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控制权之争
摘要:从国美高管层倒戈看当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黄光裕失去他旧部的信任是因为他太在乎自己的权力,没能给别人施展才能的机会。而陈晓则懂得怎样赢得人心。
关键词:信任危机、人力资源管理、家族式威权管理
国美争夺战已成为了中国商业史、公司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不仅因为它走向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看客好似在目睹一场波澜壮阔的美国总统选战。还因为其演进过程而无扰动,没有遇上不可抗拒的信息遮蔽,至少在台面上不失为一场阳光下的PK。将来在MBA课堂上这一幕必然被作为经典案例反复研磨。在此,我仅取其一角,分析一下国美的管理层为何会“倒戈”,为何会力挺陈晓。
在国美争夺战中,比较出乎外界意料的是陈晓作为一个公司被并购的外来人,居然获得黄光裕旧部的支持。8月12日膨润大厦7层会议室,国美4位副总裁孙一丁、李骏涛、牟贵光、何阳青及财务总监方巍向媒体表示与董事会共进退。之前8月5日的美国公告中,已于6月份升任国美总裁的王俊洲已经表态站在陈晓一方。王俊洲2001年加入国美,曾任国美业务中心总经理、华南大区总经理及战略合作中心总经理。当时的高管层中,只剩下副总裁魏秋立没有公开表态支持陈晓,但其实在8月6日国美的内部大会上,魏已宣读了《国美董事会致员工的信》,表明董事会的立场,并要求员工无条件支持董事会。魏秋立2000年加入国美电器,先后担任管理中心、定价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及行政等部门的总监职务,据说与黄光裕的关系很好。这几位国美的核心高管都追随黄光裕多年,深受黄光裕信任,其中王俊洲和魏秋立曾在黄光裕案发后,还被授权代表黄光裕签署国美及私人文件。而孙一丁也是2009年贝恩进入国美之后黄光裕亲自题名的执行董事,身担牵制贝恩和陈晓的重托。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离开黄光裕而去力挺陈晓呢?黄光裕对此的解释是三点:1.利益捆绑和期权“金手铐”的诱惑;2.一审黄光裕被判14年,一些高管觉得没有了盼头;3.陈晓把控了董事会,识时务的氛围裹挟了高管的意志。而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的。我认为,这涉及到了黄光裕的人才管理能力问题。
首先,黄光裕的个人性格太过强势和多疑应该也是让“被疑的臣子不得不反”的原因。一位知情人对《商务周刊》透露,在8月份向陈晓发出通牒以前黄还曾经给高管层写过一封信,“那封信针对所有人,还含有指责、威胁的意思,一下子把高管都得罪,那是他和高管层决裂的开始”。其实,按照黄的个性这并不奇怪。据报道,黄光裕一向采取家族式威权管理,即使是魏秋立、周亚非这样的近臣也免不了常被训斥。早年黄光裕的妹夫、国美副总裁张志铭因功高盖主而被罢黜,只得转战地产行业。另一位国美干将、副总裁何炬也在美国经历浮沉,最后以“悲惨的方式”被黄光裕“打”出家电零售业,让其他高管们很是“兔死狐悲”。在贝恩进入国美之前,国美的投资人华平投资也曾有机会增持国美股份,于是可能也不会有后来的风波。但华平还是选择了退出,其派驻国美的非执行董事孙强退出董事会。据说原因也是黄家他太强势,“不好打交道”。而与黄的强势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陈晓的领导风格较为随和,尊重下属,也善于分享权利,比如他多次在新闻发布会向王俊洲请教,并公开评价王俊洲有超强执行力,国美中没有其他人比他更胜总裁一职。王俊洲也投桃报李地美誉陈晓,“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值得信赖的同事和亲密的朋友。”试想如果你是一位高管层的人员,你会倒向谁。张玉利曾在其主编的《管理学》中提到“管理就是通过别人并与别人一起工作,协调集体活动以便取得1+1〉2的效果”。而如果黄光裕这样一味地担心别人会因功高而盖主随便的罢黜身边的有能之人,那么最后陪他在商场上打拼得也就只有那些庸人了。美国企业学界认为:如果一位经营者不能很好的与员工沟通,不能像其他员工表明危机确实存在,那么它很快就会失去信誉。黄光裕现在已经在高管层中失去信誉乐。而陈晓则不同,他懂得怎样做一个人才资源管理者。他能集“抽屉式管理”、“危机式管理”和“一分钟管理”于一身。它很好的处理了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关系,他恰如其分地实现了“一分钟目标”、“一分钟赞美”、“一分钟惩罚”。2009年7月7日,以他为总裁的国美董事会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当日,国美部分董事及高管可以认购国美发行的3.83亿股新股,共惠及105人。行权价格1.90港元,总额近7.3亿港元,创下中国家电记录。其中,陈晓2200万股,王俊洲2000万股,李俊涛1800万股,魏秋立1800万股,孙一丁1300万股。这一激励措施使陈晓的队伍迅速壮大。所以,我认为这是导致高管层倒戈的原因之一。
其次,黄光裕公开宣称要让陈晓“下课”更是给了高管们“倒戈”一剂催化剂。当时,王俊洲表示说“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孙一丁也说“觉得挺遗憾的。”这也反映了黄光裕本身就不善于拉拢人才。而且较为讽刺的是董事会拥有相对强大的权力这一智力结构,正是当初集大股东、决策者和执行者于一身的黄光裕一手塑造成的。他唯一没想到的是,有一天自己也会被自己制定的这一套游戏规则所伤。所以,我个人也认为虽然他作为国美最大股东有权利说让陈晓“下课”,但他没有理由这样做。相反,如果他这样做了,只会引起高管层的不满,也与道德相违背,因为毕竟陈晓帮公司度过了经济危机。而且这一切也都是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完成的。
出于以上两个方面,我认为国美争夺案中高管层倒向陈晓是处于正当原因的。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为了自己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我们当然得选择一个适合自己领导,这样才能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舞台。
参考文献:《商务周刊----国美案中五个追问》
2011.1.3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