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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工作规章制度
2025-10-02 04:40:16 责编:小OO
文档
云南医技职业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一、守  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为本校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校员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2)服从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一旦经过上级决定就应该立即无条件遵照执行;(3)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4)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5)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6)维护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自身品德修养,戒骄戒躁,及戒除一切不良嗜好;(7)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8)待人接物态度要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9)不得收授与学校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用款项。 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视情况而定做相应处罚并扣除当月奖金,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第三条 本校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学校遭受损失时,应当赔偿学校相应损失。

第四条 周一至周六上班时间为8:30—5:30,每周一到周日安排一个值班人员(法定节假日除外)。周日上班时间视情况而定。

第五条 上下班时间签到,不可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出勤制度。

第七条 如有必要,每日下班后或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班。

第 员工请销假,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病假:治病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扣除;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5日病假,不扣全勤奖金。

事假:因私事可请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补贴、奖金。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享有3日事假,不扣全勤奖金。以上权利须2日内书面向学校提出,否则无效。无效假期按照学校规定,一律视为旷工。若家中直系亲属病故或临时发生重大意外而必须紧急请假者,首先应电话告知,事毕后补相关手续。

公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法规办理。

婚假:15天,发基本工资。

丧假:5天。可视具体情况协商办理

产假:6个月。发基本工资

工伤假:可视具体情况协商办理。

请  假  条
姓  名请假事由
请假天数天,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销假时间年  月  日
工作移交签  字
备   注病假需附上相关证明                                   (此份存档) 

请  假  条
姓  名请假事由
请假天数天,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销假时间年  月  日
工作移交签  字
备   注病假需附上相关证明
销假:请假天数到期后,按时回办公室报到销假。

如事前不经请假擅离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具体处理视情况而定。

第十条 请假期内特殊的情况下,薪水、福利等可视情况商定。

第十一条 旷工:

旷工1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扣处罚金100元;

旷工2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取消享有不扣全勤奖金的3日事假,扣处罚金200元;

旷工3日,扣除当月的工资、奖金、福利,取消享有不扣全勤奖金的3日事假,扣处罚金500元。

旷工处罚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从学校除名。

第十二条 本校员工工龄满3年者,可考虑给予特殊带薪假期,期长视情况而定。

第十三条 试用规定:

1.试用期1-3月。试用期间员工应为工作满整月(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如未满整月学校有权不支付员工工资,冲抵学校培训费用。 

2.试用期满后,如果学校认为员工无法胜任予以辞退,支付满月工资。

二、着装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规范化管理,学校员工应按本规定严格着装。

第二条 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得体、整洁、大方”。

第三条 上班期间严禁穿超短裙、低胸衫、吊带衫及各种奇装异服;严禁穿拖鞋。

第四条 头发不夸张,整齐有风度。

第五条 违反以上规定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三、礼仪守则

(一)学校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自身: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头发:保持清洁,男士不过耳,女士不夸张。

指甲: 1.5毫米以内;女士严禁涂抹指甲。

胡子:最好刮干净。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可饮酒或吃葱蒜等异味食物。

化妆:女性员工不可浓妆艳抹,不可用浓烈的香水,保持清洁健康的形象。

第二条 服装:清洁、方便,不可太过修饰,上班时间着工作服。

第三条 体态:优雅有教养。具体要求如下:

站姿:双脚间距不可超过肩宽;不可高傲,要有谦虚诚实的姿态;在长者面前,站姿端正,不可双臂交叉抱在自己胸前。

坐姿:端正,不可翘二郎腿;不可傲慢地单伸腿;不可俯视前方。有家长时不可坐着椅子移动,应先把椅子移动到必要位置再过去坐下。

招呼:遇到同事、熟人、家长应先打招呼致意。

握手:普通站姿,目视对方,大方热情;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出入:出入房间有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的谈话。”

递交物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行走: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在通道、走廊里遇到家长要里礼让,不能抢行 

第四条 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者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一条 正确使用学校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学校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要及时整理,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关闭。

借用:他人或学校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放归原处。

工作台:整洁,其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许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二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来电: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私人电话:上课时间关机。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第三条 违反以上其中任一规定者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劝退或辞退处理。

(三)和家长的业务礼仪

第一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家长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咨询的家长较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的家长;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家长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学生的姓名;接待家长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二条 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者。在自己学校和其他单位的关系上,可把本学校的人介绍给别的单位的人。把一个人介绍给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四、学校日常行为奖惩细则

(一)行政方面

1、打扫卫生不彻底或未打扫者,罚款10元。

2、工作时间内未穿工作服或未带工作证者,罚款5元。

3、上班未及时签到者,罚款5元。

4、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

5、利用公共财产处理个人事务者(办公用品、电话等),罚款50元。

6、工作未及时完成,拖沓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7、未及时归还前台物品者(书籍、教具、文件资料等),罚款5元。

