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9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 |
| 5.3.9.1 定期进行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对疑难护理问题组织护理会诊。 | 【C】 1.有定期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2.有对疑难护理问题进行护理会诊的工作制度。 |
| 【B】符合“C”,并 1.落实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和护理会诊,解决患者实际问题。 2.明确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 | |
| 【A】符合“B”,并 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改进措施有追踪和成效评价,体现有持续改进过程。 | |
(2016年5月12日修订)
1、护理病例讨论范围:疑难、重大抢救、特殊、罕见、死亡等病例。 2、病区护理查房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达到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的目的。需多专业写作讨论的病例,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组织、协调。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护理查房、病例讨论,每半年≥1次。
3、病区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护士长主持,全院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持主持。
4、讨论时由责任护士汇报病人病历,介绍患者病情、目前存在的护理问题、采取的护理措施及效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结合患者的护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护理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5、由责任护士做好护理查房、病例讨论记录。
护理会诊制度
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问题时,邀请相 关科室进行会诊,对适应医学发展,提高和保障临床疑难重症及实施新手术、新疗法患者的护理质量,拓宽护理人员知识面,提高其专科业务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述能力,激发其主动思维,促进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交流,发挥并强化高、中级护理骨干和专病护士在临床的指导作用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参加。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
护理会诊人员的资质要求
会诊应用范围
重症病人的护理,急救病人的抢救配合与护理,重大抢救组织;新技术、新仪器的操作和应用;各类静脉的护理;各种导管的护理;院内感染问题;各种伤口的护理,顽固褥疮、烫伤、口腔疾患、造口等的护理;糖尿病的宣教,并发症的护理;心理护理;预防院内感染。
实施方法
1.组织护理核心人员应为主管护师,有专业特长;专科病房担任护士长5年以上或专科护士10年以上;对危重病人有组织、抢救、指挥能力;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本科、大专文凭,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
2.会诊原则邀请有关专科或临床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技术娴熟的护理骨干,共同研究,予以指导、解决相关问题。
3.会诊程序
1)由病房主管护士向护士长提出申请或护士长在巡回病房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2)由护理部安排会诊事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般会诊48小时内,急会诊24小时内,突发事件随叫随到)。
3)护理会诊例会由护理会诊中心组长主持。
4)主管护师汇报会诊病人的护理病例、原有的护理问题、护理措施效果,提出所需会诊的目的即需要专家解决的护理问题。
5)被会诊科室的护士长对主管护士的汇报给予补充说明。
6)护理专家给病人做护理体检。
7)护理专家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予以解释,用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加以指导。
8)由科护士长及会诊中心成员负责督促新的护理措施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反馈。
9)对会诊资料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会诊质量分析,讨论报告记载于护理质量管理档案中。
10)护理会诊申报落实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作为科室业务指标之一。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