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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5-10-05 23:07:40 责编:小OO
文档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导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西北地区东部,黄河上游,与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毗邻。公开使用土地总面积51800平方公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汇总面积51954.375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0.54%,1996年底全区总人口521.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0.43%,其中回族176.2万人,占33.8%。全区辖银川、石嘴山、吴忠3市和固原1地区,15个县,2个县级市和6个市辖区.

  宁夏境域南北狭长,地势南高北低,南部是黄土丘陵,中部为台地、山地和山间平原,北部为平原,六盘山山地和贺兰山山地耸峙于南北两端。在中图自然区划中,宁夏跨东部季风区域和西北干旱区域。由南向北,热量递增,降水递减。南部六盘山地区属温带半湿润区,而黄土丘陵属温带半干旱区,中部和北部属温带干旱区。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资源地域分布不均衡。

  宁夏当地水资源量少、质差,时空分布不均,全区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0.2亿立方米,北部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流经境内397公里,使宁夏平原具有得天独厚的水利条件。黄河干流过境水量325亿立方米,其中国家分配黄河过境水利用量40亿立方米,而占全区4/5的中部和南部地区拥有地表水资源总量仅8.7亿立方米,导致十年九旱,旱作农业极不稳定。全区水能蕴藏量约200万千瓦,人均占有量与全国平均水平相近,主要集中于黄河干流黑山峡——青铜峡河段,天然落差约200米,开发潜力较大,已开发的有黄河青铜峡水利枢纽。宁夏矿产资源中,煤炭储量丰富,煤种齐全,煤质优良,开采条件好。含媒地层面积1.7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分布于贺兰山中北段、灵盐台地、香山等地,探明保有储量309.8亿吨,位居全国第六位。灵盐台地油田为长庆油田的组成部分,石油探明储量为3668万吨,1971年起产油。天然气也有一定前景。宁夏还具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沙漠绿洲、塞上江南风貌,独有的西夏文物古迹,即东方的金字塔——西夏王陵、丝绸古道上的石窟艺术,长城要塞、穆斯林回族风情等。

  新中国建立以来,在党的领导和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宁夏经济发展很快,工业形成了一定基础,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1996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270.79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01.62亿元,为初期1952年的1005倍:农业总产值69.17亿元,为1952年的63倍,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73亿元,上升到1996年的193.8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715元,居全国第24位。1996年粮食总产257.9万吨,每个农业人口生产粮食678.9公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1416元。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全区公路通车里程8738公里,铁路营业里程716公里。目前已形成了以煤炭、电力为基础,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结构,人均产原煤2.82吨,人均发电量2139.8千瓦,分列全国第三和第二位。宁夏河套引黄灌区开发历史悠久,农业生产条件较好,集约程度较高,1996年粮食平均单产7022公斤/公顷(按详查面积计算),人均占有粮食1076.5公斤,跨入国家高产区行列,成为我国西部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明确指出:“各级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根据、11号文件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1997]12号文件部署,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7号令)中有关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宁夏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龙头”,是对所辖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与保护在时空上做出总体的、战略的安排,为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保证重点项目用地,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全区土地资源特点及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为基础,以规划期内人口及各业用地需求为依据,以满足《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主要任务,在国家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控制下,严格按照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力求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本《规划》基期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2010年;近期规划年2000年。

土地资源特点  

  1.土地总面积小,人均占有量相对较大

  宁夏土地总面积5195437.5公顷,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0.54%,按1996年末人口计算,人均土地面积0.997公顷,高于全国人均0.78公顷的平均水平。耕地面积1268798.6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0.97%,人均耕地0。24公顷,其中人均灌溉耕地0.07公顷,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土地质量差异大

  从耕地类型看,耕地中旱地占70.5%,因受水资源,十年九旱,旱作农业很不稳定。从土地肥力状况看,肥力较高的灌淤土和黑垆土仅占11.7%,引黄灌区中低产田面积约占2/3。肥力较低的灰钙土、黄绵土、风沙土、新积土、粗骨土等占78.0%。未利用地中难以

  利用的流动沙丘、裸岩、冲沟、石砾等地类面积占11.4%。全自治区水土流失面积占75.%,土壤沙化面积占24.19%,是我国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地区之一:灌区土地土壤次生盐渍化较严重,尤其是银北地区,土壤次生盐渍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3。

