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新增、改善和跟新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工作条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以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奖励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制定本制度。
1、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安全投入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第六条 第十项;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列支。
4、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和改造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2)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费的支出;
(3)粉尘检测设备、噪声检测设备的支出;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支出;
(5)防治直接相关的支出;
5、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6、职业病防治投入的提取及使用由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如因职业病防治投入不足或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资金的使用不当造成一切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要有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责任及责任人,循序渐进。做到心中有数。
8、年终公示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并制定下年度的职业病防治投入计划。
Xxxx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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