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守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232 更新时间:2007-10-22 点击复制文章地址 ★★★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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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完善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必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一个重要方针。
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出现了很大变化,用于文化教育、文化消费的支出越来越多,对文化产品的要求也愈来愈高,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多样化。据专家统计,今后几年,我国潜在的文化消费能力有3000亿元以上,到2005年将达到5500亿元。应当承认,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的文化产业已出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然而,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相比,我国目前的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问题就是文化的产业化程度较低:总量规模偏小,质量档次不高,科技含量低,竞争力差,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各地发展不平衡,文化资源挖掘和利用不够等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来加以解决。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新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中国的文化竞争力与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本文试从文化产业的“文化经济”属性和文化开放格局下的全方位观念调整与制度创新两个层面,谈谈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问题与深层思考。
一、正本溯源:文化产业与文化经济
“文化产业”的提出在国际上仅有半个世纪的历史。这一名词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与霍克海姆在20世纪上半期的"大众文化"论争中、于1947年出版的二人合著《启蒙的辩证法》中首次提出的、用以代替"大众文化"的专门概念;在探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状况时,该书专列一章"文化产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第一次系统地、分析批判性地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个名词。1963年,晚年的阿多诺在《文化产业的再思考》一文中总结道:"'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是我和霍克海姆两人于1947年在阿姆斯特丹所出版的《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初次提出的。该书的草稿中原来应用了'大众文化'(mass culture)这一词汇。我们用'文化产业'替代了'大众文化',以便明确地排出它的宣传者们所考虑的内容,该名词会给人们以错觉,似乎它是来自于大众自发创造的文化,是当代大众化文化的一种形式。真正的大众化文化与我们所用的'文化产业'有所区别。文化产业是把人们所熟悉的传统文化融入了新特质。其产品是为大众消费而特别制作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的性质并且很大程度上是按计划而制造的。"②阿多诺与霍克海姆都认为由资本家所控制的文化产业会操纵影响工人们的情绪,是控制大众意识形态的手段,因此说最初的"文化产业"概念是具有某种否定意义的。
20世纪中期,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新古典经济学的发展和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对文化研究的深化,扩大了经济与文化学科间认识上的鸿沟,经济与文化变得各执一端,甚至成为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部分经济学家开展了跨学科的研究,对经济与文化间的关系作了较系统的探讨,阐释了"文化"成为"产业"的可能空间和发展特点,从此"文化产业"便开始走入国家经济发展的视野之内。1990年,以时代华纳合并为标志,美国开始实施对各类传媒的"非管制化",使得像时代华纳这样的特大型文化产业组织出现了大规模的合并趋势,进而开始全面进军国际文化市场,这就使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在文化上感到了威胁,从而提出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来应对挑战的国家发展战略。"文化产业"由此一跃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之一,并向世界各国展示了它光明的发展空间。
20世纪90年代,世界经合组织(OECD)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与定义之后,很快将文化的各个产业都纳入到了知识经济领域之中。美国早在英国之前很久就一直使用"版权产业"概念(它包括"核心版权产业"、"相关版权产业"和"流通产业"等方面);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知识产权界——特别是版权领域的——专家们一度将这个概念引了进来,并且演变成了"版权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而最终得到党和文件正式确认的是"文化产业"概念1。
1998年4月,在由150个参加的国际会议上,代表们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文化"纳入经济决策制定的范畴内加以考虑;1999年10月的意大利佛罗伦萨会议上,世界银行提出: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也将是世界经济运作方式与条件的重要因素。这标志着经济与文化在不断接近以后开始走向融合甚至重合,"知识经济"视野内的一种新的经济类型或者经济发展模式——“文化经济”诞生了2。在世纪之交,为"知识经济"所推动的全球化发展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非物质的、符号的交换与消费已经成为超越民族国家的典型的增长领域,文化竞争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主要领域。特别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已经把文化发展战略变成了一种国家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干之一,文化产业的发展迅速被人们所认可和接受,尤其是在那些已经决心加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来的国家。因此,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有意识地采取相应,使得文化发展与国家经济建设同步,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大势③。现自经济上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几乎无一例外都把文化产业和文化经济作为整个国家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并通过“文化产业”这种“软实力”辐射出来的魅力、影响力、吸引力、亲和力与渗透力,促使大规模的信息流、消费流、资金流与人才流,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涌来。
