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结合本工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内容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罚施工员100元,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罚50元。
二、开工前,职工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罚工长、施工员、安全员各5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工长第一责任。
三、施工期间工、班长每周组织所属人员搞一次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每少一次罚工、班长50元。对经常不搞活动加重处罚。上班前,班长要根据当日工作按讲安全,班后要总结一天的安全工作,并及时向工长通报安全情况。
四、有一人没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持操作证上岗罚工长100元。
五、施工现场各种架子、防护设施没按规定搭设每发现一处,罚架工班长50元。
六、模板施工中,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荷载超过规定,材料堆放不均或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每发现一处罚钢模班长100元。
七、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罚20元,不系帽带的罚款10元,对教育不改者加倍处罚。
八、高处作业不拴安全带,每人罚20元。工地不发安全带的罚工长100元。
九、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高处作业穿皮鞋、带钉易滑鞋,罚款30~50元。
十、施工操作前饮酒罚款50元,并停止工作。酒后罚款200~500元,造成后果者自负,班中消极怠工罚款100~200元。
十一、乱动机械设备罚款50元。乱动电气设备、私接电气线路罚款100~200元,已造成事故者按情节从重处理。
十二、随意爬井架或乘吊盘上下的,每人罚款50元,卷扬机操作工罚款50元。
十三、开会迟到者罚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罚50元。
十四、外出或回家探亲必须向工长请假,违者罚款20元。
十五、非工地人员、车辆未经工长批准进入施工现场罚门卫20元。
十六、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在施工现场打闹者,罚款20元。
十七、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罚款50~100元。施工现场、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区、木工作业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元。
十八、每天上班领取工具(除能随身保管继续使用的外)必须在下班后及时交还仓库保管员,按指定地点摆放,违者罚2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
十九、对带病作业、勉强干活者,工、班长应及时提出换人,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还要追究工、班长责任。
二十、施工用电必须持证操作,配电箱、开关箱及一切线路架设不合格罚电工操作者100~200元。无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维修记录罚电工班长100元。
二十一、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劳逸结合,否则出现后果,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十二、每周由工长、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班长、设备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作记录。需整改由工长指定专人整改。没有安全检查记录罚工长、施工员、安全员各50元。
奖励办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金或荣誉奖励:
一、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二、坚持安全生产一惯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三、兼职安全员,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四、捡举或制止违章作业者。
五、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六、维护集体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