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光伏电站安装合同
甲方(安装商):
(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
乙方(业主):
(姓名):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同:
鉴于乙方希望在其住所安装光伏电站,甲方愿意提供安装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安装内容
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光伏电站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选址、设备采购、设计、安装、调试、监控等技术服务。
1.2 光伏电站的安装以乙方的住所为标准,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住所进行勘测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提供专业意见。
1.3 甲方应提供光伏电站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清单及到货时间,乙方应按时支付货款。
1.4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以无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按时按质量进行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寿命,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甲方承担责任。
1.5 光伏电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安装记录中注明光伏电站安装时间、功率、存放证件等信息,并向乙方提供一份硬拷贝的安装记录。
二、工程进度和验收
2.1 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并在安装过程中按照计划进行工作。
2.2 甲方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向乙方进行工程交底、隐蔽工程和节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需得到乙方的认可方可实施。
2.3 光伏电站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举行交接验收。如果乙方对光伏电站的质量有疑问或者整体质量不合格,则交付验收时不予接收,并在收到交付款项后15个日子内,需要申请安装改正,直至满足合约约定,并顺利进行验收。
三、价款和付款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合同价款中包含:光伏电站设备材料采购费、设计费、安装费、监控费、评估费、整栋房屋用电产权接入费。如出现增项或附加项,需重新签订增项或附加项合同,明确费用及说明,甲方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2 乙方应在光伏电站的验收合格后的3日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3.3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侍缴款项的3日内,中止安装工程的进程。
四、商业准则
4.1 双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此合同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法规。
4.2 甲方应保持业务的机密性,绝不将乙方的商务机密泄露给任何的第三方。
4.3 双方在业务合作的过程中,不得利用合同关系进行非法交易、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4.4 甲方应给予乙方技术支持和服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确保光伏电站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一旦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变更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或乙方的合同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本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依法按照约定或者法律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仲裁地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地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违约责任
6.1 如发生甲方或乙方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甲方违约责任包括: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按期完成服务、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未能治理光伏电站安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泄露乙方商务机密等。
6.3 乙方违约责任包括:不按合同约定的支付价格,提供虚假资料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7.2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需在书面形式上达成协议。
7.3 本合同中如遇条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7.4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在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安装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业主):
(盖章):
签字人: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