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对我国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测试(简称“统考”)。统考通过是本科层次学生取得毕业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学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统考科目且全部考试合格。
一、统考考试安排
1.考生范围
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
2.考试科目
| 层次 | 专业类别 | 需参加的统考科目 |
| 高起本 | 所有专业 | 大学语文B、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 专起本 | 英语类 | 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实行网上闭卷机考,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考试地点
设在全国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及少数县级城市的统考考点,原则上可遵循就近原则选择考点。
5.考试时间
网考委对每年统考的时间安排在http://www.cdce.cn网站公布。一般一年安排三次,分别在四月、九月和十二月。
6.报考费用
35元/人·科
二、报考流程
由学习中心指导考生在网考委统考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dce.cn)中完成报名、缴费(从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缴费成功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报名、缴费时间分别在二月、七月和十月,每次报考、缴费时间在2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网考委的文件为准,学院也会在报考前发布通知)。
1.基本信息核对
在报考缴费前,需认真核对考生基本信息,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缴费
(1)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期限、限定考试轮次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考试约考时间为每次统考考试日前两个月起约20天时间,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2)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学习中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报考缴费操作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即从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的约考占位时间。
(3)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统考系统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报考步骤和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详见《考生个人网上报考、缴费操作指南》和《统考报考缴费网上支付银行说明》。
3.准考证打印
学习中心组织考生在各次考试前约15天左右登录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准考证。
三、免考申请
1.免考条件
统考文件规定,符合以下免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免统考手续:
| 代码 | 免考条件 | 免考科目 |
| 1 |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统本科以上学历 | 统考全部科目 |
| 2 |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3 | 非英语类专业,2006年1月前获得大学英语等级CET四级(或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级别证书 | 大学英语B |
| 4 | 非英语类专业,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 大学英语B |
| 5 | 非英语类专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 大学英语B |
| 6 | 非英语类专业,实际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 大学英语B |
| 7 | 非英语类专业,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 大学英语B |
| 13 | 已在别的网院参加过统考且成绩通过的学生 | 相应统考科目 |
②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③教育部关于免考统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详见附件。
2.免考申请流程
(1)符合上述免考条件的学生,持相关证书原件,及时向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办理免考。
(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证书进行初审、汇总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远程教育平台报送学院审核。
(3)审核和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需要一定时间,为了不影响学生顺利毕业,学习中心务必在学生毕业半个学期前向学院递交材料。
3.免考结果查询
进入统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免考审核,学习中心亦可通过学院远程教育平台“免统考申请审核”模块查看发布的免统考审核结果。
四、成绩查询和复核
1.可在考试后一个多月后登录统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统考成绩,亦可同步在远程教育平台“学籍卡成绩”中查看。
2.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的,由本人于成绩公布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并附上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处理。学习中心汇总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考区办递交成绩复核申请。
五、统考辅导及考试用书
1.统考辅导
可进学院远程教育平台“学习平台”—“统考辅导”专栏查看和下载统考辅导资料。
2.考试用书
统考采用统一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由学习中心根据学生登记的数量统一向学院申请订购。
六、本须知涉及内容更新的,以网考委公布的文件和通知为准。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免考统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
一、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下表所列少数民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自治州
| 省(区) | 名称 | 所在地 | 成立日期 |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延吉 | 1952.09.03 |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吉首 | 1957.09.20 |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 | 1983.12.01 |
| 省(区) | 名称 | 所在地 | 成立日期 | |
| 黑龙江省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泰康 | 1956.12.05 | |
| 辽宁省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 大城子 | 1958.04.01 | |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 阜新 | 1958.04.07 | ||
| 新宾满族自治县 | 新宾 | 1985.06.07 | ||
| 岫岩满族自治县 | 岫岩 | 1985.06.11 | ||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清原 | 1990.06.06 | ||
| 本溪满族自治县 | 小市 | 1990.06.08 | ||
| 桓仁满族自治县 | 桓仁 | 1990.06.10 | ||
| 宽甸满族自治县 | 宽甸 | 1990.06.12 | ||
| 吉林省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 前郭 | 1956.09.01 | |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 长白 | 1958.09.15 | ||
| 伊通满族自治县 | 伊通 | 19.08.30 | ||
| 河北省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孟村 | 1955.11.30 | |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大厂 | 1955.12.07 | ||
| 青龙满族自治县 | 青龙 | 1987.05.10 | ||
| 丰宁满族自治县 | 大阁 | 1987.05.15 |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围场 | 1990.06.12 | ||
| 宽城满族自治县 | 宽城 | 1990.06.16 | ||
| 湖南省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双江 | 1954.05.07 | |
| 江华瑶族自治县 | 沱江 | 1955.11.25 | ||
| 城步苗族自治县 | 儒林 | 1956.11.30 | ||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新晃 | 1956.12.05 | ||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芷江 | 1987.09.24 | ||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渠阳 | 1987.09.27 | ||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高村 | 1990.04.01 | ||
| 海南省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抱由 | 1987.12.28 | |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 营根 | 1987.12.28 | ||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保城 | 1987.12.30 | ||
| 昌江黎族自治县 | 石碌 | 1987.12.30 | ||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牙叉 | 1987.12.30 | ||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陵城 | 1987.12.30 | ||
| 湖北省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龙舟坪 | 1984.12.08 | |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五峰 | 1984.12.12 | ||
| 广东省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三江 | 1953.01.25 | |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吉田 | 1962.09.26 | ||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乳城 | 1963.10.01 | ||
| 浙江省 | 景宁畲族自治县 | 鹤溪 | 1984.12.24 | |
关于重申对统考考生考试违纪处理问题的通知
网考电函[2009]06号
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简称统考)属于级考试,在组织和实施统考工作中,教育部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简称网考委)对于统考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都有明确的规定。
2004年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文件中,责成网考委对“对参加统考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进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2005年网考委在《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的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2006年教育部在《教育部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7号)文件中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统考考风考纪管理。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要“严格考风考纪管理,严肃查处考试违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
通过几年来组织实施统考工作的教育、管理和要求,统考考生的违纪作弊率整体有所下降,但考生违纪违规的各种现象和行为仍然存在。为严肃统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条件和机会,2009年网考办重申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请各试点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考试风尚,促进网络教育的办学声誉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2月11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