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全体学生、老师及家长
服务原则:平等、尊重、信任、保密、教育、启发、交友、预防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帮助解决个体的心理困惑;
3、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4、调查、测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配套的心理档案。
服务方式:
1、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3、 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
4、 开展个别心理辅导(面谈、电话、网络、信件四种途径);
5、指导、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14:00——16:00
对心理辅导老师的要求:
1、辅导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导的职业道德;
2、辅导老师要严格执行辅导室的开放时间;
3、辅导老师保护好辅导室的设施、设备,保持室内整洁,保存好档案资料;
4、辅导老师要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指导作用。
心理辅导室专业服务责任制度
一、 开设心理咨询登记,接受来访者咨询
1、每周固定时间接待来访学生。
2、特殊情况下,随时提供咨询服务。
3、主动约请重点学生咨询。
二、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告知来访者心理知识,提高心理素质
1、开设心理健康系列选修课。每学期均开设一至两个班,面向全校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学生。
2、开展系列心理素质教育讲座,结合全校素质教育要求,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成才教育、就业适应教育。
3、开展发展性团体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形势需要,开展专题训练。
三、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1、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重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做好跟踪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治疗工作。
2、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心理健康、性格与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3、加强对主试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1.当咨询员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2.在咨询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咨询进行的因素,或咨询员感到自己无法完成咨询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3.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4.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
5.接受转介的咨询员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五、不断规范有关心理咨询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
1、做好咨询案例建档工作
2、不断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