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全面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范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简称达标验收),实行统一监督、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验收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是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验收内容)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按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办法》(见附表1)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监测经费、仪器设备配置、监测用房、质量管理和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
第五条 (验收组织机构)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辖区内一级(省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预审,以及二级(省辖市级)、三级(县、市级)站的达标验收工作,并在江苏省达到整体验收条件后向环境保护部提交整体验收申请。
第六条(验收工作流程)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流程:
(一)验收申请:对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办法》(见附表1),自评分达到85分(含)以上的二、三级环境监测站,可向省环保厅提交达标验收申请,同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交以下技术材料,并对照评分办法准备相应的台账资料:
1.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及自评分表;
2.监测站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表2);
3.监测站经费情况一览表及说明(见附表3);
4.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见附表4);
5.监测站监测用房面积情况;
6.监测站监测分析能力及持证上岗人员情况一览表(监测分析能力以通过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能力项目为准,其后备注持证上岗人员姓名),参见附表5。
(二)技术初审: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各地提交的技术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向省环保厅提交初审意见。
(三)现场验收:省环保厅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监测站进行现场验收,经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和核实后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二、三级监测站,由省环保厅颁发达标验收证书和“全国环境监测二级(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牌匾。
达标验收证书和“全国环境监测二级(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牌匾的样式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第(不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二、三级监测站,经采取有效措施,认为达到验收要求后,6个月之后可再次申请达标验收。
第九条(复检)通过验收的二、三级监测站,需按年度向省环保厅提交标准化建设达标复检工作情况报告,复检内容同验收内容。省环保厅根据年度复检情况以及相关检查结果,视情对有关单位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复检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时间限期一年;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单位,取消其达标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奖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达标验收情况较好的二、三级站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予以安排。同时,在区域示范站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环境监测试点工作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第十一条(处罚)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或省(区、市)环保厅(局)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取消其达标单位称号。
(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混乱的。
(二)监测经费不足、影响环境监测工作的。
(三)监测人员不足、不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的。
(四)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二条(制定部门)本办法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生效)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办法
附表2:监测站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表3:监测站监测经费情况一览表
附表4: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
附表5:监测站监测分析能力及上岗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表1: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办法
| 类别 | 序号 | 考核项目 | 项目分值 | 具体考核要点 | 单项 分值 | 评分说明 |
| 机 构 与 人 员 | 1 | 人员编制 | 6 | 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有编委认可文件。 | 2 | 按国家相应标准的下限计算,人员编制达到下限不扣分,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 在岗人员数达到编制数量。 | 4 | 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
| 2 |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比例 | 6 | 人员结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一级站、二级站85%,三级站75%。 | 3 | 按比例要求,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 |
| 高、中技术人员比例达到:一级站25%、45%;二级站20%、50%;三级站中级50%。 | 3 | 高、中级技术人员比例之和在70%以上,且高级技术人员比例达到要求,不扣分;比例达不到要求,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
| 监 测 经 费 | 3 | 监测站经费 | 5 | 监测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 2 |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监测站业务经费(不含人员经费)达到相应标准。 | 3 | 人员经费以外的所有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均经费,按照标准下限值,每少10%扣0.5分,扣完为止。 | ||||
| 仪器设备 | 4 | 基本配置 | 30 | 现场查验站内的仪器设备,达到标准中基本仪器设备配置表(表4)1-42项规定的配置标准。 | 25 | 以规定的仪器设备项目和数量计算,每缺1项扣10分,有该项仪器设备但数量不足,每缺1台(套)扣5分,扣完为止。 |
