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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程序文件
2025-10-02 19:11:44 责编:小OO
文档
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目的:对质量活动进行预防、控制和改进,确保公司所经营诊断试剂安全有效和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规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执行、存档等操作程序。

适用围:适用于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文件。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容:

1 文件的起草:

1.1 文件应由主要使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提出起草申请,报质量管理人员。

1.2 质量管理人员接到《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后,应对文件的题目进行审核,并确定文件编号,然后指定有关人员起草。

1.3 文件一般应由主要使用人员起草,如有特殊情况可指定熟悉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员起草。

1.4 文件应有统一的格式:文件名称、编号、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颁发人员、分发人员、目的、依据、适用围和容。

1.5文件编号规则:

1.5.1 形式:企业代码-文件类别代码-顺序号-修订号1.5.2 企业代码:由本企业名称的第一个拼音大写代表。

1.5.3 文件类别代码:质量管理制度(代码为ZD);岗位职责(代码为ZZ);操作程序(代码为CX);记录(代码为JL)

1.5.4 顺序号按文件类别分别用2位阿拉伯数字,从“01”开始顺序编号。

1.5.5 修订号由“00”开始编号。

1.6 文件起草时应依据文件的合法性、实用性、合理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可检查考核性等六个方面进行制定。

2 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2.1 质量管理人员对已经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核。

2.2 审核的要点:

2.2.1 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矛盾。

2.2.2 是否与企业实际相符合。

2.2.3 是否与企业的现行的文件相矛盾。

2.2.4 文件的意思是否表达完整。

2.2.5 文件的语句是否通畅。

2.2.6 文件是否有错别字。

2.3 文件审核结束后,交企业负责人批准签发,并确定生效日期。

2.4 文件签发后,质量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并于文件制定的日期统一执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

3 文件的印制、发放:

3.1 正式批准执行的文件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计数。

3.2 质量管理人员计数后,应将文件统一印制并进行发放。

3.3 质量管理人员发放文件时,应做好文件发放记录。容包括:文件题目、编号、数量、颁发人员签名及日期、分发人员签名及日期。

4 文件的复审:

4.1 复审条件:

4.1.1 法定标准或其他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有所改变时,应组织对有关文件进行复审。

4.1.2 在文件实施过程中,文件的容没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1.3 每年1月对现行标准文件组织复审一次。

4.2 文件的复审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参加复审人员应包括执行人员。

4.3 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复审结果,做出对文件处置的决定。

4.3.1 若认为文件有修订的必要,则按文件修订规程,对文件进行修订。

4.3.2 若认为文件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则按文件撤销程序将文件撤销。

4.4 质量管理员应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文件档案中。

5 文件的撤销:

5.1 已废除及过时的文件或发现容有问题的文件属撤销文件的围。发现文件有错误时也应立即撤销。

5.2 当企业所处、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旧质量体系文件已不能适用时,应相应制定一系列新的文件。新文件办法颁发执行之时,旧文件应同时撤销、收回。

6 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1 文件的监督检查:质量文件的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参加。

6.1.1 定期检查各岗位现场使用的文件,核对文件目录、编号及保存是否完整。

6.1.2 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

各岗位对制度和程序在本岗位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据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结合相关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6.1.3 记录是否准确、及时

检查各项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性,以保证经营诊断试剂的可追溯性。

6.1.4 已撤销的文件是否全部收回,不得再在工作场所出现、使用。

7 文件的修订:

7.1 质量文件应定期检查、不断修订,一般每隔两年对现行文件进行复检检查,做出准确或修订评价,但当企业所处、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结构、方针目标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以确保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7.2 文件的修订一般由文件的使用者或管理者提出,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的修订,应由质量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制定修订的计划和方案,上交企业负责人评价修订的可行性并审批。文件的修订过程可视为新文件的起草,修订的文件一经批准执行,其印制、发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7.3 文件的修订必须做好记录,以便追踪检查。

8 文件系统的管理及归档: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体系性文件的管理。

8.1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明细表及文件目录。

8.2 提出指导性文件,使质量体系文件达到规化的要求。

8.3 确定文件的分发围和数量,并规定其必要的围和责任。

8.4 各项法规性文件应由质量管理人员统计数量统一印制、发放,并由签收人签名。各岗位对发放的文件一律不得涂改、复印。

8.5 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体系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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