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床、医技科室成立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实施小组的通知
按院发 号文《关于印发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制定与更新实施办法》要求,临床、医技科室需成立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实施小组,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要求
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该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任成员,并设立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管理员,由主治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
2、工作职责
(1)负责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病种选择建议,会同医务、质控、护理、药学、信息等部门制定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文本;
(3)结合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诊疗工作指南/规范的修订建议;
3、于8月17日下班前将实施小组人员名单报送质控科。
质控科
2020年8月11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