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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管理办法1
2025-10-02 04:40:45 责编:小OO
文档
学员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习中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员身心健康,使每个学

员能够全面而具个性的发展,依据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博尔思教育所有签约学员。

第三条博尔思教育以“发展个性化教育,开启孩子的智慧,让他们走上成功之路”为教育理念,认为:真正改变学员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知识和才华,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学员心智成长的无私关爱。学员在关爱中才会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有了学习兴趣,才会有学习的灵感和创造性地投入学习。学员的智力潜能只有在爱的环境里,才能被最大限度地开发、挖掘,学员的学习能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展示。

第四条博尔思教育坚持以“为了使学员更聪明”为教学目标,逐步形成以思维论为核心的价值论、思维论、方三论统一教学观和承认差异、提倡个性、鼓励创造的教学方针,卓有成效。

第五条博尔思教育教学特色以学员为中心组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教学内容注重生动性、启发性、知识性;教学活动体现参与性和创造性的培养;采用独特的双向互动式兴趣教学法,个别化教学,针对性辅导,可以有效的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让每个学员都有参与的机会,每个学员都能体会到学习的高峰体验,以此树立学员学习的信心;注重培养学习能力,形成个性化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注重培养学习观念,我们推行个性化学习观念——把所学学科艺术化、立体化、动态化;注重培养学员健康心理和成功品格。

第二章学员管理办法

第一节 请假及调课

第六条请假原则

为保证个性化教学辅导过程的连续性与系统性,原则上要求学员不要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学员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定时间参加辅导或规定教学活动需要推迟授课时间的,须提前通知其学管师及授课教师,并得到认可。 

第七条请假程序

凡请假的学员,如未遇紧急情况,原则上应由学员或家长提前48小时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学管师,说明请假的原因及时间;学管师认可后,通知教务及时调整授课安排。若学员更改或推迟授课时间计划但未提前以书面形式取得学管师同意的,学员自行承担课时损失责任。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的应提交书面或相应的有效证明。

第对确无重大原因连续多次或长期请假的学员,学管师应及时了解情况及核实原因,视其情况与学员及家长沟通重新制订辅导计划。若学员自行停止授课导致推迟授课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按《全程个性化课外辅导委托协议》中第四条违约责任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调课程序

第十条凡需调课的学员,如未遇紧急情况,原则上应由学员或家长提前48小时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学管师。学员上课时间永久调整,要填写《学生调课申请单》,申请单中写明调课原因,计划及申请上课时间等。申请人若由学管师代写的,必须填学管师姓名。调课完毕,学管师收回申请单存档。

第三节退费

第十一条凡学员监护人提出书面退费申请,由其学管师负责上报PPTS系统

退单申请,按总裁办签批的《学员退费流程》进行退费处理。

第十二条自书面《退费申请》签收之日起7-40个自然日之内完成退费处理,无学员监护人《退费申请》的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分公司财务部负责在上述规定日期内通知学员监护人领取扣除合同约定应收费用后需要退还的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节上课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课堂秩序,保证上课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课堂秩序管理

严禁学员在课堂上与教师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出现违纪现象,授课教师要对偶发情况进行巧妙、灵活的处理,学会热问题冷处理,避免课堂上与学生发生冲突。对于不接受授课教师对课堂管理的,则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学员课堂上出现伤病等现象,授课教师要及时通知学管师,由学

管师通知家长并护送学员去医院治疗,直到与家长见面并交代好所了解情况,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学员必须遵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及管理,按时完成预习,作业,复

习,课堂测验等学习任务。

第十七条学员必须爱护课堂教学设施,设备,不得在教学设施,设备及教

具上乱涂乱画,不得损坏公物,凡造成损坏者,必须按其损坏程度负责赔偿。

第十学员对授课教师教学有意见,可以向学管师(或校区办等)反映

意见,或直接和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也可通过意见箱等反馈情况。

第三章教室、设施及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对一教室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目的

一对一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切实加强一对一教室管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条一对一教室的调配及管理

1.教务主任负责一对一教室的安排及调配,将教室按辅导科目划分区域,并在每个辅导区域悬挂醒目标志。

2.一对一教室的督导师负责一对一教室教师、学生教学秩序的管理。督导师尽量禁止家长进入教室,减少无端增加的教室嘈杂程度;对于想听课的家长,学管师引导家长,让家长知道他们去跟课给孩子往往造成心理压力,给教学带来消极影响。

3.一对一教室设备的供给和维护由大厦物业负责。

第二十一条一对一教室规范标准

1.一对一教室的墙壁、门窗及工位课桌、椅必须干净整洁,不得乱写、乱涂、乱刻、乱画。

2.一对一教室的工位及桌椅必须摆放整齐,课桌内不得有废纸、果皮等不卫生的东西,教室的其它角落,不得堆放多余或破损的桌椅及垃圾。

3.一对一教室每一工位正前方应张贴授课教师姓名,便于学员查找就座。

4.一对一教室右侧悬挂行为准则、文明条约、防火安全条例等,各种表要镶在中。

5.一对一教室内整齐摆放各种清扫工具及卫生用具等。

6.一对一教室内卫生清洁,不吸烟、无灰尘、无纸屑。

7.一对一教室内环境整齐,不乱贴字画,不乱钉钉子。

8.一对一教室内卫生、防火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9.一对一教室授课教师讲课时,保持轻声低语,保障整个教室的安静。

