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业批改工作细则
一、作业数量
1、书面作业:
(1)小学:语、数、外至少有必阅的两种作业。品、科至少有一种必阅的作业。月检查中本月作业次数,语文、数学不少于24次,外语不少于9次(六年级英语作业不少于16次),品德、科学不少于6次。达到规定种数的作业全批全改亦可视为作业达到规定量。
(2)初中语文至少有必阅的两种作业,数、外、理、化至少有一种必阅的书面作业,练习册必须讲查。政、史、地、生至少有一种书面作业必阅。月检查中本月作业次数,语文不少于20次,数学、外语不少于16次,理、化不少于9次,生、地、政、史不少于6次。
(3)一次单元测试可在当月检查的作业量上加2课时。
2、识记作业:小学语、外、品、科,初中语、外、政、史、地、生必须有严格要求的识记作业。
3、六、九年级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集中复习前这两个时段的作业要求与非毕业班要求相同,集中复习后的作业主要检查两项,一是测试、二是强化训练的情况。
二、作业批改与考核
1、月检查中该月的书面作业次数达到规定次数的,起评等级为A等,起评分25分;作业量达到规定次数的80%,起评分为B等,起评分20分;作业量达到规定次数的60%,作业被评为C等的,起评分为15分;作业量低于规定次数的60%,作业被评为D等的,起评分为8分。
2、必阅与查阅的作业必须有批阅时间,有评语,有纠错,批阅准确无误。月检查中,发现上述三项中不合要求处累计5次的记一个失误,作业降一个等级。
3、月检查的调查问卷中,学生反映书面作业与识记作业要求不严格的,扣作业考核分10分。
4、学期作业考核总分为100分。作业由教研组按月检查考核、公示,按教学上作业的权重记入学期末考核总分并汇总至教务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