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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合同模板
2025-10-02 14:55:25 责编:小OO
文档
xxxxx有限公司

外 包 工 程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外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合同),以兹信守。

1、本协议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3)双方有关本合同工程量及材料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00元,(大写)                     元整。

4、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同材料和安装技术服务等。并对其供货范围内的完整性、可靠性负责,所供合同材料是正品、全新、安全、可靠。

5、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甲方的全部责任、义务,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的目的是根据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工程材料及安装技术服务。乙方对此目的涉及的责任、义务和风险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愿意履行本合同并实现本合同之目的。

7、乙方向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合同材料及安装技术服务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合同中规定的标准。乙方在此同意,如由于乙方未能完成上述任务而导致甲方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将负责赔偿。

8、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一旦甲方发现乙方将合同中的工程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将立即中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已提交了工程条件、外围环境等资料,乙方也已视察和检查了合同现场及周围环境,并取得了所有对其合同履约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的资料,在合同履行中对环境影响、交通等问题负责,并承担其发生的相应费用。

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即生效。

12、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1条  合同双方名称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文件(合同)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法定地址: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下列甲方、乙方的法定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1.2   甲方: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1.2.1  甲    方: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86-755-82720666

传    真:86-755-82720718

1.2.2  乙    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2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1   工程承包范围:                                                               。

2.2   承包方式:

2.2.1 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款已包括在本工程造价之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2.2.3 涉及工程项目变更时,如果合同中有相应材料,则结算时均以合同单价为准;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应材料,则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最终变更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以甲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和价格为准。

2.3   工期

2.3.1 开工日期:20    年   月   日

2.3.2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2.3.3 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标准达到优良,符合以下行业或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验收规范》

                    …

(以上标准请根据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进行添加或修改)

第3条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甲方驻现场代表:           ,职务:   项目经理  ;

3.1.2 甲方负责提供                      文件和                   设计要求,作为乙方设计与施工之有效依据;

3.1.3 甲方负责协调与总包、监理的关系及乙方相关施工队现场施工的配合;

3.1.4 甲方应提供场地为乙方放置施工所需物料;

3.1.5 该项工程如需变更、修改,需经双方签字同意并附书面说明方可生效;

3.1.6 甲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及临时水电的准备工作。

3.2  乙方责任:

3.2.1 乙方驻现场代表:           ,职务:   项目经理  ;

3.2.2 乙方负责完成                                        等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3.2.3 乙方需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及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要有甲方的项目经理签名认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3.2.4 乙方保证项目中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原厂家的全新正品;

3.2.5 乙方的施工材料需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方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工,甲方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负责保管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2.6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登记,须经甲方的确认认可后方能正式上岗,否则将会对乙方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3.2.7 乙方在施工中应积极协调及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施工;

3.2.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如破坏客户财物,由乙方按价赔偿;

3.2.9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遵守施工工地各项施工标准及处罚条例,并按章执行;

3.2.10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完成该工程乙方提供材料的全部工程文档。

第4条  合同供货及安装范围

4.1  合同供货及安装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4.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材料及安装技术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辅材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辅材补上,且不与甲方发生费用问题。

第5条  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          .00元,(大写)                     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运保费等费用,还包括有关的乙方所应纳的税费,详见附件一。

5.2  合同的分项价格:详见附件二。

第6条  付  款

6.1  货币种类:本合同使用人民币。

6.2  合同款的支付: 

在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00元,(大写)                            元整;

乙方材料全部进场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00元,(大写)                            元整;

工程全部完工并且通过最终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00元,(大写)                            元整;

工程质保期满后且没有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支付合同的最后一笔款项,即合同总额的       %,即¥         .00元,(大写)                            元整。

6.3  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乙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违约中产生的有关款项及罚款(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等有关款项),应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乙方认可后30天内向甲方支付,或从履约保函和/或任何一笔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发生合同履行违约,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等有关款项,应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相关赔偿的证明文件并由甲方认可后的30天内向乙方支付。

第7条  交货和运输

7.1  本合同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设备配套的完整性。

如因工程进度或其他合理原因,甲方要求调整(推迟)交货期,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满足甲方要求,但调整交货期不导致合同价格的调整。  

7.2  交货地点

本合同材料的交货地点为:                         工程现场。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在交货地点的卸货吊装的机械和人员均由乙方提供和负责,有关运输费及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3  到货检验

7.3.1 在每批材料到货后,甲方授权代表、乙方及监理方共同进行合同现场开箱检验。在确定所交货物完整无误、质量合格后,甲方授权代表、乙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方共同签署该批设备的验货证明。

7.3.2 如果发现所交货物与实际合同清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签。待此问题解决并重新报验合格后,再签署验货证明。如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乙方将承担有关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

7.3.3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材料交货进度交货。如果甲方出于合理的原因要求乙方提前交货,乙方应尽力予以合作,但甲方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必要的生产和运输时间来满足实际交货。