第二节陪读教室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目的

为维护陪读教室的学习秩序,共同优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

学员能够安心、静心的学习、思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职责分配

1.陪读教室的督导师负责维持陪读教室的秩序和纪律,并负责随时处理各种

突发状况,保证陪读教室里所有学员的安全。

2.陪读教室陪读教师除负责陪读学员的作业指导和监督作业完成情况,为自

习学员答疑解惑,使之养成良好的自习习惯外,须协助陪读教室督导师对自习学员进行纪律管理,保证自习室安静。

第二十四条陪读教室的管理

各学习中心将《陪读教室自习管理规定》张贴于学习中心陪读教室;督导师

及陪读教师对学员进行宣读教育,加强学员维护学习秩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认识。

第三节设施及环境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目的

为加强学习中心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环境维护,提高学习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确保学习中心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习中心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提高学习中心教育教学质量而所需的一切设施和设备、工作和学习生活场所的硬件和软件、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

第二十七条职责分配

1.一对一教室督导和教师直接负责学员在教室的行为监督和管理;

2.自习室督导和陪读教师直接负责自习室学员的纪律和行为管理,并且

负责课间楼道的巡视检查;班主任根据工作情况间接巡视,自习室教室由自习室督导负责监管;

3.公共区域由大厦工作人员监督管理;

4.所有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监督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的义务;

第二十设施、环境管理细则

各学习中心将《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维护条例》张贴于学习中心一对一教室、陪读教室、自习室;学管师在学员第一次课前或课后对学员进行学前教育时,对《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维护条例》进行宣读,加强学员对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维护的认识,并体现在学管师回访日志中。

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处罚

对违反《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维护管理条例》的学员,博尔思教育有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批评教育,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不同金额的经济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对一教室督导师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一对一教室的教学秩序,共同优化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一对一教室的督导师负责一对一教室教师、学生教学秩序的管理。每周六、日(包括寒暑假、节假日集训)在师生到位之前要做好教师、学生的签到准备工作;准备学生、教师饮用水及一次性水杯、演算纸等,并打开窗户通风。

2.督导师负责提醒学员签到,找到座位做好上课准备;协助学管师及时发现没有来上课的学员座次,对迟到的教师做好登记,上报教务主任、教学主任。

3.上课期间,督导师在教室做适当的巡视,但不可影响教师及学员上课。对发现的问题做友好提示,严重者做记录并上报教务主任及教学主任。

4.督导师要维护一对一教室的卫生状况,保证一对一教室清洁卫生及通风。

5.督导师有责任督促教师上下课时间,对响铃后不能够就位的学生、教师及其它任何人,督导师有责任做及时的提醒和制止。因教师上课期间外出,学员所发生的问题在追究教师责任的同时,督导师负连带责任。

6.对学员家长要求进入一对一教室时,要按学大的制度做耐心的引导让家长理解,如有家长上课期间进出一对一教室,由督导师负责。

7.督导师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在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呈报教务主任或上级领导。(要熟记报警等相关电话)

8.如遇家长有意见时,要按所涉及相关事情及职责与相关人员联系,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9.一对一教室的教学秩序、安全,教学主任、组长、授课教师均有义务协助管理。

督导师工作时间:8:00-21:00

午餐时间:12:00-13:00,晚餐时间:17:30-18:00

注:就餐时与教务专员交替守岗

《陪读教室自习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大所有同学有一个安静、整洁、舒适的自习环境和良好的自习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学员凭听课证进入陪读教室进行自习,严格遵守陪读教室的坐

息时间上下课,不频繁出入自习室,出入时应登记。

2.学员应服从陪读教师的管理,保持教室安静、整洁,不得喧哗、

打闹、打手机、睡觉。

3.督导师及陪读教师应将手机设为振动或是静音,以免影响其他学员学习。

4.陪读教师在自习教室内答疑解惑须轻声,关心每一位同学。

5.陪读教师主动在学员手册中记录学员当天陪读表现,对表现好的学员要及时表扬,对表现不好的学员记录采取的措施,并及时与学管师交流学员情况。

6.陪读教师无故不得离开教室,不可在陪读室内交谈。

7.陪读室自习时间不准会客,未经教师同意学员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8.督导师有效控制自习室纪律,有问题应及时和学管师沟通解

决,主动观察学员学习状态,及时和学管师沟通,帮助学大多角度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

9.督导师及陪读教师、学员进入教室保持服装整齐,不得穿拖鞋

进入教室。

10.爱护公物,杜绝乱刻、乱写、乱画;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

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废弃物,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          

    感谢您的配合!  

          

《 学习中心设施、环境维护管理条例》

为保证您能在环境整洁、秩序井然,设施安全、舒适的条件下学习,特对学习中心环境维护和所处办公楼硬件设施的爱护和安全使用做如下规定:

1.学员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公共道德;

2.禁止学员在学习中心内大声喧哗和嬉戏打闹,以免影响他人;

3.课间休息活动期间不要乱串教室和办公室,如需办事要经相关管理教师允许方可;

4.不要在各处墙面、地面及门窗处涂写刻画、泼洒污物;

5.废弃物要投放到指定地点,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不要随意丢弃;

6.不要随意带非学大学员的人员到教室、自习室和教师办公室;

7.要爱护学习中心的硬件设施,遵守学习中心所处办公楼设施的使用规定;

8.不要随意到教师办公室动用电脑等办公设备,如确有特殊需要,需经相关教师同意方可;

9.禁止在学习中心的教室、自习室、办公室以及走廊通道处吸烟;

10.吸烟要到办公楼指定的安全地带,人离后要熄灭烟头,并将烟屑投放到指定的地点,以免引起火灾;

学习中心设施、环境需要大家的维护!

感谢您的配合!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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