  3.土地垦殖率高,除引黄灌区外,生产力较低下

  宁夏耕地垦殖指数24.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南部黄土丘陵区耕地垦殖指数高达38.4%,但旱耕地产量低而不稳,大丰收的1996年,粮食平均单产也只有996公斤/公顷,仅为引黄灌区粮食单产7022公斤/公顷的1/7。

  4.耕地后备资源较多,土地开发大有潜力

  全区尚有宜农荒地415203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地区,其中大部分光热条件较好,土地平坦、集中连片,通过引、扬黄河水可用于农业开发。

土地利用概况  

  1996年全自治区土地总面积5195437.5公顷(上报原国家土地局地籍司数据,下同),其中农用地409467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81%,建设用地244669.1公顷,占4.71%,未利用地856096.9公顷,占16.48%。在农用地面积中,耕地1268798.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4.42%,园地27951.8公顷,占0.54%,林地266176.3公顷,占5.12%,牧草地2467943.4公顷,占47.50%,水面63801.4公顷,占1.23%:在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庄工矿等用地161946.9公顷,占3.12%,交通用地335.3公顷,占0.65%,水利工程49076.9公顷,占⒍94%。

  自治区和十分重视土地利用问题,近十年来全区土地管理工作在“开源”、 “节流”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保障了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用地的需要。1987-1996年的十年间,相继实施了宁夏河套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二、三期工程,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盐环定扬水工程,固海扬水扩灌工程等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及“三西”扶贫建设项目,累积开荒93333公顷,发展灌溉面积66667公顷,新增灌溉耕地46667公顷,使灌溉耕地由1986年的25%左右提高到目前的29.3%。耕地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实现了全区耕地连续十年净增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1.本规划总体战略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为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土地整治、复垦、开发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土地开发大于国家下达指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规划期间耕地净增84373公顷以上,保种保收的灌溉耕地面积达到49.77万公顷,旱涝保收程度由1996年的29.3%提高到36.78%: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满足《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土地的需求。

  2.本规划具体目标            

  (1).到2010年,补充耕地131039. 0公顷,其中通过开发补充灌溉耕地121039.0公顷,通过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0000公顷:期间减少耕地46666.0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9333公顷,灾毁4000公顷,山区退耕还林还牧33333公顷;规划期内净增灌溉耕地84373公顷。2010年耕地面积达到1353171.6公顷,灌溉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378296.7公顷提高到497732.7公顷,粮食总产超过300万吨,每个农业人口生产粮食734公斤,比1996年增加55公斤。

  (2).到2010年,非农人口控制在251万以内,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305.72平方公里之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854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5627公顷:除吊应移民点以外,现有村庄原则上不扩大面积,新增吊庄搬迁移民村庄用地严格按照人均150米2的标准执行,村庄增量用地控制在3221公顷之内。

  (3).到2010年,新增成片林地424905公顷,四旁植树6000万株,新增园地113734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3.0%。建设人工草场82674公顷,改良草场59399公顷。

  (4).在充分论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下,保证煤炭、石油、冶金及工矿、交通、水利、旅游等重点项目用地,其增量用地面积控制在29790.0公顷以内,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3706公顷。

  (5).加强土地整治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规划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建设水土保持林2.46万公顷:治理沙化面积3549平方公里,建设防风固沙林20.13万公顷,建设人式草场15.36万公顷。

土地利用的任务  

  按照上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要求,在土地规划期内,宁夏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1.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宁夏引黄灌区是国家级商品粮基地,是“两高一优”农业示范区,在努力提高单产的同时,必须保持耕地面积稳中有增。山区在扩大旱改水,建设旱作三田的同时,必须保持足够数量的耕地生产粮食和油料,确保山区农民脱贫解决温饱,因此必须切实保护好耕地。

  2.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要加强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坚持拒绝审批,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要充分挖掘城镇建成区内部潜力。

  3.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监测

  4.搞好后备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综合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建则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5.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对煤炭、石油等地下资源的开发,在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开发利用煤炭、石油等地下资源的关系,一方面保障其地面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要节约用地,加大复垦力度。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缺乏宏观管理和长远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各业用地缺乏综合安排

