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李心合
本人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2010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并按时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01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与其他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并且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
(三)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日本和华株式会社及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按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董事事前认可,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要求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2010年7月20日,对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0年10月1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董事)均是由公司各股东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朱文明、木村良三、向建华、张广仁、郜翀、徐仕俊等6名非董事候选人及李心合、徐跃明、冯辕等3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六)2010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序合规。本人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在2010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审计部等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
(二)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本人认为,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和开拓新兴产业,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其他事项
(一)2010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0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0年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运作,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董事:李心合
2011年3月21日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徐跃明
本人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2010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并按时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01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与其他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并且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
(三)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日本和华株式会社及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按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董事事前认可,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要求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2010年7月20日,对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0年10月1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董事)均是由公司各股东推
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朱文明、木村良三、向建华、张广仁、郜翀、徐仕俊等6名非董事候选人及李心合、徐跃明、冯辕等3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六)2010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序合规。本人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在2010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增加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二)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本人认为,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和开拓新兴产业,提高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其他事项
(一)2010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0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0年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将认真学习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董事:徐跃明
2011年3月21日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冯辕
本人作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在2010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并按时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010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1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与其他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并且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同意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09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公允报告的议案》。
(三)2010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日本和华株式会社及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关联交易定价按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了董事事前认可,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要求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2010年7月20日,对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0年10月11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包括3名董事)均是由公司各股东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朱文明、木村良三、向建华、张广仁、郜翀、徐仕俊等6名非董事候选人及李心合、徐跃明、冯辕等3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本人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过中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六)2010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序合规。本人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在2010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审计部等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10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提出参考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关注传媒、网络等媒介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三)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本人认为,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和开拓新兴产业,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其他事项
(一)2010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0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0年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董事职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发挥董事的作用,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冯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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