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港口正常运转。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地震应急预案》和《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结合天津港地震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突发地震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经济损失,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和初判指标一览表
| 地震灾害等级 | 人员死亡(含失踪) | 经济损失占年GDP | 初判条件 |
| 特别重大 | 300人以上 | 1%以上 | 遭受地震烈度Ⅸ度以上或辖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 |
| 重大 | 50-299人 | 遭受烈度Ⅷ-Ⅸ度或 辖区发生6.5-6.9级地震 | |
| 较大 | 10-49人 | 遭受烈度Ⅵ-Ⅷ度或 辖区发生5.0-6.4级地震 | |
| 一般 | 10人以下 | 遭受烈度Ⅴ-Ⅵ度或 辖区发生4.5-4.9级地震 |
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建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形成集团公司和各基层单位两级管理、各专业部门分类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
4.依靠科技、科学应对。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水平。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包括:集团公司级和基层单位级。地震应急组织工作,在统一指挥下分级实施。
(一)领导机构
1.本预案总领导机构为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集团公司总裁
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裁
成员:安全环保部、集团公司综合办、宣传部、科信设施部……。
2.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集团抗震指挥办”),设在设施中心,为集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
主任:设施中心主任
副主任:集团公司综合办主任、业务经营中心主任、物流经营中心主任、生产经营中心主任、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集团公司综合办、宣传部、科信设施部。。
3.基层单位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成立本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分别设在本级单位指定位置。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开设后,及时报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并迅速沟通联络。
(二)领导机构职责
1.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所属区域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震时负责上述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接受与传递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应急办及上级领导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掌握各基层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情况和集团公司各区域的灾情、社情、民情;部署本级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行动;组织集团公司各类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在重灾区开设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救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配合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救援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集团抗震指挥办根据集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地震信息的收集和上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指示精神;负责整体组织、指挥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等。
3.基层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各基层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接受与传递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掌握各所属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情况;收集和上报本单位的灾情、社情、民情;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工作;部署本级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险防灾救灾行动,及时向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组织协调各类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视情况在重灾区开设救灾现场指挥所;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构
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安环部、宣传部、科信设施部、业务经营中心、物流经营中心、生产经营中心、综合办、计划财务部、设施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协助总指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通报抗震救灾的进度情况;协调国内和有关单位来天津港的救援行动;协调志愿者的救援行动;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
2.地震监测及震害评估组。由设施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接受和传递市地震局的震情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协助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监测和灾害评估组对港区开展地震烈度、建构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评估。
3.医疗救护组。由医院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4.通信保障组。由信息公司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修集团公司所属区域被破坏的通信设施,积极配合恢复公众通信网的通信;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及其对救灾现场的通信联络。
5.交通运输组。由物流发展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紧急调拨车辆,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伤员转运和灾民疏散。
6.信息发布宣传组。由宣传部牵头,会同传媒公司、集团抗震指挥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
7.基础设施抢修组。由科信设施部牵头,会同设施中心、电力公司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港区生命线工程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
8.恢复重建组。由业务经营中心牵头,会同科信设施部、安全环保部、计财部、设施中心等单位协助开展各项工作。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震后恢复生产;拟制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三、地震报告与防震准备
(一)地震信息收集上报
集团抗震指挥办及时建立与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信息收集的快速通道,负责收集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全区各类地震观测信息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防震工作部署及临震应急防御措施
集团抗震指挥办根据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防震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集团公司所属区域防震有关工作,督促各单位、部门严格贯彻落实。
在天津市发布临震预报后,集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实施临震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收集和报告震情变化及异常信息;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平息地震谣传的准备,保持社会安定。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地震速报
对于发生在天津港集团所属区域及邻近地区3.5级以上的地震,集团抗震指挥办在接到官方信息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将地震参数报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的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各级地震灾情速报员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进行上报;与此同时,集团公司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域收集震灾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二)先期处置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和各部室、各基层单位及相关单位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根据职责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和抢险救援应急行动,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处置情况。
(三)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结合集团实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应对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Ⅰ级响应;应对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Ⅱ级响应。
1.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启动初判条件:天津港集团区域内遭受地震烈度Ⅷ度以上破坏或发生6.5级以上地震。
2.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启动初判条件:天津港集团区域内遭受地震烈度Ⅴ度至Ⅷ度破坏或发生4.5级至6.4级地震。
(四)分级响应
1.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启动程序:集团抗震指挥办向集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启动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地震应急预案Ⅰ级响应。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集团地震应急预案启动,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启动到位,集团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及相关单位指挥部同时启动,负责对应的地震应急工作。
