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 | 中文名:1,2-环氧丙烷;氧化丙烯;甲基环氧乙烷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979 | ||||||||
| 英文名:1,2-epoxypropane | UN编号:1280 | |||||||||
| 分子式:CH3CHOCH2 | 分子量:58.08 | CAS号:75-56-9 |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类似乙醚的气味。 | ||||||||
| 熔点(℃) | 3.5 | 相对密度(水=1) | 0.83 | 相对密度(空气=1) | 2.0 | |||||
| 沸点(℃) | 33.9 | 饱和蒸气压(kPa) | 75.86(25℃) |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
| 毒性及健康危害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 毒性 | LD50:1140mg/kg(大鼠经口);1245mg/kg(兔经皮); LC50:4127mg/m3,4小时(小鼠吸入)。 | |||||||||
| 健康危害 | 为一种原发性刺激剂,轻度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原浆毒。接触高浓度蒸气,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呼吸因难;并伴有头胀、头晕、步态不稳、共济失调、恶心和呕吐。重者烦躁不安、谵妄,甚至昏迷。少数有血压升高、心肌损害、肠麻痹、消化道出血,以及肝、肾损害。液体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闪点(℃) | -37 | 爆炸上限(v%) | 37.0 | |||||||
| 引燃温度(℃) | 420 | 爆炸下限(v%) | 2.8 | |||||||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铁、锡、铝的无水氯化物,铁、铝的过氧化物以及碱金属氢氧化物等催化剂的活性表面接触能聚合放热,使容器爆破。遇氨水、氯磺酸、盐酸、氟化氢、、硫酸、发烟硫酸猛烈反应,有爆炸危险。 | |||||||||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类 | 稳定性 | 稳定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酸类、碱类。 | |||||||||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
| 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 储运条件 |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
| 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