室

烧烤炉的使燃料燃烧的部分。燃烧室可以配备一个炉篦,或有身就是一个炉篦。

3.3  炉篦

烧烤炉上的一个多孔的部件,烧烤炉的燃料放在上面燃烧。

3.4  炉灰室

烧烤炉上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盛放烧烤炉产生的炉灰,即承接燃烧室或炉篦中掉落下来的炉灰或灰烬。

3.5  烧烤炉附件

烧烤炉在烧烤过程中使用的,用于持住正在烧烤的食物的部件。

3.5.1  烧烤格栅

烧烤炉上用于放置食物以便进行烧烤的部件,或者可以在烧烤炉中起到炉篦的作用。

3.5.2   旋转烤叉

烧烤炉上使用的一种金属杆,它利用侧面的一个截锥,来串叉需要烧烤的食物,以便放在炉火上烧烤,烤叉放置在一个适当的支架上,可以通过手工进行转动,或通过一个马达带动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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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3.5.3   肉叉

是旋转烤叉上一个用来夹持食物的装置,可以滑动到任何正在烧烤食物的位置,以便将食物固定住。

3.5.4   肉汁收集盘

一种用于收集正在烧烤的食物的汁液的装置。

3. 6   可拆卸部件

指烧烤炉上那些不需要工具即可随时进行拆卸的部件。

3. 7   有效面积

在食物烧烤过程中,烧烤炉燃烧室内和烧烤炉附件的任何可以用于接触烧烤的食物以便对食物进行烧烤的空间,均视为有效面积。

3. 8   滴油盘

一种用于收集烧烤食物废汁液的装置,这些汁液是不准备食用的。

3. 9   支架

烧烤炉的一种支撑结构,烧烤炉的功能部件位于支架上。

3. 10   丝纸

这是一种薄而软,但却韧度相对较高,不易撕裂的纸,其重量一般在12克/平方米至25克/平方米,经常用于包装精致或脆弱的东西。

[国际标准ISO 4046 : 2001]

4.标准要求

本欧洲标准中将使用下述术语与定义:

4. 1   基本要求

烧烤炉的表面涂层应当能够承受5.2中所述试验。

注:关于烧烤炉部件的表面或表面涂层与烧烤的食物、烧烤格栅、转动烧烤叉、肉叉和肉汁收集盘的部分的要求,请查阅欧共体指令/109/EEC的相关规定(请参看标准的参考资料)。在非欧共体国家,可能会在法律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手提箱式烧烤炉,应当能够根据烧烤炉制造商说明书的方法,不需要使用工具,或使用制造商同机提供的工具,即可方便地进行组装或拆卸。烧烤炉上的部件在组装之后应当能够牢固在保持在原始位置,在运输过程中不会脱落下来。

在组装、操作和维护烧烤炉时,烧烤炉部件上的边缘或有棱角之处,不允许带有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任何毛刺、粗糙的表面、以及锋利的边缘等。

烧烤炉上所有可以接触的部件,如果是用0.7毫米以下的板材或管材制作的,而且其表面不带有任何涂层,则应按照图1、2、3、和4中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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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图1  - 加全边

图2  - 平滑折叠

图3  - 闭合卷曲

图3  - 半闭合卷曲

烧烤炉的结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当烧烤炉水平放置之后,能够按照制造商说明书中要求的方法更换燃烧室的位置,并可以在烧烤格栅和/或旋转烤叉按照5.5要求的方法放置的情况下将烧烤炉附件插入烧烤炉或将它们从烧烤炉中取出,而不会导致烧烤炉发生倾覆,也会导致燃烧室发生分离或发生明显的位置移动以至于无法继续发挥其正常的烧烤功能。在按照5.2中的要求对烧烤炉进行试验时,烧烤炉必须符合此处的要求。

当按照5.2和5.4中的要求对烧烤炉进行试验之后,如果发现烧烤炉出现下列问题,则表明该烧烤炉不符合标准要求:

a) 任何部件发生了危及烧烤炉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的任何变形;

b) 任何部件发生了断裂和/或破碎的现象;

注:永久性烧烤炉可能会发生断裂和/或破碎的现象,但不影响烧烤炉的安全性能;

c) 任何部件发生脱落现象;

b) 在试验过程中,用于放置烧烤炉的底托的温度超过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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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4. 2   对部件的要求