  宁夏各地自然条件差异悬殊,大农业发展应围绕产业化、区域化方向进行,因缺乏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南部黄土丘陵区三料(饲料、燃料、肥料)俱缺,水土流失严重,但垦殖率在38.4%以上,有的高达50%,15度以上的坡耕地1500公顷,占南部黄土丘陵区旱耕地17.9%,垦殖率长期居高不下,农林牧用地矛盾突出。中部风沙地带分布着全区2/3以上的草场,长期以来草原建设,特别是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的建设速度慢,加之乱挖乱采的现象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使草原畜牧业一直处于靠天养畜的被动局面,土地产出率低下。我区近十年来利用各种资金,累积开发土地93333公顷,新增灌溉耕地66667公顷,园林地26667公顷,改造中低产田66667公顷,安置受益和吊庄移民17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新开发的灌区种植业用地比重过大(占开发面积的70%以上),林草比例小,耗水量大,浸坏老灌区耕地,加剧了盐渍化,有的地区植被覆盖率低,土地沙化呈扩大趋势。

  2.城镇建设水平低,人均用地指标偏大,农村居民点布局松散,土地浪费严重。

  宁夏有5个城市,其中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2个,15个县城,51个建设镇,∶全区城镇用地面积22029公顷,人均用地达156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120平方米的标准。

  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全区农村人口平均用地达270.3平方米,其中山区八县人均用地达到306平方米。

  3.土地退化问题突出,治理措施相对薄弱

  土地退化是宁夏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水土流失是南部山区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水土流失,耕地肥力下降,土层变薄,已有的水库库容量变小,防洪和灌溉效益降低,全区水土流失面积达38873平方公里,其中强度侵蚀面积达8409平方公里,占全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6.18%。近年来虽然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过程中,重工程措施,轻生物措施:对八十年代建立起的林带和人工草地,乱垦滥伐现象并未得到遏制,致使水土流失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土地沙化是中部风沙干旱地带的突出问题。中部风沙干旱地带分布着占全自治区2/3的草场,长期以来超载过牧、重用轻管,加之人为的乱采乱挖甘草,土地沙化严重。全区土地沙化面积12567.8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24.19%。

引黄灌区渠系砌护率低,工程设施老化,造成渠水侧渗,导致土壤次生盐渍化。尤其是银北地区,由于地势低平,加之大水漫灌,地下水位普遍高于临界深度,土壤次生盐渍化面积超过农田总面积的2/3。

  4.土地管理手段单一、缺乏综合性配套措施,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屡有发生

  多年来,因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工作滞后,土地利用管理手段单一,没有形成“规划指导计划,计划控制利用,利用接受监督,监督反馈规划”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造成规划、计划、利用和监督脱节。加之一部分人片面理解甚至无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非法转让和买卖土地,越权批地等行为时有发生。

六盘山林农牧区  

  本区位于宁夏南部六盘山区,包括泾源县全部、隆德东部,固原南部,西吉、海原的部分地区,土地面积393194公顷,占全自治区土地面积的7.57%,总人口57.10万人,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10.90%,人口密度195人/平方公里。本区地处六盘山山地,降水较多,气候阴湿,土地利用以林业用地为主,耕地垦殖率40%左右,旱作农业为主,产量低而不稳,牧草地覆盖度较大,多与林地交差分布,六盘山主脉南段面积67300公顷,为六盘山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耕地比重过大,毁林开荒时有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因气候阴湿、光照不足,加之耕作粗放,耕地产出率很低,过多的人口负荷,不少人处于温饱线之下,是自治区的重点扶贫地区之一。

今后土地利用方向:根据山区土地资源的垂直变化特点,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突出以林为主,林农牧结合,建立林业、肉役兼用牛繁殖、药材、山货及编织为主的多种经营基地,建设好六盘山自然保护区,大力保护和恢复天然次生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南华山水源涵养林及生态型自然保护区,造林10000公顷,建设人工草场,确保林牧业发展:合理安排城镇交通、建设用地,促进本区域的经济发展。