Ⅰ级响应组织指挥: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工作。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集团总裁担任。设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总裁担任。
Ⅰ级响应指挥位置: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位于集团调度指挥中心。
当地震灾害影响室内指挥时,集团抗震救灾指挥部将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立临时应急指挥中心。
2.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启动程序:集团抗震指挥办向集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启动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地震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集团地震应急预案启动,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地震监测及震害评估组、医疗救护组、通信保障组、信息发布宣传组、治安组启动到位,交通运输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恢复重建组进入待命状态。
Ⅱ级响应组织指挥: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地震应急工作。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总裁担任。
Ⅱ级响应指挥位置: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位于集团调度指挥中心,并视灾情在重灾区设立现场指挥部。
3.响应升级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预计已经超出初始响应等级时,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提出提升响应等级建议,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当地震灾害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集团公司处置能力时,紧急情况下可由集团公司向滨海新区报告,请求支援并接受上级统一领导。
(五)处置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滨海新区、市地震局报告并抄报滨海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启动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4.派遣天津港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进行人员抢救。
5.根据灾区需求,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6.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灾区的通信联系。
7.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安排救援人员、救援物资和受伤人员的运送。
8.查明电力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9.组织抢修被损坏的通信、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10.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情况和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防御。
11.组织安置灾民,必要时疏散居民,保障灾民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
12.配合部门加强现场公共卫生监测,防止疾病或环境污染造成健康危害等次生和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3.向公众公告震情和灾情,组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抗震救灾情况。
14.加强舆情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地震灾害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及时辟谣。
以上内容为启动Ⅰ级响应时采取的主要紧急措施。启动Ⅱ级响应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
(六)信息发布
宣传部牵头组织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地震发生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等渠道公告集团公司所属区域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七)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得到控制;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达到上述条件,集团公司报请滨海新区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调查与评估
集团抗震指挥办协助天津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调查,科信设施部会同设施中心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基础设施和相关设备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配合灾害损失评估专家开展评估工作。
(三)恢复重建
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明确各项,通过申请投入、争取对口支援和社会募集等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统一部署,逐步实施。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认真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港区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各基层单位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发挥工会、共青团作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动员机制。
为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抗震救灾行动,集团公司统一组建4支应急救援队伍,由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做好配合,主要用于重点目标、危险目标及紧要时刻的应急救援。
1.医疗救护队
医院牵头组建,编制60人。港口医院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治等。
2.通信抢修队
由信息公司组建,编制30人。主要负责被毁坏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抗震救灾的通信保障。
3.工程抢险队
由设施中心、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编制80人(各小组各编制20人)主要负责被毁坏道路、桥梁、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和供水、排水、供热、供电设施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对危险建筑物实施工程排险。
4.物资运输队
由物资公司、生服公司等单位编成,编制80人(各小组各编制20人)。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疏散的运输保障。
5.电力抢险队
由电力公司组建,编制30人。主要负责各管段的被毁坏的电力线路及设施的抢修,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用电。
(二)经费
集团公司应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相关要求设置集团公司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用于集团公司应对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计财部负责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审批材料做好资金支付工作。
(三)物资装备
集团公司及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抗震指挥办。
(四)应急基础设施保障
信息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电力公司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和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用电需求,尽快恢复灾区的电力供应。
设施中心等单位协调建立公路、铁路、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七、宣传、培训、信息收集与演练
(一)宣传工作
宣传部、设施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培训与信息收集工作
集团抗震指挥办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设施中心协助做好地震信息的收集与上报、上级方针的贯彻落实等工作。
(三)应急演练工作
集团抗震指挥办负责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设施中心协助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和组织开展演练。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集团地震应急演练每1年不少于1次。同时,各基层单位还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演练通知由集团抗震指挥办拟定并下发,演练前编制相应计划,明确演练时间、地点、内容、经费、参加人员等,演练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附则
(一)保障计划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应急预案。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要根据本预案要求,落实相应保障计划并结合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整体部署做好各项工作。
(二)责任与奖惩
地震灾害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监督检查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由集团抗震指挥办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四)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集团抗震救灾办负责解释。
2.集团抗震指挥办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地震应急预案》(津港设施〔2018〕45号)同时废止。
附件1.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案框架
2.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编成
3.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案保障计划明细
4.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案岗位应急处置流程卡片
5.集团公司地震应急预案事件处置任务区分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