4.2.1  烧烤格栅

当根据5.2和5.6中的规定对烧烤格栅进行试验时,无论是试验之前,试验之中,或是试验之后,烧烤格栅上每根栅条之间的净距离均不得超过20毫米。这一要求与烧烤格栅的实际有效面积相关,烧烤格栅的有效面积至少应当占燃烧室的垂直投影的水平面的总面积的80%。

如果烧烤格栅具有炉篦的功能,则当根据5.2和5.6中的规定对烧烤格栅进行试验时,无论是试验之前,试验之中,或是试验之后,烧烤格栅上每根栅条之间的净距离不得超过20毫米,同时,如果燃烧室是垂直式的,则炉篦与燃料容器的边缘之间的距离也不得超过20毫米。

当按照5.5中规定的试验要求放置负荷时,烧烤格栅应当放置和支撑在对其最有利的位置,当根据5.6中的规定对烧烤格栅进行试验时,试验负荷取去后,每根栅条的变形幅度不得超过相对于栅条本身长度的5%。

对于手动调节的烧烤格栅,如果其直径在400毫米以下,则其最长边的一侧应当至少配备一个把柄,如果其直径在400毫米以上,则其最长边的一侧应当至少配备两个把柄。如果烧烤格栅的位置是可以调节的,则其调节必须让操作人员在不必用手直接接触烧烤格栅的情况下,就能够对烧烤格栅的位置进行调节。

烧烤格栅上的可拆卸把手或活动把手与烧烤格栅之间的组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当按照5.5中规定的试验要求放置负荷时,不得出现向侧面或前方倾翻的情况。

当烧烤格栅的高度可以通过某种机械装置进行调整时,烧烤格栅上不需要安装任何手柄。

烧烤炉在设计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当向燃烧室均匀地施加其总负荷能力的75%的负荷时,位于最有利位置的烧烤格栅不会与燃料发生接触。

4.2.2  旋转烤叉

旋转烤叉的端部形状,应当类似于一个截锥,该截锥的直径实尺寸不得小于1.5毫米,也不得大于3毫米,圆锥的角度应当在60度和90度之间。

在旋转烤叉上,至少每间隔100毫米,就带有一个固定把手或活动把手。

如果旋转烤叉的把手上带有一个马达,则该旋转烤叉把手的长度至少应达到80毫米。

如果旋转烤叉的支撑点之间的距离大于800毫米,则应安装第二个把手,除非马达本身也可当作旋转烤叉的安装第二个把手。

旋转烤叉把手向旋转烤叉上组装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当按照5.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把手的温度不得超过表3中规定的值。

旋转烤叉上至少应当带有两个可调节的和固定的肉叉。

当向旋转烤叉施加一个0.5公斤/每100毫米有效长度的负荷时,旋转烤叉应当置于其最有利的支撑位置。

如果在旋转烤叉保持于原位置的情况下,将一个直径为200毫米,长度至少相当于旋转烤叉的有效长度的60%的圆柱体,放置于旋转烤叉的中心位置,并以旋转烤叉为中心,则烧烤炉上的其他部件不得与该圆柱体发生接触。如果放置旋转烤叉的位置有一个以上,至少其中的一个位置必须符合本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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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860-1 : 2003

4.2.3  燃烧室

4.2.3.1  综述

如果燃烧室是用钢板制作的,则钢板的厚度(不包括涂层的厚度)至少应符合表1所述的尺寸。

表1 - 燃烧室所使用的钢板的最小厚度尺寸

烧烤格栅直径或最长边的尺寸厚度
≦ 400毫米

> 400毫米

0.7毫米

0.8毫米

如果燃烧室的烧烤格栅直径或最长边的尺寸≦ 400毫米,则符合标准要求的燃烧室厚度,在带有涂层的情况下为0.7毫米,在不带有涂层的情况下为0.5毫米,但燃烧室的两面均使用玻璃或陶瓷材料作为保护层,同时还必须能够经受根据以下条款的要求进行的试验:

1) 5.2 条款规定的试验,连续进行三次;

2) 5.7 条款规定的试验

如果燃烧室是用铸造金属材料制作而成的,则铸造金属材料的厚度(不包括涂层的厚度)至少应达到2.5毫米。

如果燃烧室是用钢板和铸造金属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制作的,则该燃烧室必须能够经受根据以下条款的要求进行的试验: 

1) 5.2 条款规定的试验,连续进行三次;

2) 5.7 条款规定的试验

4.2.3.2  开口

如果燃料容器在组装之后带有开口,则当根据5.2和5.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对其进行试验时,这些开口必须符合下面的要求:

在燃烧室的平底上,开口的数量不超过4个,每个开口的尺寸应当以不能通过直径为3毫米的球体为宜,开口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毫米。

对于位于燃烧室平底以外的其他位置的开口,如果属于圆形开口,则开口的直径以不超过8毫米为宜,如果属于其他形状的开口,则其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毫米。

对于大的开口,烧烤炉必须为之配备灰烬收集器,或者为此对烧烤炉进行专门设计,使烧烤炉在按照5.2和5.3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进行试验时,不会有任何灰烬或燃料从烧烤炉中掉出或滚落。

4.2.3.3  燃烧室的深度

燃烧室的最小深度必须符合表2中规定的尺寸,燃烧室的有效面积的80%以上的部分应当能够达到此最小深度的要求。

表2 - 燃烧室的最小深度

烧烤格栅直径或最长边的尺寸燃烧室的最小深度
≦ 400毫米

> 400毫米

50毫米

60毫米

如果燃烧室本身就是一个炉篦,则可以不考虑表2中规定的深度尺寸,但这样的燃烧室必须配备一个灰烬收集盘。

如果燃烧室可以放置在数个不同的位置,则必须提供一个止动装置,以便将燃料容器固定在每个放置燃烧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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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烧烤炉安装在一个砖砌炉墙结构内,或安装在一个预制的砖墙构件或类似的其他结构内,则在计算表2中规定的最小深度时,应当将砖墙结构当作燃烧室的一部分而计算在内。 

4.2.4  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

如果烧烤炉带有一个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当烧烤炉水平放置时,应当保证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的内容物能够从燃烧室内流出来,或者保证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有一个深度至少达到5毫米的凹槽,当肉汁收集盘或滴油盘水平放置时,炉篦与凹槽起始部位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当达到30毫米。

4.2.5  支架

如果支架是可以折叠的,则必须保证折叠的部件能够锁定在烧烤炉的工作位置,同时应当保证锁定/开锁装置不会发生意外操作事故。

当按照5.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支架应当能够支撑烧烤炉。当根据制造商规定的使用方法操作烧烤炉时,烧烤炉不会发生倾覆现象,也不得有任何部件从烧烤炉上掉落下来。

如果支架或烧烤炉上带有能够推动烧烤炉移动的轮子,则必须保证在烧烤炉的移动过程中不会任何部件或零件从烧烤炉上掉落下来,同时还必须提供一种可以防止烧烤炉或其支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意外地自行移动的装置。

应当为此配备一个推动把手或握持装置以便能够安全地移动烧烤炉。

4.2.6  把手或握持装置

烧烤炉把手的有效长度至少应当达到80毫米。此单独要求也适用于旋转烤叉的把手(请参看4.2.2)。

把手或握持装置的组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当按照5.2中要求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在把手或握持装置在整个有效长度范围内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表3中规定的值。

表3 - 把手的表面温度

材料温度
金属55℃

玻璃/陶瓷

66℃

塑料70℃

木材

4.2.7  马达

如果烧烤炉配备有卷簧或电池驱动的马达,或者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允许使用某种特定的马达,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马达应当至少能够连续驱动旋转烤叉30分钟,而不需要在此期间内为马达卷取弹簧或更换电池。

- 当操作人员在为马达重新卷取弹簧或更换电池的过程中,其手碰到烧烤炉的其他部件的表面时,即使该部位的表面温度超过到表3中所述的值,也不应当对操作人员的手造成危险。

本条款的要求适用于按照4.2.2中的要求加入负荷的旋转烤叉。

当旋转烤叉按照5.2中的要求进行试验之后,按照4.2.2中的要求加入负荷时,马达应当能够带动旋转烤叉运转。

注:关于电动机的要求,请参看欧洲标准EN 5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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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方法

