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xxx
建设单位:xxx
施工单位:xxx
监理单位:xxx
施工标段:起止桩号为0+000~2+520,全长约2.52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非防洪工程,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治理总长度为2.52km,包括河道疏挖、混凝土、浆砌石、铅丝石笼、结构护砌等、拆除重建桥梁、沿河布置跌水:非防洪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铺设截污管道,治理污水口废除或就近接入现状污水管网。
丁家洼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中东部,处于太行山山脉东北縁低矮丘陵区,为大清河水系大石河上的一条支流,发源于房山区羊耳峪北。河流所经区域以丁家洼为界可分为山区和平原区,山区地貌呈剥蚀丘陵地貌特征,河道比降较大,断面冲刷较严重,河两岸植被稀疏茂密不一,两岸多为岩质岸坡,局部发育有一、二级地,在河道中游局部区域河堤附近可见当地修路堆积的开山弃石,在燕化公司区域有浆砌石直墙护岸,由于时间久远,多处已经破烂,平原区呈现冲洪积平原地貌特征,两岸地面较平坦,高差小河道水流平缓,部分区域河道两堤岸分布一级阶地。总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面高程一般为50M左右。
1.1.2工程项目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标段工程包括:河道治理长度为2520m,对河道进行挖深、展宽、清淤,进行河坡护砌;跨河桥改建工程;支流汇合口护砌工程;雨水口、跌水及工程范围内需要改移的现状地下管线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 河道工程,本标段河道治理长度为2520m(桩号0+000~2+520),河道断面型式根据图纸确定。主要工作内容有河道进行挖深、展宽、清淤,填筑堤防。迎水岸坡采用浆砌石等防护方式进行防护;
(2) 雨水口工程共计12道,为解决堤外排水问题,本次河道治理按现状雨水口和高程较低处设置雨水口,雨水口结构型式详见设计图纸;
(3) 跨河桥改建工程,本标段共包含4座桥梁的改建工作;
(4) 支流汇合口护砌工程,对本标段内的支流汇合口进行护砌;
(5) 跌水共计20道,详细结构形式见设计图纸。
1.1.5施工条件
工程区治理河道范围附近有与当地村镇道路相接,工程所需物资、机械可通过上述社会道路运抵施工现场附近,然后通过修筑的两岸巡河路运输到各施工作业面。
1、场外交通:工程范围内与外界均有道路连接。
2、场内交通:场内交通以利用现有巡河路为主,堤防填筑完成后,利用堤顶通行。安全目标:施工中重大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无安全隐患,职业病发生为零,确保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环境目标:施工中扬尘和噪声治理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环保规定,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油排放与处置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环保规定.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
5、《建设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
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8、《集团有关安全、环保文件规定》
9、《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三.工程安全防护重点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找出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所在,采取重点安全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防护重点是桩基施工及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钢筋工程,模板的安装与拆除,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四.安全管理的控制程序
安全工作分为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考核,在施工过程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认真的组织管理生产,履行各级管理职责,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使安全管理真正成为生产的保障,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控制措施是:方案→交底→检查→方案,循序渐进,即每一个分部单元工程在施工前要制定符合实际施工的安全方案及技术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下发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以确保方案和交底得到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复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总结,验证方案和交底的可操作性,以便整改。
4.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
4.2.1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必须横到边,纵到底,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应制定有针对性,权责明确,有效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特殊的危险性比较大的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专业工长根据施工组设计和方案的安全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人员传达,接受交底的人员必须全数在交底资料上签名确认,项目部要保存交底资料。
4.2.2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及时、准确、全面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相关要求,分包单位也必须按规定建立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部专人负责管理,资料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与验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伤事故的统计等方面的记录。
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本工程项目配备2名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和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专业工长为兼职安全员,并聘任群众安全监督员若干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附安全组织机构图:
| 项目经理:xxx | ||||||||||||||||||
| 技术负责人:xxx | 安全员:xxx | 生产负责人:xxx | ||||||||||||||||
| 兼职安全员 | ||||||||||||||||||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
5.1.1对本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1.2带头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组织安全体系贯彻实施,对各职能岗位的安全责任及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5.1.3落实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准确处理效益、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之间的关系,全面负责,齐抓共管,全权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5.1.4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5.1.5动态地控制好工程效益,抓好项目的各项基础工作。定期分析工程安全管理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要素的优化运行。
5.1.6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岗位分工,抓好岗位责任的落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5.1.7组织项目评审评估的内部工作,领导并组织安全管理总结。
5.2项目生产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5.2.1熟悉工程图纸,参与图纸会审交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通过后,做到严格按图纸和施工安全方案施工。
5.2.2合理安排临设搭建,包括施工便道、水电管线、排水管沟,现场“五有”等设施的搭建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进行论证。
5.2.3在总进度计划控制下,积极参与编制工程季、月、旬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布置安全防护设施。
5.2.4施工组织过程中做到安排合理、安全、文明,向施工班组做好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上岗交底工作。
5.2.5签发施工作业任务单时,须验证施工前以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状况。会同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5.2.6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2.7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合理的安排搭接,协调好各种机械的配合工作。
5.2.8抓好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材料进场与退场工作,注意材料堆放符合标准。
5.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5.3.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5.3.2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5.3.3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5.3.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汇总上报,认真组织实施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案设计中做到效益、工期、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若施工中需要改变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要负责提出书面申请。
5.3.5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和审核安全方案的合理性,及时汇总总结。
5.4技术员安全责任制
5.4.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5.4.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5.4.3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5.4.4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5.4.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5.4.6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5.5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5.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5.5.2协助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具体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5.5.3督促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5.4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安全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5.5.5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对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坚决制止。
