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精神,结合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报告事项及主要内容:
1、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和修订情况。
(1)、各年龄班主任、教师及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2)、安全机制的设置、完善。
2、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1)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评审和修订;
(2)组织相关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3、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
(1)、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支出;
(2)、职工劳护费用的支出;
4、安全检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安全检查;
(2)、安全会议及执行;
(3)、安全隐患的治理;
(4)、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5)、对违反安全制度的查处。
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1)、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及上报备案:
(2)、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
(3)、事故应急预案救援队伍的建立;
(4)、事故应急物资的配备和日常管理维护;
(5)、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安全事故的报告情况:
(1)、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2)、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机制;
(2)、安全事故隐患的“五到位”(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安全事故隐患的档案。
8、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2)、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安全培训教育的建档。
9、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对各级及其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面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
(2)、被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3)、接受检查、约谈及落实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以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形式进行报告。
3、报告的时间:
按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告。
四、报告的要求:
内容真实、形式规范、表达准确、报告及时。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