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改革和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鼓励研究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充分享受对公司发展有益的项目及,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所有类申报项目。
三、项目激励措施
在绩效总额分配比例的基础上,针对单个项目申报及验收过程,采取“Project里程碑式管理”方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评估项目过程及控制点,合理设置阶段性的里程碑(如立项、中期检查、资料归档、验收等)。
(2)项目负责人将奖金分配总额根据里程碑事件按照比例拆分,评估项目组成员在每个里程碑阶段的参与程度及贡献度,分配相应比例的绩效。
| 奖励类别 | 项目类别 | 奖励金额及比例 | 备注 |
| 企业 荣誉奖励 | 市级 | 1、申报团队0.5万 2、同一级别荣誉奖励与项目补贴奖励2选1(取高值)。 | 如:驰名商标、专利、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奖、重点实验室等企业荣誉、泰山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管理者荣誉,或其他项目补贴。 |
| 省级 | 1、申报团队0.8万 2、同一级别荣誉奖励与项目补贴奖励2选1(取高值)。 | ||
| 国家级 | 1、申报团队1万 2、同一级别荣誉奖励与项目补贴奖励2选1(取高值)。 | ||
| 项目 补贴奖励 | 按照实际到账金额 |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补贴总额的3%提取奖励; 2、其他参与人员奖励总额按照单个项目的2%提绩效(每人分配额度=单个项目补贴*参与系数*2%,参与系数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其在单个项目中的工作量及对单个项目的贡献度确定,参与系数范围为0~1)。 |
1、项目申报各相关部门,须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若申报工作互相推诿,造成申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按责任主次给予500-2000元负激励。
2、在申报过程中,各项目申报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申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按部门和集团的申报要求,造成未及时申报或漏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进度或申报失败的,按项目大小给予相关人员500-2000元/次的考核。
3、如实际到账金额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如关系处理、客户接待、员工差旅等产生的费用),则不予以奖励。
人力行政中心
2018年7月22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