5.5.6参加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起重机等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验收。
5.5.7认真做好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
5.5.8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施工生产中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有关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5.5.9督促施工班组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5.5.10经常性的进行巡回检查,对于各种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5.11对于明火作业,批准“动火许可证”时,根据不同等级,落实具体措施。
5.5.12负责管理、准备、维修、保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5.5.13督促防火重点部位,特殊工种及明火作业班组,做好上岗安全交底的检查。
5.5.14积累和整理各种有关消防、防火的原始资料。
5.6施工员(工长)安全责任制
5.6.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6.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5.6.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6.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6.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5.6.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5.7造价员安全责任制
5.7.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图纸、熟悉现场,对工程合同和协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5.7.2编制预算前必须获取技术部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5.7.3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确定安全防护费用,供项目经理参考。
5.7.4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法规的变化,如安全费、材料费等费用的调整,及时分析提供调整后的数据。
5.7.5正确及时编制好施工图(施工)预算,正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做好工料分析,并及时做好预算主要实物量对比工作。
5.7.6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从而调整安全费用。
5.7.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类经济预测工作,提供有关测算资料。
5.7.8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开展定额分析活动。对各种资源消耗超过定额取定标准的,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使安全经费得以保障。
5.8材料员安全责任制
5.8.1做好材料计划管理工作,及时供应安全设施材料。
5.8.2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取证、记录,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
5.8.3采购的材料须由合格供方名册中选择供方,使材料合格性有所保障。
5.8.4做好材料进场、调拔、转移、竣工验收前的物资利用和余料处理工作。
5.8.5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填写收料记录,发现短缺、不合格品及时退货或索赔。
5.8.6做好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材料堆放、材料保护工作。
5.8.7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完成报表、台帐等工作,加强三材用量的核算,及时登记三材供应卡,并注意资料的整理积累工作。
5.9资料员安全责任制
5.9.1在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本项目的各种工程资料、文件、安全会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5.9.2负责各类管理台帐、业务信件、安全通知等资料的收集、合并、结转、归档及保管工作。
5.9.3对安全管理性文件、通知等要及时转交有关人员。
5.9.4配合项目经理做好现场内的场容、场貌指导工作。
5.9.5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5.10质检员安全责任制
5.10.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计量工作,并监督安全工作的实施。
5.10.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搞好计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5.10.3认真实施“三工序”管理,严格工序交接制度,对重点工序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5.10.4在施工过程中,依据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评,认真填写质量验评记录表,做好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工作,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会同设计单位及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5.10.5在工程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实行监督整改。
5.10.6负责工程全过程中施工机械、材料、设备、计量级配、耗用材料的自检。
5.10.7对冬雨期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5.11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5.11.1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工作,责任心强。
5.11.2仓库必须门窗牢固,要安装“三铁一器”即铁门、铁橱 、铁锁及报警器,仓库应有专人日夜值班。
5.11.3对汽油、油漆等危险易燃物品应单独分开存放。
5.11.4仓库区域内要严禁吸烟,并配足消防器材,合理分布,确定专人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11.5物资、材料进出仓库必须验收、发放手续,做好进出库数量记录。
5.11.6做好库内防火、防盗及清洁卫生工作。
5.12综合治理员全责任制
5.1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做好建筑工地内部的环境卫生工作,并督促检查工地的食堂、宿舍,实行条块保管责任制。
5.12.2做到建筑工地的食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点,制订管理制度。
5.12.3有权对职工违反卫生制度,不听规劝者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和警告罚款处理。
5.12.4负责对集体宿舍的卫生与场容场貌进行指导整改,做到整齐划一,参与对有助于项目管理的公共关系问题的处理。
5.12.5防止未受教育人员上岗,杜绝盲流和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5.12.6做好现场"五有"齐全工作,无“四害”孽生地,无污水现象。
5.12.7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治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地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5.12.8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抓好对施工现场民工的教育工作,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从而做到自觉维护社会治安。
5.12.9做好门卫的安排工作,防盗防火,保证车辆安全进出。
5.13会计员全责任制
5.1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法规,坚持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5.13.2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守法,认真执行财会工作的规定制度。
5.13.3建立完善各种有关帐目。做到:及时记帐,认真算帐、报帐,按期编制财会报表。对上级领导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情况。
5.13.4加强经济核算,对各班组严格核算成本,进行全额成本核算。
5.13.5妥善保管帐册、凭单并装订成册。
5.13.6对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14放线员全责任制
5.14.1要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好建筑物的平面尺寸。
5.14.2施工前应做好主要轴线和标高的控制桩。
5.14.3施工过程中要对轴线桩和水准点进行妥善的保管。
5.14.4放线工作要做到方便施工为施工服务,做到线位齐全准确无误。
5.14.5要协助质检员做好放线过程中的预备工作,及时办理预检手续,交资料员存档归案。
5.15试验员全责任制
5.15.1参与制定项目质量工作计划,配合质检员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5.15.2严格把好原材料试验质量关,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要求, 负责对原材料的取样,送检及监督原材料采购进场时的品质检查。
5.15.3负责砼、砂浆或其他材料、原材料配合比检验工作及现场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5.15.4收集各类原材料的各项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检验报告资料。
5.14.5严格砼,砂浆的材料计量与监督把关工作,使各种试块能真实体现现场的实际施工质量。
5.15机械员全责任制
5.15.1负责机、电、起重等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5.15.2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5.15.3检查新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合格证等资料齐全有效,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5.4机、电、起重等设备操作人员,日常教育及考核,并组织定期培训。
5.15.5贯彻执行机、电、起重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起重等设备事故调查分析。
六.班组安全责任制
6.1各生产班组和职工
6.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
6.1.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6.1.3学习熟悉集团公司相应并严格执行,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6.1.4按期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
6.1.5职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6.1.6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6.1.7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6.2电工班(电工)
