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任务:
学校应当开设安全课程;针对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禁毒和防范网络沉迷、诈骗、溺水、欺凌、暴力、恐怖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自救与互救等专题教育;通过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专题讲座、志愿服务等方式,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经常性地对教师、安全保卫人员以及其他职工进行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安全工作纳入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内容。
聘请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学校开展1次以上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地震、火灾或校车事故等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落实课时安排、专兼职教师、备课笔记。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开通使用和指标完成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使用情况考核后三位的单位不得评为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商店管理和炊事人员、保卫、锅炉工、水电工、交通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化学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种岗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对新入职教师和在职教师落实岗位安全培训。
指导学校按照《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组织师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反恐怖、防震、防火、防中毒、防拥挤踩踏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和逃生能力。演练方案详实、操作性强,照片、记录等资料齐全。确保每名学生至少每月接受1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
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参考预案进行常规性演示演练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做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并及时修订。演练要以“检验方案的有效性”为目的,形式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每次演练之后,都要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缺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完善预案。每次的分析材料都要归入台账,以备检查。
学校法人代表是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
重点抓好以下专题教育:
(1)做好预防学生溺水教育活动。研究制定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让防溺水意识深入到每个学生、每个家长心中;突出加强教育学生远离池塘、河梗、库坝等危险水域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要在水边玩耍戏水,杜绝意外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在其他同学发生溺水事故时不可贸然施救,教会学生通过各种通信手段寻求救助。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日”(每年12月2日)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加强教育,劝阻学生不乘坐、家长不租用黑头车、拼装车和无牌无证车辆,倡导学生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做好乘车学生的档案建设。每个学校、幼儿园至少有一处专题宣传栏或板报,每学期至少上2次交通安全课。
(3)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教会学生预防火灾、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各学校要在教职工中(初高中学校还要在学生中)开展灭火器材使用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中小学要创造条件,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对学生的思想情况进行深入摸底梳理,及时发现和矫正个别学生因恋爱受挫、感情纠纷、家庭问题、学业负担、矛盾纠纷等造成的心理问题,找准学生心理压力来源,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解决心理困惑和矛盾,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劝导学生不购买、食用三无、过期等食品,教会学生掌握基本的营养与卫生知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
(6)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安全应急演练预案,各学校应在“5.12”或“9.18”期间,开展防震、防空疏散演练,并在“11.9”期间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有寄宿生学校要开展晚间宿舍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至少演练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演练过程照片、方案、总结等资料及时上传安全教育平台,上传时要注意“相同月份演练总结多次提交只计1次”。
(7)开展防校园欺凌教育,落实防控措施。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发生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8)按照“清醒认识、高度警惕、提前预警、及时发现、主动消除、快速处置、有效管控”的要求,切实做好敏感节点和特殊时期的维稳和防邪工作,全面排查评估各种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对可能发生的邪教捣乱滋事或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做到第一时间预警、发现和按要求妥善处理,力争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的工作落实情况。
(9)加强反恐教育和演练,提升校园防恐反恐能力。
(10)开展一次以秋季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师生了解秋季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使其能够科学识别、有效预防,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1)积极开展教职工培训工作,举办学校禁毒工作培训、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等相关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校园安全培训,大力提升每个安全工作者正常履职能力和水平。
(12)学校应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并纳入“平安校园” “文明校园” 考评重要内容。
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教育
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对教师及其他职工、专职保安员、在校内工作的其他人员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防控、
应急处置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教师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 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应开展体育
教师、 卫生保健人员、 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学校应将安全知识、 救护技能等纳入见习教师
规范化培训内容, 鼓励支持新任教师取得初级急救知识技能证书。
培训可结合教职工普法、 学法活动进行, 应做工作总结并整理存档, 纳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学生教育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学校应保障安全教育师资和课程, 采取多种方式或形式予以落实:
a) 课程教育:
1) 学校应落实两周 1 课时的安全教育课时安排, 开足开齐安全课程;
2) 学校应落实“1530” 安全教育机制, 即每天放学前 1 分钟、 每周放学前 5 分钟、 每个节假日放假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并形成安全教育档案资料;
3)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安全教育资源, 编制安全教育校本课程。
b) 专题教育:
1) 学校应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 12 防灾减灾日” “6. 26 国际禁毒日” “11. 9全国消防日” “12. 2 交通安全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 开展防灾减灾、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食品安全、 用电用水安全、 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
2) 学校应对学生开展与实验用品相关的防毒、 防爆、 防辐射、 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
3) 学校应对学生开展防地震、 洪水、 台风等自然灾害, 防溺水、 防触电、 防踩踏、 防欺凌和暴力、 反恐怖、 防极端行为、 防性侵及防范宗教渗透等安全教育; 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组织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
4) 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教育;
5) 学校应确保学生每月 至少接受一次专题安全教育;
6) 鼓励学校会同属地、 应急管理、 卫生健康、 气象等职能部门每年开展中小学生“识险、避险、 自救、 互救” 安全技能展示活动。
c) 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 学校应通过多种教育形式, 对学生开展生命教育;
2) 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 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做好学生心理疏导,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3) 学校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按照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 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和筛查, 为师生、 家长提供辅导和指导, 必要时建议学生进行相关治疗。
家长教育
学校每学期应至少针对学生家长组织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会议或活动, 介绍学校安全制度, 通报学生遵守学校安全制度情况等, 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履行监护职责, 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应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 明确责任, 规范安全值勤。
应急演练
加强应急演练, 学校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障演练实效:
a) 学校应制定年度安全演练计划, 明确演练主题, 制定演练预案。 演练预案应上报相关部门,演练前学校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b) 学校每月 应至少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针对地震、 洪水、 火灾、 校车事故、暴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全员参与;
c) 演练结束, 学校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对演练文字及视频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d) 有条件的学校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个演练过程进行测评;
e)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设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下载本文