8、在前台随意摆放私人物品者,罚款10元。

9、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和阅读与教学无关的杂志者,罚款10元。

10、使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者(电灯、电视、电脑、空调 电扇等),罚款20元。

11、使用洗手间后未关水笼头者,罚款10元。

12、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打电话或多次发短信者,罚款50元。

13、上班时间聊天,罚款50元。

14、上网查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罚款5元。

15、私自将学校物品、文件等资料带出学校者,罚款50元。

16、离开工作区域以及下班后未及时清理工作台者,罚款5元。

17、老师损坏学校财产轻者10元,重者视情节处罚。

18、上课后未点名者,罚款5元(教务检查)。

19  值班老师下班后门窗没关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丢失,照价赔赏 ,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奖金

(二)教务方面

1、带班老师未及时制止学生损坏学校财产,罚款5元。

2、老师在课后未及时规整教室(如擦黑、白板等),罚款5元。

3、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例如所教内容为错误知识,罚款20元。

4、教授新课前未听磁带或CD者,罚款5元。

5、教辅情况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如时间、内容),罚款10元。

6、光盘未及时上交者,罚款5元。

7、晋级内容草草了事,不认真准备对待者,罚款20元。

8、当期教学内容未完成者,罚款20-100元。

9、班级背诵情况不理想者,罚款5元。

10、作业批改不及时或出现错误者,罚款10元。

五、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各项目负责制,实施自上而下分级监督并进行日常工作领导和管理。

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接待各个项目咨询、检查教室管理情况(关门、关灯、关窗)、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值班人员每天10元务餐补足;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提前告知办公室,并做好交接工作。

上课教师清点人数,落实到个人,若有缺席人员,需立即打电话查询。在其分校任课教师需到校本部签到,并按时去相应教学点任教,如有违反视为旷工处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六、学校员工工作责任制奖罚细则

所有带班老师每期班级晋级后,如无学生流失在60%以上;超过留班率(60%/班)一人奖30元,如留班率低于50%以下罚款200元并视情况停止该班授课,更换老师。

说明:

流失人数计算方式以担任该班教师时之人数减去晋级第四次课后续学人数。

凡降级续读者,视为续学,不算流失。

凡跳级续读者,视为续学,不算流失。

插班生未在本级上满6次课者,晋级时不列入该班人数计算。

中途退学者,视为当期流失。

学生流失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所以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学生、家长的日常表现,同时规范自己的课堂教学及日常言行。

教师基本职责

一备课,任课老师在上课前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备课任务,保证课堂有序进行。每月1日前上交备课本,不合格1次扣10元。

二交流学习,任课老师每月完成1次试讲任务,1次听课记录,不合格1次扣10元。

三作品展示:1、设计成表,画小红旗、小红花;2、通过展板、宣传栏展示;3、通过室内、室外活动展示、写生。不合格1次扣10元。

四和家长沟通,比如邀请家长参观学校和展板,并发放宣传单,每周1个教师承办1次,轮流进行,不合格1次扣10元。和家长回访,要有回访记录,不合格1次扣10元。

五日常管理规定: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工资2000元/月、奖金500元/月。试用期满录用后,按正式员工待遇进行发放。

2、员工如要离职,应提前30个工作日上交辞职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离职,不然扣除所有安全维稳保证金。

3、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服从学校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该婉告或以书面陈述;一旦经过学校决定就应该立即遵照执行;尽忠职守,保守学校秘密。爱护学校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保持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损害学校信誉的事情;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不私自经营与学校业务相关的行业,或兼职学校以外的职业;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事和家长的合作。发生上述情况,1次罚款100-500元,视情况而定。

4、有家长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咨询的家长较多时,有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的家长。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家长要表示欢迎。应记住学生的姓名,联系方式。接待家长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违反上述规定,1次罚款100元。

5、如果有学生中途非正常退学,扣除相应老师的月奖金和岗位工资,每一名学生扣50元。

6、不按规定着装、穿超短裙、低胸衫、吊带衫等奇装异服;穿拖鞋、留长指甲、涂抹指甲、头发夸张等等,发现1次罚款50元。

7、打扫办公室卫生不彻底或未打扫者,1次罚款10元;上班迟到、早退者,影响正常教学,1次罚款50元;利用公共财产处理个人事务者,1次罚款50元;工作未及时完成,拖沓者,影响正常工作,罚款50元;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私人物品者,1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进食和阅读与教学无关的杂志者,1次罚款10元;使用电器后未及时关闭者(电灯、电视、电脑、空调等),1次罚款20元;使用洗手间后未关水笼头者,1次罚款10元;上课时间应保持电话静音,打电话或多次发短信者,1次罚款50元;上课时间聊天,1次罚款100元。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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