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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整治不正之风实施方案
2025-10-02 14:01:47 责编:小OO
文档
×××卫生院深入整治不正之风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肥城市关于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的实施方案》,从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利益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推进作风建设转变,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路线,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效果,坚决做好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卫生系统不正之风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目标,以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群众负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制度建设,确保医药卫生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1.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推进卫生院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结合贯彻落实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和标准。在青年人中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热心为患者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行业服务“窗口”建设。

深化和完善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院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载体,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群众投诉调查处理结果为重点的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卫生院内部重要事项要经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职工公开。

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健全完善各项告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将医疗纠纷调解纳入社会大调解的范畴,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畅通医患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不断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加强对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报道,宣传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卫生廉政文化建设的效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发挥震慑作用,促进依法廉洁行医,依法诊疗。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经常化,务必使全体员工保持正确的服务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医疗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促进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不得使用药品商品名开具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

2.认真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卫生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及处方管理,深化处方点评工作,健全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的内部管理,做好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切实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

(三)落实收费责任,促进医疗收费规范。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违规行为。严格实行收费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禁止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处方和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坚决禁止科室出租承包、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医药采购行为。

1.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卫生院要继续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药品招标后采购、使用环节、让利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采购纪律,杜绝违规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加强卫生院信息系统管理的规定,防止“统方”。

2.落实改善民生措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落实医药卫生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新农合结算办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对各科室的监管,从严控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物和诊疗项目的费用比例。

(五)加大治理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收受“红包”和药品“回扣”,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服务理念和精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格增长,纠正乱用药、乱检查、乱收费行为。把查处违反医疗道德的大处方、大检查、乱收费以及“红包”和药品“回扣”问题作为2014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年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医疗信息公开,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突出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次均门诊费用以及主要病种收费信息,对费用上升的科室,责成其分析原因,加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措施。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院长及科主任要认真履行纠风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和药品价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加强收费人员培训和收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抓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各科室要在认真执行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同时,积极探索按病种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管理,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严禁向科室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价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公立医院收支监管办法。加强卫生院成本核算和内部分配管理,推进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六)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对卫生院投诉工作的管理,对卫生院投诉工作执行不力的科室及个人,按照院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深入开展创建“三好一满意”活动,有效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广泛开展治贿宣传教育、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使用和奖惩制度。坚持对在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按上级规定年限)的医务人员必须轮岗交流的制度,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行贿企业和受贿人员要严肃查处,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

(八)完善监督管理,深化重点环节的治本根源。

认真落实医药卫生改革各项任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医疗工作的重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做到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相结合,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三 、工作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卫生院及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要结合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督导督查机制,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的落实。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部门、科室,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卫生院及科室领导责任。

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作出严肃处理;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吊销执业证书并向社会公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严肃行业纪律。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健全信访举报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暗访巡查和通报制度,加强防范。迎接省卫生厅和省纠风办将组织明查暗访,一旦发现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卫生系统纠风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年度考核检查相挂钩。我院全体员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2014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抓出成效

卫生院

2014年8月11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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