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与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为加大我院人才开发工作力度,根据我院师资队伍现状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决定在我院师资队伍中选拔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以加速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适应新形势下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在教学岗位上的专职教师;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3、学历资历方面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毕业或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掌握一门外语。
4、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在本专业中一个方面有较深的造诣,熟悉并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
(2)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掌握高职教育理论,教学理念先进,能根据国家以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积极进行本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
(3)任现职以来,能完成系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
5、教科研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以上厅级科研项目;
(2)完成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在指导专业、学科建设、教学实践、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获得省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1项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5)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6)开设一门新课,填补学校空白,教学效果好。
(7)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8)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
(9)参加编写(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并被评为优秀教材;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提交本专业建设思路和目标;
2、提交本人的教学实绩、工作量和教学或科研等成果材料;
3、各系部进行初审。
4、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5、提出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6、院委会审定,颁发证书。
(四)有关待遇
1、每人每月系部发给特殊津贴元;
2、有组织地安排进行考察、调研;
3、急需的科研经费、图书、仪器设备等,优先支持与照顾;
4、优先参加教科研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业务进修与深造。
(五)职责与任务
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中的作用。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结合本专业情况,每学年提出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方案,并附实施说明。方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实施进度安排,并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2、积极承担教学和科学研究课题,每年至少发表或指导青年教师在教科研会议和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组织承担教材或教学指导书的编写任务;
4、积极承担指导实践性教学任务;
5、每学年举行1~2次学术报告;
(六)管理措施
1、突出过程管理,每学期每月教务处组织专业带头人进行一次工作汇报,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交相应的资料;
2、每学年,专业带头人要写出本人工作总结,提交本人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资料,接受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考核,;
3、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评选一次,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4、经考评如在任期内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起到专业带头人作用的,将取消专业带头人称号。
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在教学岗位上的专职教师;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
3、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本专业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熟练担任1门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3)能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无旷课现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4)能贯彻教学大纲,熟练掌握教材,教学方法得当;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的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培养和指导年青成绩显著;
4、教研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CN刊号)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不含论文集);
(2)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4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本人参与撰写达4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必须在书中注明章节;
(3)参加全国或全省规划教材编写,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4)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地、市(厅)级以上表彰1次;
(5)院级优质课三等奖以上或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前两名。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提交本人教学优势和教改建议;
2、提交本人的教学实绩、工作量和教学或科研等成果材料;
3、各系部按照评选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4、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5、提出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6、院委会审定,颁发证书。
(四)有关待遇
1、每人每月系部发给特殊津贴元;
2、急需的科研经费、图书、仪器设备的优先给予支持与照顾;
3、优先参加教科研及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业务进修与深造。
(五)职责与任务1、协助专业带头人工作,有计划有目标,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
2、研究教学方法,主持教研活动,帮扶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教学公开课;
3、积极承担教学和科学研究课题,每年至少在有关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4、承担教材或教学指导书的编写任务;
5、了解和掌握现代高职教育发展动态,并结合系部实际,提出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
(六)管理措施
1、系部成立考核小组,每月检查工作情况;
2、每学年,本人要写出工作总结,提交本人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资料,二级系部要做好考核工作,写出考核意见,并接受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考核;
3、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评选一次,任期一年。如其在任期内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起到骨干教师的作用,将取消称号。
三、双师型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1、在教学岗位上的专职教师;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的和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毕业。
3、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
(2)系统地承担过一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
(3)能完成系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获得与所授专业课程相关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提交本人教学优势和教改建议;
2、提交本人的教学实绩、工作量和证书原件;
3、各二级部门进行初审。
4、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5、提出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6、院委会审定,颁发证书。
(四)有关待遇
1、每人每月系部发给特殊津贴元;
2、优先参加业务进修与深造。
(五)职责与任务
1、积极参与实习车间、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的维修与维护;
2、完成系部规定的理论教学和实习指导任务,教学效果好;
(六)管理措施
1、每学年双师型要写出本人工作总结,提交本人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资料,接受二级系部考核;
2、对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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