6.2.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6.2.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6.2.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6.2.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6.2.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6.3焊工班(焊工)
6.3.1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6.3.2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6.3.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6.3.4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6.3.5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6.3.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6.5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
6.5.1学习遵守国家法令、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6.5.2机械操纵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5.3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6.5.4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6.5.5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6.6工人: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6.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6.6.3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除;
6.6.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增强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7.1.1安全培训计划
(1)公司每年对管理人员组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等方面培训。
(2)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岗位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证书,并按法规要求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岗位再教育培训。
(4)公司采取外聘专家授课、集团公司总工讲课等形式进行安全培训。
(5)安全培训人员进行登记,对有关资料存档。
(6)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1.2管理人员培训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7.1.3管理人员教育内容
(1)思想教育,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 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公司规章制度。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
7.1.4工人培训要求
(1)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分公司、项目部(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1.5工人教育内容
(1)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7.2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7.2.1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
7.2.2安全检查内容
(1)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资料。
(3)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4)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
(5)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
(6)施工人员作业行为与规程符合程度。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8)遵守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9)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2.3安全检查的形式
(1)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班组采取日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2)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
(3)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教育施工人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
(4)雨季安全检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基槽、坑边措施;防雨用品材料计划。
(5)冬季安全检查,现场采暖防火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现场防电气火灾措施;操作面、通道防滑措施;保温防冻材料计划。
7.2.4安全检查要求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6)施工作业人员: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情况、违章作业情况、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穿拖鞋或赤脚;高空作业人员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易滑的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特殊工种防护用品配戴使用情况。
7.2.5隐患整改、复查
(1)每次检查后填写检查记录,注明隐患项目。
(2)根据隐患程度,采取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
(3)复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防措施。
7.3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及时掌握工伤亡事故发生情况,保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能够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以便于伤亡事故能够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避免事态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7.3.1重大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1)项目部施工人员发生一般性轻伤事故后,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部施工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报公司并通知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3)重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公司值班室、公司总经理,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局(如有人身伤亡)工会报告。
(4)公司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安全局、、建委、工会。
(5)发生重伤亡事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危险区域人员应立即撤离,以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6)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7)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
(8)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7.3.2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及预防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7.3.3事故调查组成员条件职责
(1)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②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③能够正确分析处理问题;
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应履行的职责:
①查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亡人数和状况、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③查明事故责任人,做出事故初步处理决定;
④调查情况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⑤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7.3.4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坚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4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有效控制。使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避免机械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7.4.1危险因素管理
(1)根据施工区域、部位划分危险因素,建立危险因素台帐。
(2)针对危险因素影响程度分别制订相应管理措施。每日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危险区域必须划出安全防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作业消除危险因素。
(5)对危险因素未得到有效控制,施工人员严禁在危险区域作业。
(6)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7)施工作业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8)采取墙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增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知识。
(9)特殊工种、炊事人员等法规要求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10)特殊工种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1)较大危险因素采取措施后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7.4.2设备、设施管理
(1)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建立施工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台帐。