贺兰山林矿区  

  本区位于宁夏西北部,以贺兰山脉为主体,包括石炭井区的全部,大武口区、惠农县、平罗县、贺兰县、银川郊区、永宁县的贺兰山部分。土地总面积20760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00%,现有人口9.18万人,占宁夏总人口的1.80%,人口密度44人/平方公里。贺兰山中段为宁夏三大天然次生林区之一,现有天然次生林19060公顷,森林覆盖率9.18%。贺兰山中北段,煤炭储量丰富,已探明保有储量21.52亿吨,为宁夏煤炭保有储量的7%,是主要的产煤区。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贺兰山北段散生木和小片林木破坏严重,林线逐年上升,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开发后其地表层急需复垦。

今后土地利用方向:保护好现有森林,加强对现有林木的抚育更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护,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滞减山洪的能力,使之永远成为银川平原的绿色屏障:同时加强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速开发建设苏峪口、小口子等旅游风景点,提高本区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继续加强以采煤工业为中心的煤炭工业建设,合理布局城镇工矿区,注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以全区现有土地资源为基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按“南治水、中开发、北提高”的土地整治思路,走生态农业的路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总要求,严格按照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总原则,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协调各部门用地配置,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从建成国家级“两高一优”农业示范区实际出发,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保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建设和重点建设的用地需要。加强土地的整治和保护,努力扩大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建设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提高载畜能力。有计划按步骤地退坡耕地还林还牧,走生态农业的路子。力求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一,为宁夏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业、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坚持从宁夏区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宁夏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地制宜,防治并重,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重在综合治理,发挥整体效益。针对宁夏实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1.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

  我区固原地区六县及吴忠市管辖的盐池、同心两县部分地区,地处黄土高原,干旱少雨,且降雨年季变率大,加上人类不合理的垦伐,成为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规划期内,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以退耕还林还牧为突破口,以修建基本农田为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将治理与开发、保护、利用、改造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在减少水土流失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的生产能力,按照实现山区人均二亩基本农田的要求,大力建设旱作“三田”,积极扩大“井、库、窖”灌溉面积,使山区基本农田面积达到400000公顷,加速建设水土保持林和封山育林,使新建林地面积达到84600公顷,同时把经果林纳入林带林网建设中,逐步控制和减轻大面积水土流失,使土地生态系统逐渐向良性循环转变,抗御灾害的能力有所增强。

  2.中部台地区沙漠化防治

  我区地处毛乌素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之间,毛乌素沙漠边缘的陶乐、灵武、盐池、同心等县、市及腾格里沙漠南缘的中卫县为我区沙漠分布最多的县市,目前全区沙漠及沙化土地面积12567.8平方公里。规划期间,要加强土地沙漠化综合治理,采取造、封、管多管齐下,乔、灌、草结合的治理措施,有计划地开展沙区治理与植被建设,建立起片、网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体系。重点抓好盐池县土地沙漠化综合项目,实施大面积飞播造林,加强沙区草地生态建设。规划期内,围绕防沙治治工作,实施人工造林138000公顷,飞播造成林20000公封沙育林43300公顷,建设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153612公顷。

  3.灌区内部土地盐渍化改造

我区灌区内部耕地存在不同程度的盐渍化,尤其是银北地区,因地势低平,地下水位普遍高于临界深度,土壤盐渍化面积超过农田总面积的2/39今后应按照改造与利用、水利与农业技术相结合的方针,合理灌溉、排水、平田整地、深耕晒垡、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搞好综合防治与利用,结合河套灌区第三、四期工程,开沟挖渠,加固骨干渠道400公里,干、支渠道衬砌防渗,续建改造进水闸,排灌站380座。开发盐荒地18667公顷,改造盐渍化中低产田53333公顷,逐步改造低洼盐碱地为高产稳产农田,到2010年70%的盐渍化土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布局    

  按照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宁夏各地不同情况,进行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确定与分解。

  基本农田保护对象:川区的引黄灌溉耕地,山区的扬黄灌溉耕地、井灌耕地、沟坝地、水平梯田、塬地、和部分缓坡地。

  基本农田保护率:为保住引黄灌区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地位,把引黄灌区建成国家级“两高下优”农业示范区,川区基本农田要重点保护,保护率不能低于92%∶山区是贫困地区,保护耕地必须同解决农民脱贫、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保护率以80%左右为宜。

