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人事科和护理部共同制定护士聘用条件,共同参与护士招聘考试、体检、录用。
二、由人事科和护理部共同制定护士管理办法。
三、人事科建立聘用护士人事档案,护理部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
四、护理部、人事科共同进行新护士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使用科室和护理部共同进行临床护理实践技能训练和操作考核。
六、护理部和临床科室共同进行护士规范化培训。
七、由人事科、护理部、使用科室共同进行护士的考核和护士的新聘、续聘工作。
八、由人事科、护理部根据国家医院相关进行聘用护士职称和薪酬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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