(2)施工设备和设施上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3)各种设备、设施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验,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4)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每月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施工机械挂立机械操作规程,设备责任人标牌。
(6)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
(8)施工现场卷扬机、搅拌机等法规要求的机械必须搭设防砸、防雨棚。
(9)建立并保存机械管理资料和日常检查记录。
(10)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必须约定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11)大型设备装拆必须由相应资质单位和人员承担,并做好相应监控和管理。
(12)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未采取可靠措施严禁拆除或挪用。
7.4.3检查记录
(1)危险因素和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对检查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关人员,检查记录上交资料员保管。
(3)检查中的问题必须解决,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4)检查记录项目齐全、内容全面,履行签字手续。
7.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生产法律法规,做到防护要求明确,避免危险作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7.5.1危险作业构成条件
(1)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
(3)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
7.5.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土方开挖工程
(2)起重吊装工程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
7.5.3危险作业人员管理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从事土方开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先培训,交底后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施工。
(3)施工危险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关岗位要求方可上岗。
7.5.4危险作业管理
(1)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工程情况制定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3)施工前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等措施。
(4)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必要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进场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设备。
(6)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除挪用,明显处设立安全警示标牌。
7.5.5检查要求
(1)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项目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
(2)检查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签字齐全。
(3)检查中发现的危险作业不安全状态必须停止施工,立即整改并制定预防措施。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向上级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安全有关部门对预防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通过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施工人员在作业中,避免损伤。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7.6.1劳动防护用品
(1)施工人员安全帽
(2)登高人员防滑鞋、安全带
(3)电工、焊工绝缘鞋
(4)电气焊工绝缘手套、面罩或色镜
(5)法规要求其他防护用品
7.6.2劳动防护用品检查
(1)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查验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等相应证件。
(2)防护用品进场使用前必须经质检员、保管员等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3)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使用年限必须报废停止使用。
(4)检查判废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
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②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③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7.6.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有关人员免费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必须在用品台帐内登记,履行签字手续。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每日作业前按使用要求发放,作业结束后及时回收保管。
(4)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要求和使用规则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经营部每月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中损坏,明显不具有安全性能,必须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7)保管员对劳动防护用品每日检查,进行保管、维护。对损坏维修后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严禁对施工人员发放。
八.奖惩制度
8.1 奖励标准:
8.1.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认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8.1.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8.1.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火灾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8.2 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成员应予处罚或处分:
8.2.1 未经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8.2.2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8.2.3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8.2.4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
8.2.5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8.2.6 对上级或安全监察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再造成事故的;
8.2.7 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8.2.8 由于设备超过检修限期运行;或设备有明确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8.2.9 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导致事态过大,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九.检查评价
9.1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查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9.2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9.3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十.安全技术措施
10.1土方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10.1.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10.1.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10.1.3 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开挖前应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建(构)筑物情况,作业应避开管线和结构,在有电力通讯电缆2米内和燃气,热力,给排水管道1米以内开挖时,应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10.1.4 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10.1.5 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10.1.6机械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
配合机械清槽的人员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0.1.7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1.8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
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
1M;
10.1.9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
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0.1.10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10.1.11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
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10.1.12回填槽(坑)土时,应按技术交底要求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用小车向槽内回填土,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内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撒把倒土采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10.1.13采用机械回填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机车的两侧,机车工作时,任何人(除司机)不得站在机车上,必须按规定要求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等保持安全距离。
10.1.14打夯机在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三肩角带是否紧度合适,整机是否牢固,严禁带病运转,电源必须由电工接通,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电动机绝缘电阻必须符合使用要求,手持金属部位全部采用塑料带缠绕整齐,夯机用完后必须存在地基较高地方做好防雨,盘好电缆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10.1.15 蛙式打夯机必须2工人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隔夯扔线,转向有困难时应停机,抬移夯前必须切断电流。
