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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的补充管理规定
2025-10-02 04:39:22 责编:小OO
文档
银川田永成医学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补充管理规定

为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现做以下补充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员工一次性请假或换休不得超过5天,凡请假或换休时间超过5天、并影响到岗位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均视为长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家、产假以及探亲假等;

第二条   事假

每月事假5天以内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1分/天;每月事假超过5天(不含5天)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2分/天(含前5天);一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5天,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5天(不含25天)不满40天(含40天)的,扣发年终奖的20%--50%;年度事假累计超过40天以上的扣发全部年终奖。

第三条   病假

每月病假5天以内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0.5分/天;每月病假超过5天(不含5天)的,月绩效考评中扣除1分/天(不含前5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的20%—30%;病假累计超过60天(不含6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的30%--50%;年度病假累计超过90天以上的扣发全部年终奖; 

第四条   相关岗位倒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相互顶班,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同意安排,顶班天数一次性不得超过2天,并上报办公室备案;未经同意私自倒班,当事人和顶班人员各扣1分,主管扣2分;

第五条  婚假、丧假享受全额工资,指基本保底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的90%。

第六条  年休假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二)每年年假按照日历年度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三)当年年假至当年年底到期,如未休完的年假将不顺延到下年。

   (四)员工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职工如果当年已享受年休假,但此后请假太多,符合上述五种情形之一,那么第二年不享受年休假,第三年仍可正常享受。

   (六)员工未在规定的使用期内使用法定年假的,应在年假使用期内的最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未能使用年假的书面说明报告,经部门主管、部门副总和行政部签字确认,总裁办批准后,公司按有关法规规定给予补偿;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书面说明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不支付任何补偿。

第七条  请假人员须提前3天递交请假申请,申请中应详细注明请假时间、请假事由以及岗位工作的安排计划等;

第  请假申请须由公司行政负责人批准并经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生效,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九条  请假人员须严格按照工作交接制度进行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否则,以旷工论;

第十条  因申请事假而严重影响公司工作正常开展的,公司不予预留岗位,并有权重新考虑招聘人员或选拔适合人员替补;

第十一条  事假假期届满,如原岗位仍有需要,请假人员可继续回岗工作,如不需要,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如确实没有合适岗位进行安置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病假、婚假、产假以及探亲假等,准假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假期届满仍未回公司报到者,公司视情况有权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  为取得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件而请假进行考试的,公司原则上予以准假,但对于证件考取期限,公司应加以,自调入需持证上岗的岗位起, 2年内必须考取相关上岗证件,否则,2年后因考试而申请长假的,公司不予准假,并有权视情况予以解聘。

第十四条  本补充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一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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