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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措施
2025-10-02 04:39:18 责编:小OO
文档
特种作业安全措施

(生产服务公司)

二○○九年三月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大型材料装卸搬运安全技术措施……………………2

检修大型设备安全技术措施…………………………3

零散人员(点柱工)管理措施………………………4

电气运行、检修安全管理措施………………………5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9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高空作业。

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高空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主任或分管副经理必须到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5、凡高空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6、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空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7、高空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9、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11、冬季及雨雪天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3、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14、非生产高空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高空也要按高空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大型材料装卸搬运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装卸搬运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起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必须由主任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参加装卸搬运的人员不准酒后或带病上岗。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设备、工具、索具、钢丝绳扣等必须完好可靠,所使用钢丝绳必须经过验算,其安全系数(合格钢丝绳总拉断力/所承受的最大静拉力)必须大于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起吊设备应停放支撑在基础坚固的地方,不准超负荷使用。

4、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警戒区,非本施工人员严禁进入。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有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在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7、吊装时,整个现场由现场负责人指挥,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障碍物的清理,以利操作。

9、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10、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11、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2、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3、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14、吊装施工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

1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16、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1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1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19、使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20、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2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22、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23、工作结束,应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净。

检修大型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检修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签名后方能参与施工。

2、在检修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带病或酒后上岗。

3、现场由分管副经理以上领导负责,所有检修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

4、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包括安全帽)。

5、搬运前,机修车间设备最大单件重量不得超过9t、机采车间设备最大单件重量不得超过5t(电动葫芦的额定载荷)。

6、所用吊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钢丝绳扣应满足以下要求:

10t行车(电动葫芦)起吊大件(9t)用钢丝绳:

安全系数=钢丝绳拉断力总和/最大静拉力=567(kN)/90(kN)=6.3>6

5t行车(电动葫芦)起吊大件(5t)用钢丝绳:

安全系数=钢丝绳拉断力总和/最大静拉力=329(kN)/50(kN)=6.58>6

吊装大件(9t)必须用Φ32mm以上的钢丝绳扣或用Φ24.5mm以上的双钢丝绳扣;吊装接近5t的部件必须用Φ26mm以上的钢丝绳扣或用Φ18mm以上的双钢丝绳扣。绳扣接头处插接每股穿插不少于4~5次、然后用细软钢丝扎紧,捆扎长度为钢丝绳直径的20~25倍,同时不小于300mm,或用至少3个以上绳卡一反一正交叉布置,绳卡间距不小于150毫米,紧固程度以钢丝绳受压略变型为适宜;绳卡只能用一次,严禁重复使用,断丝断股或磨损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的钢丝绳禁止使用。起吊时的悬挂点位于被起吊对象的重心点上,不得倾斜或偏重。

7、在起吊作业前,认真检查起吊用机械和各种设施(如电动葫芦、钢丝绳扣等)应完好、符合要求;机械运转正常,电动葫芦司机必须熟悉指挥手势,缓升缓降。

8、认真按照《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遵守《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在起吊作业过程中,严禁吊物从工作人员头上方通过。

11、在起吊设备时,必须用钢丝绳找到平衡点后方可起吊。

12、使用梯子辅助作业时,梯子一定要牢固可靠,必须设专人看护。

13、运设备到安装现场,大件放在运输工具上必须放稳,捆绑牢靠之后,方可运送,有专人押运。

14、组装调试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施工质量,是否合格,只有合格后方能撤离工作现场。

15、撤离工作现场时,必须清点好所用工具和用剩物料,一并带回,不得遗失和浪费。

16、以上措施须遵照执行。

零散人员(点柱工)管理措施

1、入井前要休息好,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不准只身一人入井,必须有两人以上结伴同行。

3、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4、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品,配备不齐全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

5、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6、通过班前会可以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7、自觉遵守《入井检自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8、精通业务,热爱本质工作,点清井下库房、巷道内的周转材料数量及规格型号。

9、在斜井绞车道清点周转材料时,应请示采区调度,调度同意后方可井行,做到行车不行人。

10、深入一线,配合采区的五铁人员监督井下周转材料的使用,实行班前向领导汇报制度。

11、在采面、掘进工作面点柱和清点金属支架时,应注意顶板、煤邦压力,做到眼急手快,以防卸压柱、顶梁支架础伤人。

12、入井人员乘车(乘人索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入井人员乘坐人车,必须听从司机及司乘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防链。

②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③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前,严禁上、下车和车内站立。

④严禁在机车上或何车箱之间搭乘。

⑤严禁超员乘坐。

⑥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⑦入井人员乘坐乘人索道时必须遵守《土城矿矿山斜井乘人索道乘坐安全规定》。

电气运行、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10、接地装置的规定: 

①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②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避雷针为10欧姆。

③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④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⑤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⑥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⑦易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1、静电接地:

①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②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③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12、防雷接地: 

①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②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③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④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⑤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⑥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⑦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⑧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⑨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3、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4、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5、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6、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7、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8、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9、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20、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22、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安全规定: 

①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②“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③“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④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⑤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⑥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⑦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⑧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⑨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⑩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⑾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①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②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③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④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⑤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⑥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⑦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⑧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24、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②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③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④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⑤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①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②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③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④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⑤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⑥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⑦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⑧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⑨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⑩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②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①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②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①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②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①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②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③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④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⑤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⑥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类

1、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2、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3、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4、四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的现象。

5、五类:原辅材料﹑危险品乱堆放﹑引起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的现象。

6、六类:楼梯。作业平台等作业场所因种种原因造成操作人员作业时,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现象。

7、七类:发现有关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二、报告程序

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一级报一级的方法,即职工报车间领导,车间报公司。

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必须作出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三、报告形式

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报告送公司备案,以供备查。

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

四、奖励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2、1—4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5—7类事故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20-50元。

3、发现其它事故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奖励众资金从当月工资中兑现。

5、车间、公司对下属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严重予以经济处罚。

6、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车间承担事故损失的10-50%。

7、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车间承担的损失按考核标准执行,责任人再重严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8、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经理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二、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汇总材料上报经理审核后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先进车间由分管经理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三、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事故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四、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降级。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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