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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店铺员工离职流程 | 生效日期: | ||||
| 版次:A/1 | 共3页,第1页 | |||||
| 1、目的:规范直营部终端店铺员工离职手续 2、范围:适用于直营部所有终端店铺 3、流程图: 4、流程作业说明: 4.1辞职:直营部终端店铺员工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4.2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4.2.1见习导购、导购、资深导购离职必须提前15天书面申请。 4.2.2收银员、领班、店铺负责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 4.3按流程审批: 4.3.1各级初审、复审、审批人需了解实际情况后方可做出是否同意辞职的决定。 4.3.2离职需按流程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 4.3.3审批权限如下图所示: 职位 | 店长 | 区域经理 | 直营经理 | 营销总监 | 人力组长 | |
| (见习)导购 | 初审 | 审批 | —— | —— | 审核、备案 | |
| 资深导购 | 初审 | 审批 | —— | —— | ||
| 收银员 | 初审 | 复审 | 审批 | —— | ||
| 领班 | 初审 | 复审 | 审批 | —— | ||
| 店长(包括 负责人、储干) | —— | 初审 | 复审 | 审批 | ||
| 资深店长 | —— | 初审 | 复审 | 审批 | ||
| 金牌店长 | —— | 初审 | 复审 | 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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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店铺员工离职流程 | 生效日期: |
| 版次:A/1 | 共3页,第2页 | |
| 4.4工作考核未达标:直营部终端店铺员工在公司安排的定期、不定期或其他考核中未达到任职资格要求。 4.5调岗:公司根据员工的性格、知识、技能等特质,在公司现空缺的岗位中给予调换工作岗位。 4.6辞退:员工未达到任职资格要求,又无法调岗,或由于个人的言、行、举、止影响他人及公司形象、店铺正常运作时,公司将作出辞退决定。 4.7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4.7.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直营部终端店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殴打顾客等。 4.7.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货品、资金上严重短缺,如挪用、营业款丢失、失货严重等。 4.8开除:公司有权开除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员工。 4.9安排工作交接: 4.9.1在辞职、调岗、辞退、开除决定作出后,需要安排工作交接,保证终端店铺财、物交接清晰和正常运营。 4.9.2收银员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区域经理或区域会计,交接时店铺负责人必须在场,区域经理或区域会计任一人在场,并且需填写《店铺收银交接单》及其附表,报送公司财务。 4.9.3店长(包括负责人)、资深店长、金牌店长离职需提前通知片区会计,交接时需片区会计在场监督,并且需填写《店铺负责人交接单》及其附表,报送公司财务。 4.10自动离职:店铺员工强行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擅自离职;如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擅自跳槽、辞职尚未批准等擅自离职行为。 4.11店铺负责人告知区域经理、人力部:如店铺员工旷工3日以上则视为自动离职,旷工第4日店铺负责人应告知区域经理、人力部,对该员工进行自动离职处理。 4.12财务结算:财务部凭人力部确认的移交手续给予工资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5、相关规定: 5.1各店铺的负责人如有离职交接,区域经理须提前一周通知人力组长和区域会计。如没有按规定时间通知,事后经查店铺内的货款、物品等若有损失的,区域经理负责赔偿,并罚款100元/次。 5.2各级别应严格按流程审核、审批,先离职后审批将给予店铺负责人、区域主管、直营部经理、营销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 5.3收银员、负责人离职未上交财务部交接表,不给予核算工资。 5.4开除、自动离职不给予发放最后一月工资及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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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店铺员工离职流程 | 生效日期: | ||
| 版次:A/1 | 共3页,第3页 | |||
| 5.5其他未按本流程办理手续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每次10元的罚款。 6、使用表单: 6.1《员工离职单》 6.2《员工调动审批表》 6.3《调令》 6.4《店铺收银交接单》及其附表 6.5《店铺负责人交接单》及其附表 本文件自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执行,如出现与公司其它制度冲突的条款,按本文件执行! | ||||
| 批准/日期: | 审核/日期: | 制表/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