那么,作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之一的文化产业该如何界定呢?如果按照产业划分,文化产业应当归入“第三产业”的范畴;如果按照价值划分,它就应当属于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了。这个“文化被产业化”之后所形成的产业,是一个由市场化的行为主体实施的,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而提供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的大规模商业活动的产业群。著名经济学家施罗斯比(Throsby)在其《经济学与文化》一书中就明确提出:文化产业是以创造性思想为核心的向外延伸与扩大,是以"创造"为核心并与其他各种投入相结合而组成各类文化产品的经济集团④。一般来说,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创作,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文学、观赏艺术、工艺品,也可以包括新兴的影视艺术表演、计算机与多媒体艺术等等;这些艺术形式自身各自形成为一种产业,但它包括比艺术生产范围更大的延伸产业。例如,音乐产业中的大量参与者,包括作曲家、演奏家、出版商、音像制作公司、配销商、促销商、零售商、收藏群体等等;音乐产业覆盖的范围广泛,但产业的核心是原来具有创作灵感的音乐家。在某一区域某一国家中所有艺术形式的组合——当然也包括其相关服务的提供者——组成为所研究的区域或国家的艺术产业总体。因此,围绕核心文化产业这个圆点可以构成为若干个同心圆,在同心圆区间形成一些产业,它们既有上述文化产业的特征,同时也生产其他非文化性的商品与服务,可称其为"初级文化产品与服务";从"文化"的本质意义来说,它们的层次低于核心的文化产业。当然,在有些产业中这两者之间往往缺乏明显的分界线,例如书籍与杂志出版、电视与广播、报纸与电影等等就是如此;这些产业中伴生地生产着文化与非文化的产品与服务。有的学者将电影列入核心艺术领域,而有的学者则把它列入到媒体与娱乐业范围;其实应根据电影的类别加以细分,某些电影产业可以列入核心艺术类,而有些则属于媒体娱乐类。
如果把文化产业的边界进一步扩大,还会触及到另外一些产业,它们运作在文化圈之外,但也可以说它们包括某些文化内容。属于这种情况的产业有广告业,因为在它的某些操作领域也需要创造性的投入;旅游业的部分市场也是建筑在文化基础上的;还有建筑服务业,当它追求的质量超越了其原有功能范围时也就涵盖了文化的内容,建筑装潢设计就属这类。当然,上述各种产业只有在对文化产业采取广义的界定时,它们才可以成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
二、文化产业:文化与经济交融中崛起的“文化经济”
“十六大”报告特别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⑤“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揭示了当代社会发展的一个规律性或者说是带发展趋势性的重要现象。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学者在其研究结果中表达了一致的看法:当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实际上社会生产的和消费的全部是文化;人们的消费,都是在时尚和文化价值的引导下所进行的一轮一轮的新行为。因此,“文化的经济化”与“经济的文化化”等观点就被概括了出来,也就是说,在新的时期,包括在21世纪里,社会经济的主流是“文化经济”,传统的产业要增加文化的价值,新兴的产业要突出文化产业。
当代经济也的确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是文化产业即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企业大量涌现,并在国民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是发达国家其比重越高,这可以说是“文化经济化”的典型实例。有资料说,美国文化产业出口占世界出口总量的七成左右,收入占其外贸出口的38.5%。随着时代与科技的发展,新的文化产业门类还在不断增加,例如电视业、策划业、网络公司、翻译公司、猎头公司、各种中介服务行业、宣传包装广告业等等,这些都是以前的文化产业中所没有的。第二,传统制造业中的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宣传包装)及交易过程中文化因素的份额,或者说产品中的文化含量、文化附加值,例如产品的款式、色彩、象征意味等文化意蕴,产品推出的时机及宣传的方式、规模、策略即"营销策划"等等,都在日益加重,有时甚至占据首要位置。人们购物时,不仅是在买使用、买质量,而且是在买感觉、买文化。这种情况则是"经济文化化"的典范。第三,知识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份量日益增大。对比农耕游牧时代、工业经济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这其中明显具有一个从更多依赖劳动者个人技艺到更多依赖技术型科学、理论型科学甚至人文科学的变化过程。第四,人类观念变化带来的新产品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乃至经济结构变化日益增大。例如,"绿色文化"带来的绿色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对传统污染产业的遏制和取代;与自然和谐观念带来的退耕退牧;现代人文观念带来的观光农业、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寻根旅游等等。至于作为劳动者的精神意志、道德情操、文化素养,管理者的管理方式、管理水平等所谓企业文化的因素对经济的融入和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更是众所周知。这些都说明,社会现实中文化和经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融的。无论如何,那种把文化看作是单纯的花钱和累赘、至多是产生点社会效益从而舍不得在文化上投入的观点是完全过时的。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抓文化也就是抓经济,甚至是更好地抓经济。这些新状况已经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有的已经出版了相关问题的专门研究著作,还有人干脆就像国际经济学界一样把新世纪的“知识经济"称之为"文化经济"。
