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产科操作技能,提高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人员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卫生部《中西部地区基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方案》(卫妇社妇卫便函〔2011〕88号),以及省卫生厅《2011年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秘〔2011〕51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卫妇社秘【2011】62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底开始结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以下简称“降消”)项目逐级开展基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
一、培训对象
市直、埇桥区、萧县、泗县、灵璧县、砀山县等“降消”项目县区级产科服务人员,包括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
二、培训相关要求
(一)培训计划 结合“降消”项目,开展以“高级产科生命支持”(ALSO)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产科适宜技术培训。
根据项目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共开展2期培训班。其中包括一期县区级师资培训班及两期产科人员技术培训班。
1、第一期(师资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培训班主办机构:宿州市妇幼保健所
参加培训人员:各项目县区师资人员,每县4-5人,共计20余人。
2、第二期:产科人员技术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3月-5月
培训班主办机构:宿州市妇幼保健所
参加培训人员:市直及各县区助产机构产科主任及技术骨干,共计70余人,分2期完成,其中埇桥区、萧县、砀山县一期,市直、灵璧、泗县一期。
(二)培训师资:
羊乐霞(安徽省妇幼保健所副主任医师)(特邀)
周杜娟(宿州市立医院产科主任 主任医师)
张艳红(中煤三建总医院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桑学梅(蚌埠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巩辉(宿州市妇幼保健所所长 副主任医师)
王莉(宿州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主治医师)
郭婷婷(宿州市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 主治医师)
(三)培训内容:分为理论讲座及技术操作内容
理论讲座内容:
(1)孕早期并发症
(2)孕期内科合并症
(3)孕晚期出血
(4)早产/胎膜早破
(5)难产
(6)产后出血及第三产程急症
(7)孕产妇复苏
技术操作内容:
(1)胎儿监护
(2)胎位异常
(3)阴道助娩
(4)肩难产
(5)产科病例讨论
(6)会阴撕裂
(7)超声
(8)新生儿窒息复苏
(9)剖宫产
(四)培训形式
培训应采取理论讲座和技术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期时间为4天。培训结束后,对所有学员进行知识问卷及操作考核。
(五)考核要求
1.场地要求
准备3个的场所。分别用于笔试和操作考核。
2.设备要求
进行笔试的场所应备有一定距离的桌椅;操作考核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模型。
3.考核程序
首先集中进行笔试,然后分别前往授课技能和操作考核考场,依次进行考核。
(1)知识问卷测试
知识问卷笔试时间共30分钟。全部学员集中答题。
(2)操作考核
学员按照抽取的考题题签进行技术模拟操作,每人15分钟。由教员对技术操作情况进行评估。
(六)培训总结
培训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培训情况。培训总结报告,以及培训通知、培训日程、参会人员名单、相关照片等,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降消项目办。
三、培训资金安排与管理
本培训纳入“降消”项目统一管理。培训资金在妇幼卫生综合项目资金培训资金中列支。
具体培训资金见《关于安排2011年财政扩大免疫规划等15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0〕1697号)和《关于清算并下达2011年财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1〕2号)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科目。2010年《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补助艾滋病等10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0〕1373号)和《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妇幼卫生监测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社[2011] 833号)等相关文件妇幼卫生项目结余资金结转用于本项目培训工作。
严格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24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三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规财的通知》(财社〔2006〕481号)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有明细账目,不得挪作他用。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市级培训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宿州市妇幼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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