第  施工服务

8.1  施工服务 

8.1.1 乙方需按合同条款规定的驻现场代表到合同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对合同设备材料安装、分部调试和启动。如果乙方没有按时进行技术服务,甲方则有权通过其他渠道取得价格标准不超过乙方所提供的相应施工服务,并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同时依所扣除费用的比例再加扣15%,且乙方同意,甲方在扣留上述款项时不需办理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8.1.2 乙方派到合同现场服务的施工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乙方派到合同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合同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合同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甲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3天内乙方没有答复,将按延误工期等同处理。乙方提供的合同现场服务人月数应满足甲方工程需要,如果乙方计划的人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在不增加甲方费用的前提下追加人数。

8.1.3 乙方须对承担工程所采用及备用的设备、材料、成品物料及半成品物料提供足够及安全的保护设施,并须在进行此项工程时提供足够及安全的保护设施,以便此项工程能顺利完成。

8.2  问题联络

8.2.1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2.2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大技术方案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9条  工程竣工

9.1  乙方应在承包合同指明的期限内或在根据本承包合同其他条款规定而获得的延长期限内完成承包工程。

9.2  在乙方将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对货物及工程内容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初步检验,最终检验以甲方整个工程终验为准。

9.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包括设计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产品维护说明和验收记录等,其中包含一套电子文档。

9.4  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竣工结算乃终局的,对签约双方均具约束力。

9.5  工程维护

乙方在施工完成,并经甲方在工程最终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提供       年工程免费保修服务。若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的维护工作。

第10条  违约处理

10.1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不得推延工期。

10.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扣减工程总价的3‰;因甲方的现场定位、材料及设备没有及时到货而推迟工期,则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10.3  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则按甲方外包工程处罚条例加以处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11条  税  费

11.1  根据中国现行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对合同设备进行材料采购及供货等过程中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材料及人工有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1.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本合同材料、人工费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的变更、修改、暂停和终止

12.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在合同范围内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乙方收到甲方的变更通知后应按甲方的变更要求履行。如果该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提出,合同双方应对合同价格和/或履约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3天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签字后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

12.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确认无误,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

因乙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2.3  合同的终止

12.3.1 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A.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90天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B.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时间超过90天。

12.3.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全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在发出通知7天后,有权终止乙方的工作,并根据需要,自主请第三方完成余下合同部分,但甲方此行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甲方有权并拥有和使用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设备。

12.3.3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类似的条件采购被终止部分类似的设备、文件、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付的与终止部分相关的款项退回给甲方。但是,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本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本合同价格。

13.2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8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

第14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本合同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14.2  仲裁机构为深圳市仲裁委员会。

14.3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15条  其  它

15.1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

15.2  本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5.3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5.4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5.5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公司的合并、分立或重组,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其合同义务的安排,并由合同义务的继受方与合同另一方办理相关的合同变更手续。该继受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未完成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15.6  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写。如果外购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本。

第三章   附件

附件一:外包工程费用总表

(此处请附上外包工程费用总表)

附件二:外包工程分项价格清单

(此处请附上外包工程具体分项分系统价格清单)

附件三: 南凌科技外包工程处罚条例

南凌科技外包工程处罚条例

为了优化工程管理及工程质量,现起草工程处罚办法,以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质量尽量做到规范化、合理化。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处罚原因处罚办法
1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或没有按工程设计资料施工一次性罚款200-500元
2未按设计资料施工,或没有征得项目经理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并对工程造成工程损失

罚款1000元,同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我方的损失
3管槽布放没有做到横平竖直,底盒高度及水平度,机柜平稳度等施工工艺没有达到要求罚款200-500元,且限期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同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我方的损失
4布放线缆或光缆有打绞或打折一次性罚款100元,且要求施工队立即整改,逾期不改者,加倍罚款
5配线架、信息点、语音点标记不全、不正确或未标记按每点5元进行罚款
6线缆未测试,未提交测试报告或做假测试报告(要求FLUKE)

按每信息点5元进行罚款
7光纤未测试,未提交光纤测试报告或做假测试报告(要求OTDR及光功率计并用)

按每芯光纤50元进行罚款
8打墙洞或地板控或开地槽没有恢复,造成严重影响(如漏水,墙面或地面颜色没有和原来一致),或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打孔罚款500-10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9室外开挖深度不够及恢复工作没有做好罚款200-10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10

不注意线缆预留及其他材料合理使用,经常发现有大量浪费材料情况,或有材料随意挪用其他工地情况罚款500-10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浪费的材料的成本费用
11

施工工具不齐全或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罚款200-5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或增加相关施工工具,同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我方的损失

12

不服从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且态度恶劣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0-500元,并要求施工单位取消该施工人员施工资格
13

施工队队长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经常变动施工队长罚款5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固定一个技术及管理能力较强的施工队长
14

施工单位经常变动施工队员罚款2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固定一个技术能力较强的施工队伍
15

有偷窃工程材料现象发生罚款1000元,并将相关人员提交司法机关人处理
16

未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罚款2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调整,做到着装统一,安全施工
17

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随地大小便

罚款200元,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若重犯,则加倍处罚 

18

不遵守所在工地管理规定,造成对甲方不良影响罚款200-500元
19拖延施工工期每天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三进行罚款

20

正式完工后,3天内未及时提交竣工资料的相关信息,影响我方做竣工资料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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