| 现场查验基本仪器设备配置表(表4)中43-87项自定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 5 | 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每缺一项或数量不足扣0.5分,扣完为止。 | ||||
| 5 | 专项配置 | 6 | 应急监测:制定了应急监测实施办法并根据需要配备了现场项目的监测仪器以及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表5)。 | 3 | 无应急监测实施办法扣0.5分;以规定的应急监测仪器、通讯和交通工具等项目和数量计算,每缺1项扣1分;有该项仪器设备但数量不足,每缺1台(套)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根据本地的环境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有开展其他相应专项工作所需的基础仪器设备(表6)。 | 3 | 承担国控网、省控网和市控网专项监测任务,无相应仪器设备的,每个专项扣1分;有该项设备但数量不能满足任务要求的,每缺1台(套)扣0.5分,扣完为止。 |
| 类别 | 序号 | 考核项目 | 项目分值 | 具体考核要点 | 单项 分值 | 评分说明 |
| 监测 用房 | 6 | 监测用房 面积 | 5 | 监测用房面积达到标准 | 5 | 实验室用房面积每低10%,扣1分;实验室用房辅助条件(水、电、通风、防腐蚀、紧急救援、恒温等)不符合相关规范,每1处扣0.5分;监测业务用房,人员基数按定编计算,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 |
| 业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 7 | 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 8 | 承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计划开展监测工作,按时出具监测报告并上报。 不承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重点检查汇总数据库 | 8 | 检查两年内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报告(表),无报告(表)、拖延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检查两年内汇总数据库,出现缺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8 | 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 | 6 | 完成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 不承担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重点检查汇总数据库。 | 6 | 检查两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季报告(表),无报告(表)、拖延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检查两年内汇总数据库,出现缺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 9 | 监测分析能力 | 9 | 具备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特征污染物监测中要求的基本监测项目能力。 | 6 | 根据各区域和流域环境监测工作以及相关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每缺1个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 | |
| 每个项目必须有二名以上监测技术人员同时持有上岗证。 | 3 |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 10 | 执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6 | 按照《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的各项要求按时报送各类数字型和文字型报告,并严格实行三级审核。 | 6 | 检查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类报告审核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类别 | 序号 | 考核项目 | 项目分值 | 具体考核要点 | 单项 分值 | 评分说明 |
| 质量管理 | 11 | 监测分析人员持证上岗 | 5 | 监测分析人员必须通过技术考核,持有监测人员上岗证。 | 5 |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12 | 仪器设备管理 | 3 | 在用仪器设备现场使用记录完整 | 1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仪器设备检定有效 | 1 | |||||
| 仪器设备标识及档案管理规范 | 1 | |||||
| 13 |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 3 | 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等质量文件。 | 2 | 质量体系不完整,发现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运行,有监测质量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 1 | 未按质量文件体系要求运行并做好相应记录,该项不得分。 | ||||
| 14 | 档案管理工作 | 2 | 档案管理符合规范 | 1 | 查阅档案卷宗,有不符合规范的,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 有专人管理 | 0.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有专门档案室 | 0.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监测站人员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所学专业 | 职务 | 职称 | 参加环保 工作时间 | 人员 性质(在编,合同) | 人员分工 (技术、其他) | 上岗证情况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编制标准 定编文号 定编人数 定编时间 现有在岗人数 | 技术人员总数人,占在岗人数的比例% 高级技术人员人,占在岗人数的比例% 中级技术人员人,占在岗人数的比例% | ||||||||
监测站监测经费情况一览表
| 类别 | 业务费 (不含人员费) | 自动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费 | 仪器设备购置费 | 仪器设备维护费 |
| 经费总额 (万元/年) | ||||
| 人均经费 (万元/人·年) | / | / | / | |
| 说明:监测站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是否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 | ||||
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
| 类别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标准要求配置数量 (台/套) | 实际配置数量(台/套) | 配置时间 | 是否满足要求 | 与标准配置的差距 |
| 基本仪器配置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应急仪器配置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专项仪器配置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附表5:
监测站监测分析能力及上岗人员情况一览表
| 监测能力的主要类别 | 项目序号 | 项目(参数) | 检测方法名称及编号(年份) | 是否通过计量认证(打“√”表示) | 持证上岗人数 | 持证人员 姓名 |
| 一、水和废水 | ||||||
| 二、空气和废气(含大气降水、室内空气) | ||||||
| 三、土壤、底质、植物、生物残留体、固体废物、煤质 | ||||||
| 四、生物 | ||||||
| 五、机动车排放污染物 | ||||||
| 六、噪声、振动 | ||||||
| 七、辐射 | ||||||
| 八、室内装饰材料检测 | ||||||
| 九、其他 |
2、检测方法需按照实际通过认证的方法名称填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