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微博的管理,更好地运营官方微博,明确宣传内容、审核发布和对微博评论的管理,并确保微博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
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景区官方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各经营单位微博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
各经营单位有专人负责官方微博并积极配合协助景区官方微博的推进。
三、管理规定
1.对于微博的使用必须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微博信息的发布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机密的;
(二)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的;
(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
(五)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六)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
3.发布信息应遵循的原则
(一)内容要真实。微博信息要有实际内容,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发布要及时。微博信息要及时发布,确保“鲜活”。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三)回应要迅速。对网民提出的、涉及到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要正确对待网民的评论甚至是批评,不能随意、删除博友的评论。
(四)善用网络语言。微博信息发布尽量口语化,使用具有亲和力的文字。
四、考核对象
各经营单位官方微博。
五、考核周期
每季一次。年度考核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六、季度考核起评分为100分。
七、考核办法
1.各单位微博每季度发布原创信息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多一条加0.1分,配图多加0.2分;
2.各单位微博每天应发布或转发黄山风景区天气预报,少一条扣1分;
3.各单位微博每季度转发景区微博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
4.各单位微博每季度评论景区微博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
5.各单位微博粉丝作为加分项目,每季度粉丝量排名第一加5分,第二加3分,第三加2分;每季度粉丝增长量排名第一加5分,第二加3分,第三加2分。
6.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网友问题的,每件扣1分。
7.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景区微博转交办理的游客投诉问题的,每件扣1分。
8.弄虚作假,经查实的,每次扣1分。
9.违反信息安全要求,或发布的信息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1-5分。
10.各经营单位每季填报微博报表和微博考核自评表,于下季首月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发送至市场营销中心xx邮箱,进行综合评分。
附:微博发布情况统计表
| 企业微博名称 | 原创微博数 | 转发景区微博数 | 评论景区微博数 | 当前粉丝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