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须知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的通知》(建管[2009]17号)文件精神,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已启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必须登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http://www. ahjst.gov.cn/ahjst/)先打开“全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登陆界面→用户注册”注册后登陆全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在网上录入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所有内容。
2、施工许可证申请信息全部输入并提交成功后,申请单位应携带书面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进行申报。
3、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网上录入信息和所提供的书面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核,确辞无误后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若书面材料与录入信息内容不符,应予以退回重新在网上申请。
4.申请资料中应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报验。
咨询电话:5127091
联系人:卢峰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依据:
1、《建筑法》:第七条、第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材料目录: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原件);
2、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土地使用证书或批准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人员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及项目机构人员任命文件(原件);
6、具备开工条件证明(原件);
7、施工图纸(原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筑节能审查(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8、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质证明原件(工期超过一年的,不少于工程造价的30%;工程不足一年的,不少于工程造价的50%)(复印件加盖公章)
9,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监督通知书和安全监督通知书等材料(原件);
10、中标通知书,不需招标的提供有关部门批准证明(原件);
11、委托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专业监理师证、监理员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和项目监理机构任命书(原件);
12、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消防审查、防雷审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书、劳务分工合同,流动人员计生承诺书、廉政责任书等)。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按照施工许可证申请告知单准备资料→登录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施工许可证申请资料报窗口具办人初审→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市建委行政审批会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授权:决定受理。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