5.1   综述

第4条中提出的要求,应当通过目视检验方法、线性测量法、功能试验法和/或计算法等方法予以验证,但另外有规定的,按另外的规定检验。

试验所使用的燃料,应当采用符合欧洲标准prEN 1860-2的木炭(同时也请参看德国工业标准DIN 51749或法国标准NF B 55-101中的相关要求)。

试验应当在静态空气(空气流动速度小于0.5米/秒)中进行,试验环境的温度应保持在20℃±5℃之间。

为了便于试验,每一试验个体的重量不得超过0.5公斤,任何方面的尺寸不得超过100毫米。

5.2  热试验

将烧烤炉放置在一个由胶合板制作而成的水平面上,胶合板试验平面的厚度大约为25毫米,带有一个无光黑色涂层表面。

根据制造商说明书中的规定,将木炭装入燃烧室内,木炭装入量以达到燃烧室的额定容量的75%为宜。

燃烧室的额定容量按以下方法计算:燃烧室的实际最小深度乘以烧烤格栅的有效面积即为燃烧室的额定容量。燃烧室的实际最小深度不得小于表2中规定的值。

点燃燃烧室内的木炭,让烧烤炉开始工作,直到燃烧室内的木炭全部燃烧完毕为止。

对于永久性烧烤炉,还要进行下面所述的第二次试验:将两块杉木板用作连续性负荷,这些杉木板应切割成截面积为50毫米×50毫米的扁平木条,使其长度等于燃烧室的长度,然后将它们放入燃烧室内,就像捆在一起一样,相邻两扁平木条之间的距离为10毫米,其负荷量按上面的方法计算。第二个负荷的大小等于第一个负荷的二分之一,应当在不迟于第一次点火试验结束之后的30分钟开始加载第二个个负荷,然后启动烧烤炉工作直到两个负荷全部燃烧完毕为止。

测量胶合板平面与所有把手表面的温度。在测量把手的温度时,应当测量整个有效面积部分的温度。

对于带有多个燃烧室(这些燃烧室可以各自单独燃烧,也可以同时一起燃烧)的烧烤炉,应当选取最为有利的燃烧室组合进行试验。

如果燃烧室(一个或多个)可以放置于烧烤炉上的多个位置,则每个位置上都应当进行试验。

此外,还应检验第6条款中规定的标识是否仍然保持清晰可读,以及是否已经脱落。

5.3  可燃性

按照5.2中的要求的方法放置烧烤炉并加入负荷,然后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但如果按照3.10的规定使用的胶合板为自然色,且另外覆盖白色丝纸时,则应按照下面的要求和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面积的大小应当与烧烤炉的安装区面积相对应,然后再在周围加上250毫米的边缘宽度,在试验过程中,丝纸不得被燃烧,而胶合板也不应被烤焦。

5.4  稳定性

5.4.1  普通烧烤炉与手提箱式烧烤炉

将烧烤炉放置在一个由胶合板制作的平面上,胶合板平面与水平面之间形成一个10°的夹角。为了防止烧烤炉在试验过程中发生滑动或转动,可以在接触点进行制动,但不能影响发生倾覆的可能性。在试验过程中,在按照4.2.2中规定的方法加入负荷时,烧烤炉在任何一个最为不利的位置上和5.2中所述的任何最为不利的使用条件下,均不得发生倾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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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将烧烤炉放置在一个水平面上,按照5.2以规定的方法向燃烧室内加入负荷,使炉篦所承受的负荷达到1公斤/平方分米(有效面积),并使负荷在炉篦上均匀分布。

在上述所述的两次试验过程中,通过目视检验和线性测量方法,来确认烧烤炉是否符合4.1 a)、b)、和c)中的要求。

5.4.2   永久性烧烤炉

5.4.2.1   带有护罩的永久性烧烤炉

对此类烧烤炉进行稳定性试验的方法,即按照图5中所示的方法进行抗冲击试验。抗冲击试验中,冲击点设定在距离水平座1.3米之处的中心部位,根据图6中所示的方法,用锥形球包从1.0米的高度,进行冲击试验。锥形球试验包的质量应为烧烤炉的总体质量的10%,但最高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烧烤炉应当按照安装与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建造。

在质量评估中,不符合要求的预制烧烤炉部件(例如工作台)应排除在外。

5.4.2.2   不带有护罩的永久性烧烤炉

不带有护罩的永久性烧烤炉应当按照5.3.1中的要求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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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

1. 滑轮                               5. 落差

2. 绞盘                               6. 永久性烧烤炉的后部

3. 缆索                               7. 水平面

4. 长度                               8. 可从远处松开的弹簧钩

图5 - 稳定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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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尺寸单位为毫米

已经充满的闭合锥形球包       空的开口的锥形球包

图注:

1. 皮革绳

2. 8块帆布材料

3. 皮革底

图6 – 稳定性试验使用的锥形球试验包

5.5   搬运

按照5.2中的要求放置烧烤炉。

a) 向烧烤格栅施加0.25公斤/平方分米的负荷,使负荷均匀地分布在烧烤格栅的有效面积上。

b) 向旋转烤叉施加0.5公斤/分米的负荷,使负荷均匀地分布在旋转烤叉的有效长度上。

然后看是否能够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常地加入或取出烧烤炉附件,以及是否能够正常改变燃烧室的位置。

