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加班奖励制度
加班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系统集成资质的进度按时完成,特制定相关激励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配合系统集成资质换证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三条加班补偿方式是计算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工资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50元/晚,超过凌晨加班按100元/晚计算加班工资;
(二)周末加班按100元/天计算加班工资;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200元/天计算加班工资;
第五条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周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申请发放。(按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七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篇二:关于加班奖励的通知
关于对******加班奖励的通知
各位同事:
12月24日,**工程已经处于工程收尾阶段,在此阶段装修质量监管是工程重点工作,为保证该工程能在12月25日交给校方领导审核,我公司员工*****等人秉持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班至25日中午,完成*****的任务!
********这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及以大局为重的行为,值得我们全体员工学习,特此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每人500元经济奖励。同时希望各位同事努力工作,争取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的贡献!
人事部
20XX年12月27日
篇三:加班补助
关于下半年一线人员加班后勤帮忙补助款的申请(14年9月1日——15年3月6日)
目的:为适应节日来临人员减少的困难,本着挖掘内部人员的潜力,充分发挥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补助和奖励一线加班人员,特制定本办法。办法:
1、一线值守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时间外(9小时以外或按本部门应下班时间),当日内其他上班时间为额外加班工资,每小时15元,半小时8元。
2、本补助金额数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帮忙等。
3、加班补助不满40分钟算半小时;不满70分钟算1小时。40分钟(包括40分钟)算1小时。
4、节日、宴会期间人事部可列出后勤人员一线帮忙表,依照部门大小分配名额,后勤帮忙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如有此种情况,按旷工处理,并追罚部门领导的责任。
5、后勤人员,其他部门人员也可利用休息时间,先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帮忙,由人事部安排其帮忙时间、部门。
注意:
1、各部门外来人员的
加班,由被帮忙部门的主管领导记录考勤,要做到真实有效,公平一致,不得发生弄虚作假的事情
2、被帮忙部门要提前到人事部申请需要帮忙的时间、人数、职位,以便合理安排人员上岗。
3、每月的加班工资于下月10日前以“加班补助款”发放到员工手中。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开始到20XX年3月6日结束。
20XX-8-27日
篇四:员工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员工潜能,以期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为弘扬正气,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归口管理
公司对各部门和员工拥有奖励权,人事行政部在总经理领导和授权下,具体组织行使各项奖励职能。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和谐、民主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行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五、奖励的方式
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奖金、奖励出游、提薪、升职等方式。以上奖励方式可以同时使用。
六、奖励的权限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本管理系统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人事行政部对全公司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
2、对总值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物质奖励由人事行政部批准;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100元以上的物质奖励、旅游奖励、提薪、升职等由总经理终审批准。
七、常规奖项的奖励时间、奖励条件和物质奖励标准
1、月度奖项: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中产生。各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度最佳、服从管理、无违章违纪行为,受到所在单位一致好评的。奖励标准:50元/人。
(2)开拓奖:为公司发展、公司形象、市场竞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奖励标准:200元起/项。
(3)合理化建议奖:能够根据工作实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和经营工作提出建议,并经证明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能为公司创造效益的。要求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人事行政部,凡被公司采纳的建议无论作用大小,一律予以物质奖励。奖励标准50元起—500元/项。(4)优质服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技术娴熟,服务态度诚恳积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客户和业主,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能为业主解决实际问题,有典型事例,受到员工或顾客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5)见义勇为奖: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作风作斗争,保卫国家、集体及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事迹突出,为公司赢得声誉的。奖励标准:200—2000元/人。
(6)拾金不昧奖:不为利益所动,拾金不昧,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员工及社会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200—500元/人。
(7)勇挑重担奖: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挑重担,并能克服困难,表现突出,超额超时完成任务的。奖励标准:100—500元/项。(8)举报奖:敢于揭露公司或各部门重大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标准:100—500元。
2、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创意奖:员工自主创新,开创发明新的工具或改善工作流程,经实践考证后,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节能降耗或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效果明显的。奖励标准:200—400元/项。
(2)闪亮之星奖:以半年获得公司表彰和社会荣誉次数最多的或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吃苦耐劳者为闪亮之星奖获得者,以综合评审决定。如半年无明显获取荣誉者,则取消此项奖励。奖励标准:200元/人。
(3)未来之星奖:在半年中工作中表现突出,追求进步,拥有吃苦耐劳精神,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无怨无悔,具有可塑性的员工,公司给予鼓励性奖励。此项奖励只针对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200元/人。
(4)岗位状元奖:在本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不断上进,并取得显著
成绩,半年内每月在同类型工作、同等岗位评比、考核中总是名列
前茅的。此项奖励只针对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100元/人。
(5)最佳引荐奖:公司鼓励员工引荐人才,如月度、半年度员工属于公司员工引荐,则颁发最佳引荐奖。奖励标准:100元/人。
3、年度奖项:
(1)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失误的。奖励标准:300元/人。
(2)自强不息奖:在生活中遭遇灾难、灾害等重大打击仍能保持良好心态,自己自足,未求助社会和他人,思想端正,积极投身工作并且表现优异,有较突出典型事例的。奖励标准:300元/人。
(3)先进个人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在基层员工中产生,具体人数及评选办法根据公司实行的综合考评以及现实情况而定。奖励标准:300元/人。
(4)先进干部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在管理人员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公司实行的综合考评以及现实情况而定。奖励标准:300元/人。
4、以上物质奖励同旅游奖励可进行合理合并,按奖励组织员工,抑或其家属进行旅游。
5、其他未列入的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也可以按照程序提请奖励。
八、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1、除年度、半年奖项由公司按年度进行评选外,月度奖项由各部门每期末25日前视有无情况进行申报奖励,提请申请报告,由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在次月5日内报经总经理批准。
2、申报材料应尽可能翔实,举证完整,附有相关书面文字或数据,以便于审核。
九、经核准后的奖励并公布事迹、通报表彰。
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机修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