1996年全区耕地面积1268798.6公顷(其中灌溉耕地378296.7公顷),保护面积为1052990公顷,保护率为83.00%。各地、市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以各用地部门提交的用地需求规划为基础依据,充分考虑全区土地资源的供给能力和原国家土地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本着优先保证农业用地,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原则,继续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控制指标分解到四个地、市及农垦系统。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宗旨,全面考虑各业用地需求及其占用地类,编制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各地市规划前后各类用地面积表。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的要点

  (1).耕地面积有所增加,灌溉耕地比重有较大幅度上升

  2000年耕地面积比1996年增加25146公顷,达到1293944.6公顷,耕地垦殖率由1996年24.42%上升到24.91%。2010年耕地面积比2000年增加59227公顷,比1996年增加84373公顷,达到1353171.6公顷,耕地垦殖率上升到26.05%,质量较好、保种保收的灌溉耕地的比重由1996年的29.3%上升到2010年的36.73%。

  (2).园地面积有一定增加,园地比重上升幅度较大。

  我区土地资源丰富,光照时间长,昼夜温差大,果品品质好,发展果园大有潜力(包括桑园、药材、花椒、野杏仨等),1997-2000年净增园地43832公顷,2000年园地面积达到71783.8公顷,园地比重由1996年的0.54%上升到1.38%。2001-2010年净增园地69902公顷,2010年果园面积达到141685.8公顷,园地比重上升到2.73%。

  (3).林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有较大提高

1997-2000年成片林面积净增176795公顷,增加四旁植树2400万株,2000年林地面积达到442971.3公顷,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5.12%提高到8.5%左右。2001-2010年成片林面积净增248Ⅱ0公顷,增加四旁植树3600万株,2010年林地面积达到691081.3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3%左右。

  (4).牧草地面积虽有所缩小,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比重有较大提高

因耕地、园地、林地等开发和居民点及工矿、交通、水利工程占用,牧草地在未来年间为缩小趋势,牧草地面积由1996年的2467943.4公顷下降到2000年的2237528.4公顷及2010年的1870195.4公顷,比例由1996年的47.50%分别下降到2000年的43.07%及2010年的36.00%。今后牧草地的重点是建设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通过建设,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将由1996年的77373公顷增加到2000年的108361公顷,2010年再增加到219446公顷。

  (5).水域面积略有增加

  因黄河冲刷和修建水库、渔池,水域面积略有增加,1997-2000年增加水面2612公顷,2001-2010年增加水面6606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1996年的1.23%上升到2000年的1.28%和2010年的1.41%.

  (6).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基本上得到控制

  200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将比1996年增加8201公顷,达到170147.9公顷,其中城镇新增用地2724公顷,达到24753公顷:工矿新增用地1532公顷(其中媒炭用地133.3公顷,石油用地200.0公顷),达到14860.5公顷:特殊用地新增用地5467公顷(其中军事用地6.0公顷),达到28307公顷:村庄居民点用地压缩1522公顷,达到101314.1公顷;盐田仍维持913.3公顷。201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2000年增加9223公顷,达到179370.9公顷,其中城镇新增用地5819公顷,达到30572公顷:工矿新增用地3158公顷(其中煤炭用地623.9公顷),达到18018.5公顷:特殊用地新增用地15公顷(其中军事用地21.7公顷),达到296公顷:村庄居民点压缩1343公顷,达到99971.1公顷;盐田仍维持913.3公顷。城镇人均用地指标由1996年的156平方米/人压缩到2000年的149平方米/人,再压缩到2010年122平方米/人,处于压缩趋势;村庄居民点人均用地同1996年的270.3平方米/人下降2000年的253.9平方米/人,再下降到2010年的244.4平方米/人

  (7).交通用地得到保证,比基期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根据和自治区加快公路基础设施意见,我区公路建设速度加快!公路交通用地有较大增加,2000年交通用地35482.3公顷,比1996年增加1837公顷,2010年交通用地38554.3公顷,比2000年增加3072公顷(含包兰铁路石嘴山——兰州段复线占地430公顷)。