10.1.16当回填土未完成,在下班前应将护身拦恢复好。
10.2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0.2.1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
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
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10.2.2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
防滑鞋。
10.2.3 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
员的安全:
①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
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
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
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 .8m,垂直距
离应不大于1 .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
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②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
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
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10.2.4 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0.2.4.1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
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2.4.2 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
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10.2.4.3 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10.2.4.4 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
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
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10.2.4.5 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
“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
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10.2.4.6 严禁在架面上打闹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
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10.2.4.7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
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
予以扑灭。
10.2.5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0.2.5.1运进杆配件应尽量利用垂直运输设施或悬挂滑轮提升,并绑
扎牢固。尽量避免或减少用人工层层传递。
10.2.6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10.2.6.1 作业面上的荷载.包括脚手板、人员、材料,维护脚手架不超过lKN/m2
10.2.6.2 脚手架的铺脚手板层和同时作业层的数量不得超过规定。
10.2.6.3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及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10.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0.3.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
业,都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
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0.3.2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
10.3.3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
立相应的责任制。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施工前,应
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
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10.3.4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10.3.5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3.6高处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10.3.7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10.3.8 安全网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
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其强度下降不太大。
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
全网。应设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3.9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10.3.10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10.3.11 安全网在使用前须经安检部门检验,严禁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安全网搭设完毕后,必须报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10.3.12 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必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使用过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验并签订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10.3.13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 GB6095-80规定的构造
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
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
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10.3.16安全带的检验应按《安全带检验方法》GB6096-85进行,不得
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
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作外观检查,使用两年
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换新绳。
10.3.1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
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
进行体格检查。
10.3.1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危害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10.3.16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
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
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
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3.17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
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十一.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规程)
11.1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11.1.1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等资料,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使用。
11.1.2 A类设备安装后,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11.1.3 项目部应作好年度机械保修保养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如设施是租赁的,应向影响租赁方提供设备保养计划,共同监督执行。
11.1.4 雨季施工时,应有雨季施工方案,高大机械必须有可靠的防雷接地措施,做好机械设备雨季日常检查及雨后的测量检查记录。
11.2 沙浆及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1.2.1 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
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11.2.2 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11.2.3 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1.2.4 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11.2.5 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11.2.6 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
11.2.7 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11.2.8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2.8.1 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11.2.8.2 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11.2.8.3 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11.2.8.4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
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1.2.8.5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
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
或插入销锁住。
11.4 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安全措施:
11.4.1 插入式振捣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11.4.2 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
套。
11.4.3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
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出或吊挂振动器。