5.6  烧烤格栅

按照5.2中要求的方法放置烧烤炉。向烧烤格的有效面积内栅施加0.5公斤/平方分米的负荷,并使负荷保持一个小时,然后取去。

测量每根栅条的永久性变形情况,试验结果应当符合4.2.1中的要求。

5.7   穿孔试验

按照图7中所示的试验配备与方法进行试验,将试验目标放在一块水平放置的实心支撑钢板,支撑钢板的厚度至少应达到10毫米。

将导管垂直地放在试验目标的上方,使之位于直径20毫米的孔的中心线上。将试验重块放置在管的顶部,并使其尖端部位于试验目标上方,距离试验目标1米之处。让试验重块依靠自身重力自由下落至试验目标。

如果试验目标被击穿,说明试验目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注:本子目的内容应当与4.2.3.1的内容一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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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尺寸单位为毫米

图注:

1  重量700克±1%                          5  实心支撑钢板

2  标识                                     6  试验目标

3  硬化的尖端                               7  实心底部

4  管子                                     8  自由降落

图7 - 自由落体穿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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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识

烧烤炉上的标识必须安排在显著的位置,清晰可读,标识的内容必须用销售目的国的语言描写。

烧烤炉上必须带有有包含下列内容的标识:

a)  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这样的标识应当通过铸造、冲压、涂瓷釉以及贴标签等方式附加在烧烤炉上。

b)  警告标签

“小心!切勿使用酒精、汽油、或类似的液体点燃或复燃烧烤炉”。

按照5.2中的要求进行试验之后,本警告标签应当仍然保持清晰可读,不得出现脱节现象。警告内容使用的文字,大写字母至少应达到3毫米,小写字母至少应达到2毫米,并且在烧烤炉操作过程中很容易看到这些警告内容,警告文字应当应其背景形成对比;

c)  型号或类型描述。本标识仅需要贴在产品包装上。

7.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至少应当使用烧烤炉销售所在国的语言编写,使用说明书必须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并且每台烧烤炉应当配备一套使用说明书:

a) 关于烧烤炉型号和类型的描述,包括分解图和部件目录;

b) 关于烧烤炉在使用之前必须牢固地安装在一个可靠的水平面上的要求

c) 正确的组装方法,可以使用图解的方法加以说明;

d) 关于安全使用和操作烧烤炉的建议和要求;

e) 提出下面的建议:烧烤炉开始工作后,必须至少等30分钟,待烧烤炉内的燃料烧成红色,达到烧烤温度后,才开始在烧烤炉上烹制食物;

f) 建议使用的燃料,以及燃料的最大用量;

g) 正确的点火程序,包括对以下要求的表述:“在木炭表面燃烧出一层炭灰之前不要烧烤食物”;

h) 如果提供了由电池驱动的电动机,或规定了可使用的电池驱动式电动机,则应说明应使用的电池类型;

i) 对于是永久性烧烤炉,如果需要使用粘合剂,则应说明粘合剂的类型;

j) 提供以下警告标语

“注意!本烧烤炉工作时将变得非常炽热,切勿在工作过程中移动它”

“切勿在室内使用本烧烤炉!”

“注意!切勿使用酒精、汽油或类似的液体点燃或复燃烧烤炉!”

“警告!不要让儿童与宠物接触本烧烤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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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欧洲标准EN 563,机械安全 – 可接触表面的温度 - 关于确定热表面的温度限定值的人机工程学数据。

欧洲标准EN 50165,家庭用具或具有相似用途的用具上使用的电气装置 - 安全要求。

国际标准ISO 4046,纸张、木板、纸浆、以及相关的项目 - 术语表

国际标准ISO 72,垂直建筑物件 - 冲击试验 - 冲击体与基本试验程序

欧盟指令73/23/EEC,1973年2月19日的欧盟指令 - 在适用于一定的电压范围的电气设备要求方面,欧盟各成员国制订的与欧盟指令73/23/EEC的近似的法律。

欧盟指令/109/EEC,1988年12月21日的欧盟指令 - 在接触食品的材料或物品的要求方面,欧盟各成员国制订的与欧盟指令/109/EEC的近似的法律。

德国工业标准DIN 51749,烧烤用木炭与烧烤用木炭饼 - 要求 - 试验

法国标准NF B55-101,家用烧烤用木炭与木炭饼,设计 - 规范 - 试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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