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 序号 | 检查项目 | 主要内容 | 检查情况(有数据要求填数据) | 结论 |
| 一 | 有轨运输 | 1、运输线路是否按标准进行维护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 ||
| 2、机动车是否专人开车。 | ||||
| 二 | 无轨运输 | 1、无轨运输时,运输道路应铺设路面,单线井巷是否每间隔120—300 m 处设一会车点。 | ||
| 三 | 道路运输 | 1、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 ||
| 2、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 ||||
| 3、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 ||||
| 四 | 溜槽、平硐溜井运输 | 1、应合理选择溜槽的结构和位置。从安全和放矿条件考虑,溜槽坡度以45度-60度为宜,应不超过65度。溜槽底部接矿平台周围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溜矿时人员不应靠近,以防滚石伤人。 | ||
| 2、溜井的卸矿口应设档墙,并设明显标志、良好照明和安全护栏,以防人员和卸矿车坠入。机动车辆卸矿时,应有专人指挥。 | ||||
| 3溜井上、下口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应在附近逗留。操作人员不应在溜井口对面或矿车上撬矿。溜井发生堵塞、塌落、跑矿等事故时,应待其稳定后再查明事故的地点和原因,并制定处理措施;事故处理人员不应从下部进入溜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