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 表C2-8 | 编 号 | |||||||
| 工程名称 | 深圳市地铁龙岗线3102标段翠竹站~田贝站区间 | 交底日期 | 2008年9月13日 | |||||
| 施工单位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分项工程名称 | ||||||
| 交底提要 | 龙门吊吊装 | |||||||
| 交底内容: 1.门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并签发龙门吊验收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 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5. 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6. 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 吊车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8.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龙门吊上要有警示灯。 9. 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件物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0.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1.龙门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2.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它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安全技术交底
| 表C2-8 | 编 号 | |||||||
| 工程名称 | 深圳市地铁龙岗线3102标段翠竹站~田贝站区间 | 交底日期 | 2008年9月13日 | |||||
| 施工单位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分项工程名称 | ||||||
| 交底提要 | 龙门吊吊装 | |||||||
| 交底内容: 13.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14.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15.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16.操作要按规定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17.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18.在吊装异形构件时,必须首先弄清重量再进行起吊。 |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它技术交底可不填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