11.4.4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11.4.5 振捣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
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11.4.6 作业时,振捣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并不得多于
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捣棒垂直地沉人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
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
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11.4.7 振捣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
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11.4.8 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
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
11.4.9 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11.5 混凝土输送泵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1.5.1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11.5.2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泵进管道宜直线敷设。
(2)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3)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遭阐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蒲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泵邀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11.5.3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11.5.4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11.5.5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髓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11.5.6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开泵前,无关人员应离开管道周围。
11.5.7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人IOL清承和0 3m3的水泥砂浆润措泵及管道。
11.5.8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11.5.9当进人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11.5.10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5--lOmin(冬季3--5min)作2--3个冲程反泵一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排空管道。
11.5.11垂直向上泵进中断后再次泵进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向泵送。
11.5.12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人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11.5.13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11.5.14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11.5.15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11.5.16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11.5.17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11.5.18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11.5.19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阁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lO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11.5.20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11.6钢筋弯曲机安全措施:
11.6.1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
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
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6.2 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
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11.6.3 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
—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11.6.4 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
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11.6.5弯曲钢筋时,严格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严禁超过该机
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11.6.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11.6.7弯曲未经冷拉或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
11.6.8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金属屑,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
行;
11.7 钢筋切断机安全措施:
11.7.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
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11.7.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要握紧钢筋,螺纹钢一
次只能切断一根;
11.7.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断短料手握
端小于40㎝时,应用套管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
送料;
11.7.4 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
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1.7.5 作业时应摆直、紧握钢筋,应在活动切口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
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
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身送料。
11.8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1.8.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应有可靠的基础,并有防雨、防砸的防护棚。
11.8.2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
11.8.3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起动空运转,并应检查轴承无异常,齿轮啮合良好,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11.8.4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
11.8.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11.8.6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11.8.7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11.8.8圆盘钢筋放入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11.8.9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11.8.10作业后,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11.9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1.9.1圆盘锯工作现场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它明火。
11.9.2圆盘锯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11.9.3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11.9.4皮带轮、锯轮、锯片等高速转动部件在连接时做平衡试验。
11.9.5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11.9.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11.9.7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必须紧贴靠尺,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11.9.8运行中不准跨过锯片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锯片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11.9.9 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11.9.10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11.9.11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在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11.9.12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11.11.13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
除木屑、锯末等杂物。
11.10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11.10.1平刨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有其它明火。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11.10.2平刨应保持清洁,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10.3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11.10.4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11.10.5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11.10.6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11.10.7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11.10.8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11.10.9严禁在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和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11.10.10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时,拆除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11.10.11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11.10.12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等杂物。
