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员工离职定义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属员工单
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
动关系。
3、自动离职:员工擅自离职,自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4、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的,劳动关
系自然终止。
二、公司员工离职管理
试用期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为 6个月)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 3至10
天,做好工作交接。
2、试用期员工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试用期员工 ;
公司终止试用员工由部门对员工进行劝退, 员工填写 《员工辞职申请
表》,按辞职程序办理。如员工拒绝申请辞职,则由所在部门提交员
工试用不合格报告,附试用考核不合格证明材料,按终止试用办理。
3、试用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
辞职申请表, 凡中高层管理人员、 涉及关键项目的机密人员及物资采
购管理等人员辞职, 必须至少提前二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做好工作交
接,此期间公司可酌情安排其他工作, 离职前须由相关部门进行离职
审批后方可离职。
4、管理、技术人员的辞职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必须提前交综合
办公室备案, 如由于特殊原因部门领导未签字的, 各单位先以邮件的
形式告知。未提前备案或告知的,将视为未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
1、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的。
2、 辞退: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并解除劳动
合同,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 凡违反公司规定,所在部门进行书面违纪警告后,员工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
a 、个人拒绝书面检讨或不在违纪通报上签字确认, 经教育不改者 ;
b 、做出书面检讨后在一年内重犯者 ;
c、在1 2个月内,因其他违纪情况受到累计三次 ( 含) 以上书面违纪
警告者。
2) 伪造个人资料者 ( 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计生证、体检表等);
虚报个人情况者 (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
3)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社保关系者 ;
4) 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 ;
5) 在公司内外公开场合、报刊杂志、大众传媒及互联网上恶意散布
或张贴有损公司形象和他人声誉的言论、文字,传播不负责任言语,
向同事鼓吹任何言论者 ;
6) 以暴力、威胁、恐吓、骚扰、污蔑等手段对领导、同事进行不法
行为; 或雇请外人威胁、殴打公司员工者 ;
7) 毁坏公司声誉,破坏、隐藏、盗窃及抢劫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
8)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佣金、贵重礼物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
9) 贪污、挪用公物,损公肥私者 ;
10) 伪造帐目,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具虚假金融票证,虚报费用者 ;
11) 工作中投机取巧,隐瞒蒙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为他人
牟利者;
12)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文件、领导签名,或盗用、利用公司资源
从事私人事务者 ;
13) 泄露公司重要经营和技术秘密或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
3、 自动离职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1)试用期内,擅自离职累计 5天(含)以上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7日(含)以上者;
3)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离职 7日(含)以上者;
4)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规定时间原则上两
天);
5)办理了请假手续,逾期 7日(含)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劳动合同期满
1)综合办公室原则上在员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
知,用人单位及员工表示续签意向, 用人单位如实上报本单位不予续
签和员工个人不予续签的人员名单。
2)合同期满提出不续约的一方为一般员工的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公
司,技术管理岗位、 财会岗位和中干以上领导等与公司商业机密关联
性强的岗位不续约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3)劳动合同期满不予续签的 ,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再
安排任何工作,合同期满后,员工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 (原则上
为合同期满后三天 )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人员离职审批流程:
员工辞职: 填写 “员工辞职申请表 ”→部门主管签发意见 →上报公司综
合办审批 ——>总经理审批
员工被辞退:部门提交 “员工辞退通知单 ”——>部门签发意见 ——>
上报公司综合办主管审批 ——>总经理审批
员工自动离职:由部门填写 “自动离职报告单 ”——>部门主管审批
——>公司综合办审批 ——>总经理审批
四、离职注意事项:
1)员工违纪行为达到辞退条件的,各部门必须先提交该员工的违纪
调查报告, 详细说明该员工的违纪事实及违反公司、 部门相关规定的
条款,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违纪报告须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并签
署对员工的处理意见, 各部门方可根据综合办公室意见在本单位内发
出员工违纪通报。
2)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 “辞退报告单 ”和 “自动离职报告单 ”在
三天内做出审批意见, 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做出辞退处理的, 所在单位
应通知员工在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3)在综合办公室做出处理决定前,各部门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待辞退
员工上岗或停岗学习,停岗学习期间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4)自动离职者其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员工自动放弃截止离职之日未
结算的工资,公司不予出示任何证明,拖欠公司财物的,公司保留追
究其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5)员工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而被公司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公司
将违纪资料载入个人档案。
五、离职面谈管理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 ,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员工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
行沟通面谈, 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 对将离职的员工安排工作交
接等相关事宜。
2、员工提出辞职报综合办公室审批或工作交接期间,综合办公室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第二次离职面谈或离职问卷调查, 收集和总结员工离
职的原因和对公司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和促进公司的管理、 提
高员工满意度、降低员工流失率提供依据。
六、离职手续的办理
1、已批准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由综合办公室发放《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单》,再按通知单上所列相关单位办理离职交接,由所在部门核
算出勤情况, 所在公司核算当月工资, 到综合办公室结算工资和欠款
欠物;综合办公室出具离职证明后,离职者本人去财务部现金结算工
资。
2、员工收到《办理离职手续通知单》后,应在两日内 (如遇节假日顺
延)办好一切离职手续。
七、员工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提出辞职的员工在离职前消极怠工的,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管理
和考核,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违约处理,公司进行辞退。
4、员工因自动离职、违纪辞退、离职时不进行工作交接或工作移交
不清等行为,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赔偿
责任,并可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
5、中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机密的人员及市场营销、物资采购、
财务部门等单位的人员自动离职或未进行工作交接而离职的, 除按本
办法规定支付违约金外, 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从未
结算工资中扣除,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泄密的, 公司将追究其法
律责任。
八、公司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1)符合法定条件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
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的 ;
2、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因个人原因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如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员工承担, 并且离职
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