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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小于220千伏变电站安规示范站安全围栏等需求物资项目(SHJKK0-F-WZ-03)经确认,贵公司为成交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该项目成交金额31.8817万元,计算应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0.4782万元(31.8817*1.5%=0.4782)。
成交单位在接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尽快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至我公司账户,必须公对公转账,户名: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账号。缴费后,请尽快到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及采购代理服务费,谢谢。
一、开具专用必须提供资料:
1、如需要开具专用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1)国家税务局通过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可以证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最近一周开具的专用,不含“代开”字样。以上二选一出具扫描件证明都可以。
2、请搜集以下专票信息:
①单位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
二、开具普通的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请将开具的资料发财务周女士邮箱,财务联系电话:(如需要在总部领取的,请联系财务人员。)
四、请成交单位于转帐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开具的相关资料,如不按时提供资料的,造成批次内无法开具的后果自负。
采购代理机构:司招标代理处
2018年10月16日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