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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规范化制度
2025-10-02 04:47:20 责编:小OO
文档
自动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制度

1、COD、氨氮在线监测仪

(1)操作。

     自动监测仪操作内容主要包括仪器参数的设定、校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废液处理等。

     参数设定:在线监测仪的硬件管线安装完毕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放置仪器测量所需的各种试剂,仪器上电稳定半小时。按照使用要求设置、调整仪器各个测量参数。仪器自动运行,确定仪器运行流程、参数设定正常。一般需要设定的参数主要包括:测量量程、分析周期、消解时间、冷却时间、比色参数等。

曲线校准:仪器在使用前需要对人工曲线进行校准,在使用中也需要定期校准。校准前应先根据实际情况配制不同浓度的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准溶液,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一点或多点校准。使用中的在线监测仪应定期校准,一般每3个月或半年校准一次,或仪器每日自动标定,并定期与手工方法进行实际水样对比,保证工作曲线准确。

(2)使用

    对仪器的采水时间、测量周期(或则定点分析次数及时间)等参数进行相关的设定。各参数确认无误后,便可进行在线监测分析了。

(3)维护

1)蒸馏水定期检查。液位较低时,请及时添加。添加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洒入仪器内,以免损坏仪器电路。

2)定期添加试剂,添加频次根据单次试剂用量、测量频次和试剂容器容量来确定。试剂定期检查。当试剂液面低于3cm时,请及时添加试剂。

废液箱定期清理。

3)仪器定期保洁。保洁主要指仪器外部及内部的落尘,以及测量过程溅的酸点。保洁的同时注意观察冷却水是否正常。

4)污水含一定杂物,需根据水质情况,定期清理水样过滤头及管路。

5)需定期检查计量系统、阀体、管路及其连接情况。

6)自吸泵真空轮属于易损耗器件,要经常检查泵的采水情况,如果损坏要马上更换。

(4)废液的处置

       COD废液为强酸性液体,含有Ag+和Cr6+等重金属离子,可用高密度聚乙稀类塑料桶收集,一般进行集中处理。铬法COD监测仪废液处理工艺如下:

2. 流量自动监测仪

         采用明渠测量流量时,在明渠上安装量水堰槽。量水堰槽把明渠内流量的大小转成液位的高低。利用超声波传感器测量量水堰槽内的水位,再按相应量水堰槽的水位流量关系计算出流量。一般流量监测系统的操作使用包括设置、查询和维护等。

3. 数据采集传输仪

(1)操作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操作主要包括接线、参数设置、测试等。

(2)维护  

每日通过上位机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连接状态是否正常。

现场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自动监控设备标准物质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制度

1、标准物质的配备需要使用分析纯等级的药品或者国家统治配置的母液。

2、配备标准物质使用的天平、容器、器皿、计量器具必须符合国家要求,有必要时在恒温恒湿无尘的实验室中配置。

3、试剂及标准物质的配备需要有专业资质证书,配置人员对配备的试剂进行归档处理。

4、配置过程中严格按照国标进行,避免误差。

5、标准物质更换时必须将原有残留物质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对盛装溶液的器皿用蒸馏水进行清洗,烘干后使用。

6、标准物质更换后对试剂的更换时间、更换人、保值期、配置时间进行标注,并填写标准物质更换清单予以存档。

7、标准物质更换后需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并将比内容填写效验记录,对线性偏差、内部光度偏差进行记录。

8、标准物质的配备人员定期与责任部门进行对比测试,确保配备试剂的准确。

自动监控设备巡检制度

1.巡检周期及内容

日巡检: 运行状态、数据传输,上、下午各远程检查一次。

周巡检:现场巡检1次,检查内容:

1、运行状态与技术参数;

2、采样、过滤、清洗装置;

3、站房内配套设施:供电、通讯;

4、校准液、试剂、蒸馏水;

5、电极法仪器,检查标准液和电极填充液,对电极探头清洗;

6、采集仪运行情况、对比仪器、采集仪、上位机数据一致性。

月巡检:

1、内部管路与关键部件,必要时清洗更换;

2、检查气路的密封性、泵、管、加热炉温度检查卤素洗涤器、冷凝器水封容器、增湿器;

3、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

2. 具体设备的巡检日常巡检内容:

对于COD自动监测仪的日常巡检:

1、检查进样及流程系统,是否有漏液漏酸问题;

2、检查冷却水的量及冷却水管路,确认冷却系统正常;

3、确认各阀体、部件工作正常有效;