  (8).水利工程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

  规划期内有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盐环定扬水工程、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1996-2000年新增水利工程用地5720公顷,2000年水利工程用地规模达到54796.9公顷,其比重由1996年的0.94%提高到1.05%。2001-2010年新增水利工程10280公顷,2010年水利工程用地规模达到65076.9公顷,其比重提高到1.25%。

  (9).部分未利用地得到开发,其比重有所下降

2000年未利用地减少到822368.9公顷,比重由1996年的16.48%下降到15.83%,2010年减少到783281.9公顷,比重下降到15.08%。

重点项目用地规划局  

  重点项目用地的安排,一定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土地资源开发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各个重点项目一定要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下列三个重点项目,自治区有关部门已在前几年进行了环境评估,在国家计委立项。

  1.土地开发重点项目规划布局

  宁夏土地重点开发项目有:宁夏河套灌区农业综合开发第三期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盐环定扬水工程宁夏专用工程,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这些工程在1997-2000年,可新增灌溉耕地37960公顷,2001-2010年,可新增灌溉耕地83419公顷。

  2.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布局

  宁夏为三北防护林重点建设地区,未来期间林业建设重点为:川区,重建高标准平原防护林工程,发展贺兰山东麓生态林业工程:沙区,重点抓好风蚀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山区,抓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发展六盘山及外国针阔混交水源涵养林基地。林业重点工程有风蚀荒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面积201300公顷:黄河中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造林面积84600公顷:中德合作贺兰山东麓生态林业工程,造林面积10700公顷:经果林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造成林面积45300公顷。

  3.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宁夏交通发展的重点是:加快图道主干线建设,继续完善“三纵五横”干线公路网,提高国、省道公路技术等级,全面普及县、乡、村公路,使我去形成干支结合、覆盖面宽的公路交通网,规划期间重点保证二级以上公路用;保证中卫——太原铁路及包兰铁路复线建设用地。规划期间重点交通用地项目有12项。新、改建地级以上重点公路总长1300公里,新建设铁路238公里及铁路复线361公里,总占地面积534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14公顷。

西海固黄土丘陵农牧林区  

  本区位于宁夏南部黄土丘陵地区,包括彭阳县的全部,西吉、海原、固原的大部分,隆德的西部和盐池、同心的南部。土地面积1358288公顷,占全自治区土地面积的26.14%:总人口125.97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4.20%,人口密度86财平方公里。

  本区是典型的黄土丘陵区,地形破碎,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利用以农为主,土地垦殖率高,旱作农业,产量低而不稳,土地生态环境恶劣,是全国贫困地区之一。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土地垦殖过度,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80%左右;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耕地比重过大,林地比重小:土地利用粗放,广种薄收,集约化程度低,耕地产出率低而不稳。

今后土地利用方向: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结合小流域治理,大力建设旱作“三田”,提高耕地单产,逐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大于25度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提高林地和牧草地的比重,大力种草和营造水土保持林及薪炭林,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建立生态型土地利用方式,逐步实现粮食自给,加速建成自治区的油料“三豆”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宝中铁路这条经济动脉,保证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用地、促进本区经济发展。     

技术措施  

  1.加强土地的整治和保护,狠抓生态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大力建设旱作“三田”,扩大水浇地面积,提高旱涝保收程度;种植绿肥,秸杆还田,增施有机肥,努力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推广“两高一优”农业。按自治区粮食上台阶“四个一”工程(推广高产水稻100万亩,麦套玉米“吨粮田”100万亩,种植无毒马铃薯100万亩,高产优质豆类100万亩)的要求,抓好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即地膜玉米综合栽培技术,马铃薯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小麦穴播技术,集蓄节灌技术,日光温室技术,经济作物高产栽培技术,种子更新换代技术,区域性优势作物栽培技术)。

  3.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三水”(地下水、地表水、天上水),积极发展“井、库、窖”灌。合理开发水资源,推广低压管道、滴灌、渗灌、膜下灌、注射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集约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

4.加强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加快土地管理信息工作步伐,尽快实现土地信息、图件查询科学化、现代化;强化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反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盐同香山缓坡丘陵牧农矿区  

本区位于宁夏中部,包括盐池县、同心县的大部分、青铜峡市、←灵武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的南部山区和海原县的北部。土地面积2272660公顷,占全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3.74%;总人口54.91万人,占全自治区总人口的10.50%,人口密度24人/平方公里,是人口密度最小的一个区。

