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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2025-10-02 14:57:42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3〕216号 

 

贵州省气象局:    

     《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黔价费[2001]375号)自2001年12月4日试行以来,全省各级气象部门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及标准开展工作,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收费标准符合贵州实际。经研究,同意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各级气象部门为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山地资源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财贸、旅游、科研、文化体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外商)提供的各种专业专项服务,属有偿服务,可以收费。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信息资料               

收  费  项  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元)备    注

气象信息电话答询服务分钟0.5
无线寻呼气象信息服务机、月0.3/数字机向寻呼台收取
无线寻呼气象信息服务机、月0.5/中文机向寻呼台收取
专项短时预报次、站30
常规短时预报月、站200
常规短期预报次、站30
灾害性短期预报次、站200
1-3天专项短期预报次、站200
常规旬预报50
近7天专项中期预报

300
选择性旬内几天中期预报300
常规月预报100
年、季(度)预报200
汛期预报100
农业气候预报100
农业气象专题预报300
农业产量预报300
常规年环境气候评价200
地面或高空资料:时(日)值

1.0
地面或高空资料:候(旬)值

5.0
地面或高空资料:月值10.0
地面或高空资料:年值20
累年平均值、极值20按年值,每多一年增收10%

情报资料50-100
累月、季、年风玫瑰图100-500
气候资料技术鉴定50
出示凭证或公证报告100
卫星云图60
雷达开机100
  (二)气象技术服务

    1、气象通讯设备、常规仪器设备等代购,租用,安装,修理,使用等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现场气象保障技术指标鉴定、广告气球、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气象信息传输、重点工程及重大活动现场保障等。

    收费标准:按专业活动所消耗的全部直接费用(包括运费、劳务、设备、材料、动力等),加百分之十的间接费用收费。

2、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每人每课时2.00元,资料费按实际支出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3、农、林、牧业飞播气象保障,每亩0.1元。

4、数据库开发 

企业一条龙服务,网站建设总体策划,贵州农经网广告信息服务,按技术难度和用户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收费。

(三)新建防雷装置设计技术鉴定或评价

1、建筑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六层以下最高不超过1000元,六层以上最高不超过3000元;

2、构筑物(烟囱、水塔、铁塔):每座100.00—300.00元;

3、弱电系统每项200.00—400.00元。

4、加油站:每座500元。

(四)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具备自检能力的可自检)

每个检测点收费不得超过70.00元。气象部门对老残院、荣军疗养院、幼儿园、农村中小学等单位检测,可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和其他特殊情况适当减免。对检测中不合格的避雷装置,整改后重新检测的,只能按防雷装置检测的30%收取费用。

防雷装置的检测点原则上按照《贵州省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点暂行规定》(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黔气发[2002]82号文件)的要求确定。

三、在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时,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有偿提供、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委托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范围为其提供服务,并签定书面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四、已经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气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难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收费。

五、对农村乡镇企业、农场和经营性养殖业、种植业等开展气象服务,应实行优惠服务。

六、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当地的收费标准。省气象局接此通知后,按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到省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省气象局所属各单位到当地同级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示证收费,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黔价费[2001]375号)同时作废,原有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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