由此可见,文化产业就是在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交融大潮中崛起的,它的崛起对现代经济发展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积极发展文化产业,确实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如果说农业经济时代的发展依靠的是自然力,工业社会的发展依赖的是资源、资本和技术,那么,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来临,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知识和信息即“文化力”取代资源、资本和技术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构成了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3。文化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譬如英国摇滚乐的经济效益早在1996年就已经远远超过了钢铁产业,1998辣妹成为英国最大的出口项目,到了2002年,在的税收优惠等扶持下,英国的创意产业出口额达到175亿美元,成功推动了英国出口,有效地抵补了货物贸易逆差;而日本的娱乐业经营收入也已经超过汽车工业的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产值约占GDP的1/5,其音像制品出口超过航天工业等4。可以肯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产业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日益增大,文化产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会愈益凸显。因此,我们必须跟上世界经济和文化的步伐,大力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
从国际经验看,文化产业的兴起与繁荣,都是在贸易全球化、信息传播技术化、智力成果(即知识)经济化的必然发展结果,它可以在资金投入不多、能源消耗很小、污染程度为零的情况下,仅凭很少一部分人的智力劳动,就能成批生产出具有普遍价值的文化产品,在经过市场化的运作之后,直接传达给最广大的消费者,从而产生出普遍的消费价值。这种产业一般都会集中在工业化程度已经无法获得明显突破、自然资源承载能力达到极限的地方,并且每一个地方的"文化产业化"也都具有自己鲜明独特的个性。在"文化的经济化"、"产业化"比较成熟的地区与国家,它总是存在着一个产品设计、产品生产(加工)、产品推广、产品销售、产品消费和产品服务等等完整的链条。而在其中最关键的又是中介服务人员的增加、中介服务环节机构的膨胀。也正因为如此,在经济十分落后、信息技术很不发达的地区和国家,我们通常也就只能看得到"文化",却看不到文化的"产业化"了。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文化经济”作为“新经济浪潮”的一部分,应该是一种“人文化的知识经济”,即一种“在世性与神性追求双赢”的知识经济。现代经济是一种“高技术”与“高文化”联姻的知识经济,更是一种高度“人文化”的经济,从产品设计到生产流程设计,从企业的战略管理到品牌形象管理,从对客户需求的全面的人文化服务到对企业团队精神的全面文化建设,无不充满了现代人文精神。传统的“人文科学”已经通过“人文设计”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我们甚至已经找不到没有文化标记的产品、不借助文化影响的销售、不体验文化意义的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经济已经开始在总体上以“文化意义”为基础了,现代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与文化活动的界限已经不那么清楚了。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最发达国家中,在推动这些国家经济增长起着主导作用的“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中,人文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于是,现代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的主体。例如在美国,文化娱乐产业尤其是影视和音像业已经成为最大的出口行业,在我们国内它也越来越成为提升与覆盖各国民经济产业部门的超级产业部门。
“文化经济”并不等于文化产业,它有三个层面的内涵:从发展层面上说,“文化经济”是继粗放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后的新型发展阶段;从经济层面上说,“文化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商品经济之后的新型经济类型或经济发展模式;从文化层面上说,“文化经济”是比文化产业和消费文化更高范畴的交叉性概念。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兴力量的出现,标志着“文化经济”这一新的经济类型或者经济发展模式的诞生;“文化经济”应该是一种“人文化的知识经济”,即一种在世性与神性追求双赢的知识经济。文化产业所强调的“在世性与神性追求的双赢”,首先是指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同时,突出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人性化”与“个性化”特点、提高物质产品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含量;其次则是强调经济发展中的“人文关怀”与“和谐理念”,反对因单方面发展经济而破坏人类的自然生存环境和损害弱势国家与群体的利益,反对掠夺性开发、提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第三是强调经济发展中的文化份量和本土文化特色,提倡保持文化的生态平衡,反对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而损害文化的保存和发展,防范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过程的短视行为和负面效应。“在世性与神性追求的双赢”,其主旨在于破除物质与精神的隔膜、协调现世与未来的关系、平衡人类行为与自然演化的冲突,走出经济或物质中心主义,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最终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人类精神不断升华之间的和谐共存⑥。
文化产业是在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交融中崛起的,我们应该将文化积淀与文化资源不断转化为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文化产品、转化为富有商业价值的文化精品,把文化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使我们民族由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过渡。我们应该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努力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不仅是我们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使中华民族文化自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并为未来世界文化的形成与繁荣做出应有贡献的根本。在目前的文化交流中,出现了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文化对历史短暂的文化的交流逆差,例如:美国文化的强势输出,导致包括中华文化在内的历史悠久的文化在交流上出现了逆差。这种情况在中国入世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将变得愈发严重。这说明,文化资源的优势并不能自然地转化为经济的强势。这其中有许多规律性的东西还需要深入地研究,我们应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快扭转这种状况。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