本区人少地多,牧草地占全区牧草地面积的60%,牧业比重大,是宁夏重要的裘皮羊生产基地。受干旱缺水的制约,旱作农业极不稳定。本区内大部分草地地势平缓,集中连片,土地开发大有潜力,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盐环定扬水工程的建设,将有近百万亩的土地开发为耕地、林地和园地,土地生态面貌大为改观,将成为全区新的粮食和果品基地。本区煤炭、天然气资源丰富,灵盐台地探明煤炭保有储量273.13亿吨,远景储量1455.9亿吨,煤层储藏面积达61.31万公顷,是重要的煤炭基地,同时又属陕甘宁大气田的组成部分,是未来的能源工业基地。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耕作粗放,土地生产率低:超载放牧,草场退化,土地沙化严重。

今后土地利用方向:中部地区而言,还应以牧为主,在引水上山的同时,逐步增加林业用地比重,扩大森林面积,建立生态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对于牧草地,要逐步向集约化草地利用方式过渡,建设人工草场和改良草场,科学放牧,轮流放牧,提高草场植被覆盖率,建成宁夏最大的皮、毛、肉等商品生产基地;新开发灌区,要安排适当比例的林草,林草先行,防治土地沙漠化:合理安排各种矿产资源开发用地,充分保证灵武矿区开发建设用地需要,争取在本世纪末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下世纪初达到1040万吨,使灵武矿区成为全国特大型矿区之一:加快开发盐池天然气,中卫、同心石膏矿,逐步建成宁夏第二个能源和高耗能工业区:加强罗山、灵武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建设,逐步建立天景山天然植被及生态型自然保护区、盐池哈巴湖荒漠植被及生态型自然保护区。

宁夏平原灌溉农业工业区  

  本区位于宁夏北部,包括石嘴山区、陶乐县、银川市城区、新城区的全部:大武口区、惠农县、平罗县、贺兰县、银川郊区、永宁县除贺兰山外的全部:青铜峡市、吴忠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老灌区的全部及周边扬黄新灌区的部分乡。土地总面积963695公顷,占全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8.55%,总人口274.05万人,占宁夏总人口的52.60%,人口密度284人/平方公里。

  本区由贺兰山洪积倾斜平原和黄河冲积平原两部分组成。光热资源丰富,土地平坦,享有黄河灌溉之利,农业开发历史悠久,灌溉方便、旱涝保收,素有“塞上江南”之美称,是宁夏农业的精华所在。本区交通便利,城镇、村庄密集,工业基础较好,本区集中了全自治区90%以上的工业,2/3以上的城镇,粮食产量占全自治区粮食总产的3/4以上,粮食商品率40%左右,是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和自治区水果蔬菜基地,也是宁夏经济的重心和“金走廊”。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增加与耕地的减少之间矛盾日益尖锐:银北地区土壤次生盐渍化面积占耕地的一半以上:部分地区受风沙侵袭和人为因素影响,土地沙化较突出。

今后土地利用方向:从确保全国商品粮基地及自治区粮、糖、果、肉、渔、枸杞商品基地出发,优先安排农业用地,控制城镇、村庄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用地内部结构,保障农林牧渔综合发展用地的同时要合理布局各业用地,优先保证交通、煤炭、电力、冶金工业用地,促进本区域国民经济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快沙坡头、青铜峡库区等自然保护区及风景旅游区的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经济措施  

按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实行占一补一或征收耕地造成地费!根据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闲置耕地一年以上的应按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要依法收回。建立自治区级土地开发基金,用于统一开发、整理、复垦土地,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行政措施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程序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程序。任何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宜农荒地的,要取得《土地开发许可证》。规划的评审和审批,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坚持自上而下的审批原则。要把土地规划管理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书中进行考核。要结合日常地籍管理,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加大土地用途管制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各用地部门都能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批地和用地。

法律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好与《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城市规划法》、《公路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关系。尽快修改完善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制定《农业开发用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通过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规范的土地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强有力的规划管理监督监察制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和乱占滥用耕地的案件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逐步建立土地管理新秩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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