11.11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
手持电工具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几点:
11.11.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I类电动工具时,必须加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并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立在绝缘物件上。
1.11.2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阻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7兆欧,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11.11.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的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不得穿宽大衣服,不得将长发外露,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发生危险。
11.11.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超负运转而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的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停止工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在使用。
11.11.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整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要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启动。
11.11.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电线的绝缘情况,电源线或电缆护套是否有破裂,接地线是否脱落,插头插座是否开裂,是否接触不良,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修理,移动电动工具时,不能拖拉橡皮软线。
11.11.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潮湿环境和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11.15 起重吊车设备管理
11.15.1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必须有安装,顶升,拆卸方案,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作业时做也是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队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并应有安全技术人员旁站监护。
十二.施工安全措施
12.1钢筋绑扎施工安全措施
12.1.1绑扎基础钢筋,应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橙,铺设走道板
(脚手板);
12.1.2在高处(2米以上含2米)绑扎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
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马道。脚
手架应搭设牢固,作业面脚手板要满铺、绑牢,不得有探头板、非跳
板,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和支挂安全网;
12.1.3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运送,
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上;
12.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12.1.6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暂停绑扎时,应检
查所绑扎的钢筋或骨架,确认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12.1.7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
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
取防滑措施。
12.2模板安装安全措施:
12.2.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随意变动。
12.2.2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必须符合规定,施工过程中不得超量堆载。模板的安装顺序应按实际的支撑方案确定。
12.2.3模板以及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12.2.4支模应按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及检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2.2.5平板模板就位时,要在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进行。
12.2.6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模板处于稳定状态。
12.2.7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模板吊运作业。
12.2.8拆模时应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
12.2.9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12.2.1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雷,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拆除模板一般要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在模板上。
12.2.11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码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12.2.12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十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范<施工现场临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0)执行。
13.2现场电气设备必须在线路上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3.3室内配电线路应由绝缘导线,瓷瓶(塑料)夹等组成.接户线在档柜内不得有接头,进线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13.4施工现场的临时变电所应为施工现场专用,不得与(低压)外电线路联接。
13.5现场电器设备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和经安全部门检查认可,电气设备必须规定和要求接地。
十四 触电急救
14.1 人体触电伤害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方法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则应使伤员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静卧休息;如果是肺部暂停止呼吸,心脏暂停止跳动,或者肺部虽有呼吸,但呼吸比较困难,必须毫不迟疑地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进行抢救。
14.2 人工呼吸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并且仰卧在空气清新,流通的地方,解开衣服,裤带,再使其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致阻塞气道,接着救护者用一只手捏紧伤员鼻孔,用另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掰开伤员嘴巴,取出伤员嘴里杂物。然后救护者紧贴着伤员的口吹气约2分钟。这样吹气和放松应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如果掰不开嘴巴,可以捏紧伤员的嘴巴,紧贴着伤员的鼻孔吹气和放松.在人工呼吸法进行中,若伤者表现出有好转象征(如眼皮闪动和嘴唇微动),应停止人工呼吸数秒钟,让其自然呼吸;若伤员还不能完全恢复自行呼吸,必须再进行人工呼吸,直至伤员能正常自行呼吸为止。人工呼吸法应坚持长时间进行下去,在没有呈现出明显死亡症状前,切勿轻易放弃,死亡症状应由医生来判断。
14.3 心脏按摩法
将触电伤员身体伸直平放在木板上,头部稍低.救护者应站在伤员一侧,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胸骨下端,另一只手置于其上,靠救护者上身的重量向胸骨下端适当用力加压,使其陷下30MM左右,随即放松,让胸部自行弹起,这样有节奏地压和放松,每分钟约60~80次.若伤员肤色恢复,瞳孔缩小,颈动脉波动可以摸到,自发性呼吸恢复,则说明急救奏效.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法可以同时进行。在无特殊医疗措施的情况下,抢救伤员严禁注射强心剂药物。
十五.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5.1根据总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以便确保施工工地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雨季应设专人负责,随时随地及时疏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15.2怕雨,怕潮,怕裂,怕倒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对放在较高处,或用篷布封盖严密等措施,进行分别处理。
15.3临时道路起拱应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事故的发生。对路基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以便保证路基的稳固。雨期中应制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救或晴天及时修好,以便消除隐患。
15.4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个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脚手架,井架底脚的埋深,缆风绳的地锚等应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大风大雨过后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马道上必须钉好防滑条。雨季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是否牢靠等,保证雨季中正常供电。
15.5根据土的性质,湿度和挖槽深度按规程中规定放坡,并在建筑物四周作好截水沟或挡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基槽也要挖引水沟,沟宽一般为200~300MM,沟深比槽底深200~300MM,将基槽内地下水引想积水坑,用抽水机排除,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运至场外,如要回填,应集中堆置于槽边3M以外。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