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场站标准化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合同质量、安全、工期等控制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积极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协调好与交通、等相关部门事宜使施工工作尽快全面开展起来。
以下是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追究法》等安全法规要求,为明确外来单位进入巴士集团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需要在双方业务协议书基础上与巴士集团拟定《外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为保证“安全为主,预防第一”的安全管理方针能顺利实施,现对所有的项目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办理《施工安全措施交底保证书》。
3、施工单位需办理《进出场准许证》申请书,包括:申请准许证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危险物品、特殊工种资格证复印件等。
4、施工单位施工前需组建好现场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其中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随时在场,出现问题立即处理。不仅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项目部下各级员工都应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和质量责任,需具备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
5、施工单位开工前需编制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6、工程不得随意分包,不得不分包时需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各项资料,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后才可进行分包。
7、“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需满足施工要求。在开工令下达之前就要安排部分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前期工作,施工负责人与车队负责人提前沟通好接水接电方案,临时用水用电应经监理单位和车队管理人同意。组织好施工队伍和运输车辆,安排好材料运输线路。所需事项不得影响车队正常运营。
8、开工前组织多方参加图纸会审解决设计和施工的方案、技术问题。
9、工程中的各类建筑材料需向监理单位报审,材料到场后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检查,检验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各种材料配比、钢筋焊接及其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事先报送试配结果及试验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种机械设备,用电机具必须使用认可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安拆使用说明书,落实施工主要材料和机械设备。
10、开工前进行工程基线、标高复核,审核施工定位点。
11、开工前保障各专业工种人员齐全包括: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人员上岗证书齐全,坚持执证上岗。
12、经自查开工审批都符合要求后提交《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和《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后应迅速开始并保持连续施工作业直至竣工。
13、承建单位必须按照上报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示的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条件不满足的与车队管理人员协商设立安全标识、警惕牌、围挡、警戒等营造的施工环境,施工人员佩戴工作牌,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4、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环境保护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5、施工单位所属的供电、供水、消防管线必须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敷设,水电、消防作业应配备专人作业,定时看管,隐蔽部分应间隔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6、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拆卸、周转使用的施工用具和材料依照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分区摆放整齐,严禁杂乱堆放,不得妨碍场站车辆通行和其它车辆装卸时的便利和安全。
17、在施工现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涉及劳动密集、机械、高空作业、物资比较集中等危险场所,施工单位必须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高空作业前检查安全带是否安全可靠,穿戴是否正确。
18、施工单位负责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谨发生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事件。
19、完善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坚持三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严谨下道工序施工,规定的工序必须监理单位同意后才可开始施工,工序开工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其内容需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提交监理单位。
20、施工单位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督和监控管理,服从监理单位的技术指导,监理单位对工程中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时,施工单位需进行回复、检查、再验收。
21、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上问题需协商解决,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协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22、剪力墙、梁、柱、楼板等属房屋结构构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严禁在结构构件上进行切割、钻孔、打沟的施工行为,严禁在承重墙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链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严禁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3、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24、隐蔽工程验收前24小时需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不能擅自隐蔽,否则不予认可。
25、我方提交给施工单位的备忘录、通知等文件,无论施工单位是否接受其内容,都应予签收,否则我方将逐级向其上级提交。施工单位对内容持有不同意见时,应三日内书面回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26、现场计量认证必须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盖章生效,且必须在事实仍可见可测的情况下完善各方手续。
27、施工单位应按期参加周例会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提前提出施工可预见性的技术、工艺、工程量等问题。
28、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设计变更时需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变更联系的单》,由监理方组织,会同业主、设计商议,签署设计变更意见,由设计单位确认;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也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变更联系的单》经建设单位核算后,作为工程费用增减依据。所有设计变更在监理方发出变更指令后才能执行。
29、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质量记录和有关资料文件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事宜、数据等真实、完整、准确,接受建设、监理单位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与工程进度同步;按时间、工艺、工序先后顺序和档案管理要求编排目录并整理成册办理移交手续。
30、本“办法”中的《外来单位安全责任书》、《施工安全措施交底保证书》所议定和规定的各项条款、条规施工单位必须不择不扣的执行,否则我方将视施工方违反条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具体条款、条规详见《安全责任书》和《交底保证书》。
31、凡是施工现场作业与车队场站有冲突的地方都应与车队负责人和监理协商并报甲方负责人同意。
32、其它没有提及的相关规定望承建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