4、检查主控电路电子器件有无过热现象;

5、清洗采样过滤系统,确认采样系统工作正常;清理收集废液,进行集中处理;

6、定期检查蒸馏水、试剂和标液等,及时添加;

7、对仪器站房进行通风;对仪器设备进行保洁,包括工控机过滤网、机壳尘土、机内污渍、室内卫生等;

8、巡检维护工作不定期进行,认真填写“巡检维护记录”;

9、每三个月对仪器的工作曲线进行校准一次。

对于流量监测仪的日常巡检:

1、定期检查仪器工作状态指示灯,看仪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仪器显示液位与实际液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重新校准;

3、定期检查探头下方是否有杂物;

4、定期清理排水渠道中的淤泥。

对于数据采集传输仪

1、定期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的工作状态,查看各项设置参数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与监测设备的连接状态是否正常;

3、定期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与上位机的连接是否正常;

4、定期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所存储的历史数据是否完整。

自动监控设备定期校准与检验制度

1.日常校验 

日常校验包括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实际水样比对每月进行,日常校验每季进行。

COD自动监测仪的校验方法详见HJ/T377——2007

2.校准和检验的要求:

1、当设备发生严重故障,经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校验。

2、校准和校验的结果必须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

3、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

4、仪器校准和检验完成后,要求认真填写校准记录表及校验记录表。 

 

自动监控设备岗位责任制

1、由各厂设备专职主管主要负责自动监控的制度落实检查,并整理、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资料。每季度向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向环保监察分局提交上一个季度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日常运行自检报告;

2、各厂设备专职主管负责仪器的维修、比对、校准校验、易耗品及标准物质的检查及更换;

3、生产工艺负责人负责关于监控数据的检查,并做好相关的数据统计,包括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日、月、年状况报告表。并对缺失数据和异常数据做好标记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需通知环保检察分局。向环保检察分局上报每个季度污水处理水量及水质情况。

4、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巡检并填写相关的巡检表。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

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严禁运营公司以外人员随便出入仪器房,及时检查所有门窗是否关好,以防止意外损坏。

2、仪器室内仪器仪表要严格按照设备供应商编制的操作规范及说明进行操作,按照仪器自身要求,不定时对仪器巡检,确保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3、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信息载体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

4、运营人员一旦发现控制室内仪器仪表出现问题、故障及外因破坏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员、治污企业协调人员,必要时通知设备供应方及环保部门,并尽快做出相应处理。

5、运营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6、运营人员必须与治污企业及环保部门保持良好的运营关系。

7、所有在线监测设备出现人为破坏时,根据情况及时通报治污企业及环保部门和门及运营项目部领导。

自动监控设施故障预防及应急处置制度

一、故障预防制度

1、自动监控设施故障预防严格按照自动监控设施故障预防与日常维护制度执行,管理人员需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校准等管理职责,如实填写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行台账记录。

2、站房管理人员需对站房内温度及湿度的控制,为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自动监控设施的使用寿命期限,并在使用期限内保证其设计的精度范围,避免过早失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对排污监测工作的影响。

3、站房管理人员或相关的技术人员需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的管路、电磁阀、采样单元、监测单元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腐蚀等情况立即采取更换措施。

4、做好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行台账记录。

二、应急处置制度

1、应急处置制度严格按照站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管理人员日常维护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故障,能当时解决的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首先可以询问故障的情况或原因等,如对一些容易诊断处理的故障,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电话现场指导操作处理。

3、如自动监控设施在运行中出现重大事故或仪器严重故障,造成无法运行的应立即向乌兰察布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控中心进行报告,并传送书面报告,说明故障的原因、时段等情况,并立即采取解决方案。

4、自动监控设施出现严重故障无运行期间,企业需采取人工手工监测方法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每天手工监测2组数据,并报送乌兰察布市环境监察支队监控中心。

5、重大事故修复后,须想上级环保部门提交修复书面报告,并将故障的原因、现象、处理过程等作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运行台账做好记录。

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制度

1、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批准。

2、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24h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电磁阀控制失灵、膜破裂、气路堵塞、数据仪死机等,可携带工具或者备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维修,此类故障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h,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h内无法排除,应安装备用仪器。

4、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校验和比对实验。

5、若数据存储/控制仪发生故障,应在12h内维修或更换,并保证已采集的数据不丢失。

6、第三方运营的机构,在运营地应备有相应的分析仪器与装备。

7、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向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用人工方法进行监测,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h。监测技术要求参照HJ/T91——2002执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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